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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州住底層交電梯費嗎?別被物管忽悠了!

  • 由 房天下 發表于 垂釣
  • 2023-01-06
簡介問:有的業主不交物業管理費,對其他業主有影響嗎

電梯收費高層和底層一樣嗎

說到物業的問題,很多人都知道一些,但是都只是一知半解。購房指南也收到網友們眾多的問題,比如住底層的朋友要交電梯費嗎?

到底要交不要交呢?畢竟人家住底層也不怎麼用電梯。今天就來跟大家說說關於物業的一些冷知識。

問:物業客戶服務部是幹什麼的?

答:負責客服工作的策劃;負責入戶手續、裝修手續的辦理及資料整理並歸檔;顧客來電、來訪、報修、請修、投訴的受理和跟蹤處理;小區綜合巡查;物品出入控制;進行客戶走訪和回訪;便民服務的組織與開展;顧客意思的徵詢與反饋;顧客的檔案整理;物業服務費的催繳工作。

問:物業工程部的工作是什麼?

答:物業工程部的工作是對小區的公共區域進行小修;公共設施裝置執行、維護、保養,保證小區水電氣的正常供應;制訂中修、大修計劃;並向業主提供室內有償維修服務。在二次裝修期間進行裝修管理服務,平時工程的維修報修工作等。

問:物業維修資金怎麼用?

買房入住後,大家最關心的就是房屋質量問題了。如果出現漏雨漏水等房屋質量問題,房屋就需要維修了,這個時候大家就會用到買房時繳納的物業費中包含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問:業主有權審查物業管理企業的收支嗎?

答:沒有。只有業主委員會可以請有關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因為一般的業主不具備專業的財務資質,即使是專業財務人員也無法以個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審計證明。如果每個業主都可以濫用自己的查賬權,這樣只能嚴重干擾管理公司的正常運作。

問:物業費以什麼面積收取?沒入住要收嗎?

答:物業費的收取分兩種情況,房產證未辦理以前,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銷售面積為準;房產證辦理以後,以實測後的建築面積收取物業管理費。

物業費的收取時間也分兩種情況,按約定日期辦理收樓手續的,從辦理收樓手續之日起開始計算;未按收樓手續約定日期拖延收樓的,以開發商發給業主的“收樓通知書”上標明的交房時間的次月開始計收物業管理費。

所以,到了上面提到的時間節點,物業就要開始計費了,即使不入住也是要收費的哦。

問:房屋工程質量還遺留問題,是否可以拒交管理費?

答:不可以。開發遺留問題是業主和建設單位之間的問題,而物業管理費用是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問題,二者不能混淆,業主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是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的行為,要承擔違約責任。對於開發商遺留問題,業主應當與建設單位或透過物業公司代為協商處理。

問:沒有及時繳納物業管理費,物業是否有權斷水、斷電?

答:物業管理公司沒有權力限制業主的水、電供應;但有權暫時停止為欠費使用者提供服務。如果是代收代繳卡式收費,則要及時交費或充值,以免自動停水、停電,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問:有的業主不交物業管理費,對其他業主有影響嗎?

答:有影響。因為物業服務的實施是需要業戶交納的物業管理費來支援的,如果有業戶不交管理費,勢必會給物業公司的管理運營經費造成影響,也將影響了已交費業戶的利益。

問:住在底層的業主還要交電梯費嗎?

高層住宅中的首層住戶在沒有特殊約定的前提下,應該與其他樓層住戶一樣,承擔電梯執行維護費。

一棟住宅,按所有權可劃分為兩部分,即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專有部分是指各產權人獨立使用的單元空間,共有部分是指不屬於單個產權人所有而供全體產權人使用的空間、部位、設施和裝置。高層住宅的電梯系統屬共有部分中的共用裝置,共有部分的特性是:產權上屬全體產權人所有,功能上供全體產權人使用,實物形態上不能分割給各產權人。按照我國現行物業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住宅專有部分由產權人自行負責維護管理,住宅共有部分由物業管理企業統一負責維護管理,其費用由全體產權人分攤。

自然,電梯執行維護費用也應由全體產權人分攤。

問:業主沒在家時,物業應該幫忙代收快遞嗎?

一般情況下,如果業主沒有和物管簽訂代收代管協議或繳納保管費用,物管人員或保安並無義務代簽收業主包裹;若在業主授權或徵得業主同意下代簽收了包裹,那麼物管人員或保安就必須承擔代為保管的職責和義務,假如這一過程中不慎造成包裹丟失或損壞,那麼代簽人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問:裝修時所產生的垃圾清運費是按什麼標準收取?

答:裝修垃圾清運費是按市場調節價收取的,清運費標準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也可以說是協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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