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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丨你在網戀,他在詐騙
- 由 首都網警 發表于 足球
- 2022-08-08
網戀物件給轉賬算詐騙嗎
從沒想過網戀的小茹,意外在交友網站上遇到了她以為的真命天子。倆人從詩詞歌賦聊到人生哲學,從琴棋書畫談到買房結婚,感情迅速升溫。情人節的玫瑰花,兒童節的零食包,即使倆人未曾見面,小茹也覺得無比甜蜜幸福。
“這月工資還沒發,兜裡沒錢了,借我點錢吧。”
“我做闌尾手術了,你借我點兒錢”
“胃疼需要住院,手裡沒錢,能不能借我點?我下月15號一起還你。”
“家裡出事了,姥姥要做心臟搭橋手術,家裡都在湊錢,能不能借我點?”
……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小茹的“男朋友”姜某開始頻繁地生病、住院。
兩個月時間裡,
姜某以“手術費、醫藥費、伙食費、生活費”為由從小茹那裡借錢
,借來的錢全部被他揮霍一空。
月薪不到一萬的小茹,透過各種借貸平臺,前後借給姜某30餘萬元。但就算這樣,小茹也沒有懷疑過男朋友有什麼異常,只希望他能儘快康復。
直到姜某再也不回覆小茹的訊息,小茹才發現自己被騙,選擇報警。
半年後,姜某自動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姜某家屬將騙取的財物退還給小茹,取得了諒解。
10月21日,該案在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姜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他人錢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鑑於被告人姜某自動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依法從輕處罰;其自願認罪認罰,具有悔罪表現,可依法從寬處理;其系初犯,案發後家屬代替其退賠全部贓款,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判處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姜某當庭表示服判息訴,不上訴。
法
官
提
示
1。
網路交友需謹慎
。網上資訊真假難辨,在無法確認、甄別對方身份的情況下,不要輕信對方的甜言蜜語和各種說辭。尤其是沒有見過面的網友,不要與對方有金錢往來。
2。不要輕易新增陌生人QQ、微信等交友平臺的賬號,
凡是對方讓轉賬、匯款的都要提高警惕
,
保持理性,及時止損。
3。一旦發現遭遇詐騙,要
妥善儲存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證據
,及時撥打110報警。
4。
下載安裝國家反詐中心APP
,瞭解反詐技能和案例,提升鑑別詐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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