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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小區停車位租售問題 一年多投訴3093件

  • 由 人民融媒體 發表于 棋牌
  • 2023-01-13
簡介目前,若小區停車位只售不租,違反《海南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小區開發商則“另闢蹊徑”透過大幅度提高產權車位的租金迫使業主購買車位

小區停車位怎麼租

本文轉自:南國都市報

“雖然是市場調節價,但如果相關部門不引導處理好,那麼會在海口開了非常不好的一個先例,很多小區會效仿,最終受傷的還是老百姓。”網友“大魚”在海口產權車位租金漲價的報道後留言。

產權車位只售不租、單方面成倍上漲租金等租售問題越發引起市民關注,甚至還有很多外地熱心人士聯絡新海南客戶端記者,講述他們當地的收費以及管理方式。一個明確責任,釐清產權車位的具體定價程式的相關管理細則成為了解決這場停車費“漲價風波”的當務之急。記者 陳棟

統計

小區停車位租售糾紛多

一年多投訴超3000件

3月20日,海口紫園小區業主反映,A區、C區的地下停車位又被上鎖了,業主想要去地下車庫停車,要麼花18萬購買產權車位,要麼花650元/月租車位,租金漲了3倍之多。最近,開發商將租賃價格下調至498元/月。

海口海秀天成小區從去年年底開始,地下停車位租金從原來的每月250元漲到每月430元。物業在小區內進行收費公示期間,多數業主覺得收費偏高於市場價格且不合理並提出異議,但和小區管理方多次溝通未取得進展。

海口金域灣畔小區從2月1日起,將地下車庫租賃車位的月租金由原來210元提高到380元,再加50元物業管理費,合計430元。海口水濱花園安置小區開發商下發通知停車位20年起租,不租用停車位的業主將無法進入地下停車庫。後經多方協調,水濱花園停車位保持開放,待小區的房屋產權證明順利登記辦理後,再與業主共商車位租賃方案。

目前,若小區停車位只售不租,違反《海南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小區開發商則“另闢蹊徑”透過大幅度提高產權車位的租金迫使業主購買車位。3月23日,海口美舍嘉苑小區開發商因“只售不租”問題曝光被責令整改。

據統計,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12345海口智慧聯動平臺共受理關於居民小區停車位租售問題辦件3093件,其中停車位只售不租問題1218件,車位捆綁銷售問題658件,停車位租售價高376件,強制租售車位問題106件。

業主

停車費雖執行市場調節價

但漲價也要“明明白白”

“我們小區地下停車位租金每個月250元,沒想到海口的租金居然這麼貴,海口相關部門是不是可以借鑑學習深圳的做法呢?”深圳鴻景翠峰小區的業主符女士如是說。據瞭解,根據《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完善我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通知》,住宅小區停車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由區住建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依程式指定社群工作站與停車場經營者協商。

按照目前施行的《海口市各類停車設施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準》規定,小區停車收費管理按照居民住宅小區的配套停車設施車輛停放服務費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已不需要進行備案,有產權的車位執行市場調節價,而對於除產權車位外的其他車位,則需按指導價進行收費,小型汽車露天停車場每月90元/輛,地下停車場每月210元/輛。根據該規定,小區公攤車位、人防車位均執行市場指導價,而產權車位執行市場調節價。

“雖然這些漲價車位的所有權屬於開發商,其有自主定價權,但並不代表可以繞開必要的定價程式公開公示,最起碼要讓業主們明白,車位服務的成本構成,到底都漲在哪裡,漲了多少?”海口劉先生認為,很多漲價的小區都沒有履行好漲價的程式義務,對於業主的異議也不予理會,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

網友“木火交輝”表示,需要政府出臺政策,要求小區必須配套建地下車庫,並且將地下車庫計入公攤,地下車庫為全體業主共有,這樣開發商的投資能回收,後期停車也不會出現這些問題了。針對歷史遺留問題,小區停車屬民生保障範疇,非商業停車,政府應綜合調研開發商成本、老百姓生活成本等各方面因素,出臺小區停車位指導價,限制開發商隨意漲價行為。

建議

修訂相關合同示範文字

出臺產權車位租賃條例

“海口發生過很多這種情況,我個人建議政府完善關於停車位的條例,由政府對停車位的價格進行調節,並不是開發商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我覺得這是可行的。”曾參與《海南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立法的海南法立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孫雨寒說道。

北京師範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長、產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認為,相關部門應提前研究,統籌考慮,由發改、住建、市場監管等多部門聯合,針對產權車位租賃及銷售領域出臺相關管理條例或辦法,在政策中明確相關責任方及具體責任,釐清產權車位的具體調價程式,為此類事件提供一套科學、系統的政策考量,著力為市場經濟下的多方利益博弈進行調蓄與平衡。

河南千業(海口)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物業管理協會法律政策工作委員會委員胡留喜建議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住建部門及時修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增加關於車位、車庫售賣價格的條款進行明確約定;同時,增加開發商自持車位、車庫產權的出租收費標準的調價規則,建議根據CPI增減幅度,對租賃收費價格進行相應調整,進而保障業主知情權、公平交易權,是否購買或租賃車位選擇權,同時也兼顧開發商建設車位的積極性,並取得合理回報的利益訴求。

當前,全省上下正在開展能力提升建設年活動,彌補房地產行業法律法規的缺陷,堵上小區物業管理漏洞,就是最好的能力提升。市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以此為契機,深挖房地產行業存在的堵點、難點,解決問題,透過梳理相關法律法規存在的不足,儘快予以修正完善,讓類似車位爭端等物業管理問題有法可依,讓開發商不再有擦邊球可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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