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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罰1萬!這筆錢沒報要繳滯納金,還影響徵信!
- 由 環球網 發表于 綜合
- 2023-01-20
漏稅多少算情節嚴重
本文轉自【江西釋出】;
前不久,某藝人因偷逃稅
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
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
引發了不少關注
對於我們普通職工而言
個人所得稅一般由單位代扣代繳
那麼如果職工個人出現漏稅情況
會面臨嚴厲的監管和處罰嗎?
逾期補稅將繳納滯納金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
。
■有扣繳義務人的,
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
■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
次年3月1日-6月30日內辦理彙算清繳
。
實際操作中,納稅人在彙算清繳過程中
可以對上一年繳納的個稅款進行“多退少補”
。
“如果我需要補稅,
但沒有在次年6月30日前完成,怎麼辦?”
針對納稅人的疑惑,
稅務部門也給出了迴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
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
也就是說,如果納稅人如果沒有按期限完成補稅,出現了逾期情況,那麼納稅人仍然可以繼續申報補稅,但是
在補稅的同時,需要繳納滯納金
。
此外,稅務部門明確:
居民個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存在明顯錯誤,經稅務機關通知,
居民個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說明情況的
,
稅務機關可暫停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情節嚴重還將面臨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納稅人
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
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
■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
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
■情節嚴重的,
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
對此,有律師向記者解讀稱:
■根據條款明確,
只有納稅人滿足法定的特定條件,才會涉及到罰款
。
■其中,法條中寫明“可以處”罰款,也意味著
最終是否罰款將視情節論定
。
一位稅務相關人士表示:
如果納稅人能夠及時補上稅款,一般情況下不會涉及到罰款
。但是如果存在主觀故意拖延等情況,就另當別論了。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還明確——
■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
■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
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對納稅人偷稅的情況——
■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
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嚴重失信將影響個人信用
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情況將納入個人信用管理——
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提供虛假資料申報享受稅收優惠、不配合稅務檢查、虛假承諾等行為
,
都會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
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公佈了《關於加強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建設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擬對個人所得稅嚴重失信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
對經稅務部門依法認定,在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專項附加扣除和享受優惠等過程中
存在
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
向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臺推送相關資訊,並建立信用資訊資料動態更新機制,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對此,稅務部門也提醒納稅人,
及時完成個稅彙算清繳,保持良好個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