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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18歲保姆慘死,兇手竟是67歲大爺,背後真相令人憤慨!

  • 由 蔣慕文律師 發表于 棋牌
  • 2023-01-05
簡介小保姆殘忍被殺老段準備了尖刀,並蹲守在姐夫的樓下,待看到小花之後,便衝上去將其捅死,案發後,警方迅速逮捕老段,而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流氓罪為什麼取消

不是老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

2007

年,北京一個

18

歲少女被人捅死,而將其殺害的兇手正是

67

歲的老人,老段。在被抓捕後,老段卻表示,現在的年輕人,心怎麼這麼狠,這麼毒,可在周圍人的眼中,死者並不是一位狠毒的人,相反,老段才是心術不正的那一方,曾被他的姐夫趕出家門,那麼老段為何要殺死這位

18

歲的少女呢,其背後的真相令人憤慨。而他自己又做了哪些事情,讓姐夫不顧及親情也要將他“掃地出門”呢?事情得從老段的年輕時的經歷說起。

2007年北京18歲保姆慘死,兇手竟是67歲大爺,背後真相令人憤慨!

備受寵愛的“混世魔王”

老段作為家中的男丁,自小便受盡家中的寵愛,只要他想要的東西,便沒有拿不到的。長大後的他,覺得當混混是一件

“很酷”的事情,更能彰顯自己的與眾不同,於是他開始和社會上的不良人士接觸,整天不務正業,到處惹是生非。

段家人雖心有不滿,但礙於他是家中的男孩子,不好過分苛責,便輕易的放過了他,老段也在家人的縱容下越來越猖狂。等他到了適婚的年齡後,段家人也開始為他四處物色媳婦,可週圍人早就知道段家有個

“無法無天”的兒子,哪裡願意將自家的姑娘嫁給他受苦。

可老段卻覺得是那些女人配不上自己,即使這些女人願意嫁,他還不願意娶呢!後來,段父段母去世了,便將老段託付給女兒照顧。老段的姐姐從小便接受著

“要對弟弟好”這種教育,於是她對弟弟也是十分的寵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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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因為老段不願吃苦,脾氣也大的很,所以一直沒有正經的工作,眼瞅著年紀越來越大,身邊也沒人照顧,姐姐便將他接到了自己家。在姐姐的庇護下,老段心安理得的蹭吃蹭喝,絲毫不顧及姐夫的感受。

姐夫對這個流氣流氣的小舅子早有不滿,可耐不住妻子的請求,於是他只能同意,即使是在妻子去世後,他也仍然讓老段住在家中。此時的他並未想到,他的盡心盡力,並未讓老段改掉他的臭毛病,反而助長了他的氣焰。

16歲的小保姆

為了更好的照顧家中的瑣事,姐夫便找來一位女孩做保姆,女孩名叫小花,因為家中貧苦,所以

16

歲的她,只能出來找工作貼補家用。姐夫看她也不容易,於是在日常的生活上,對她也多番照顧,小花深知“投桃報李”的道理,便更加努力的工作,絲毫沒有注意到,一雙透露著邪惡的眼睛,正盯著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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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小花這個漂亮小姑娘一進門,老段便看上了她了,並時常以

“身體不舒服,希望得到幫助”等理由與小花發生肢體接觸,小花一開始並未放在心上,只是盡職盡責的照顧著他,畢竟此時的老段已

60

多歲了,完全可以當小花的爺爺。

可時間一長,小花便發現了不對勁,老段經常用一種奇怪的眼神看著她,雖然她不太清楚清楚眼神中的含義,但她明白,那並不是長輩看後輩的眼神。有的時候,老段會拿著貼身的衣物讓她洗,小花有些難為情,她一直覺得,貼身衣物是私密物品,需要由自己清洗,平時她都很少為父親清洗貼身衣物,更何況是老段這個外人呢?可老段就是喜歡看小花難為情的樣子,小花越覺得害羞,他便越有種莫名其妙的快樂。

對小保姆意圖不軌

轉眼

2

年過去,小花也已經

18

歲了,在這兩年中,她明顯感覺到老段看她的眼神越來越不對勁,再加上她也懂得一些男女關係,於是她便儘量躲著老段,避免與他正面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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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早惦記小花

2

年的老段,又怎可能輕易將到嘴的“獵物”放走,他趁小花不注意,強行抱住她,想與她更進一步。小花慌了,她用力掙扎,想擺脫男人的束縛,幸好老段的年紀稍大,力氣不如年輕人,小花成功掙脫。事後,她又把這件事情告訴了姐夫,看到哭哭啼啼的小花,姐夫生氣了,他扔給了老段

2000

塊錢,將他趕出了家門。

“看到你姐姐的面子上,我才一直照顧你,本以為你會改邪歸正,沒想到你又幹出這種事情”

原來,老段曾因為流氓罪蹲過監獄,在

1979

年頒佈的

中國刑法

中,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

社會公德、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破壞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節惡劣的行為

,不過因為流氓罪的規定比較籠統,在實際執法中難以進行界定,因此在

1997

年修訂的刑法

中,把

原流氓罪取消

將其分解為強制

WX

侮辱婦女罪、

WX

兒童罪、聚眾

YL

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罪

2007年北京18歲保姆慘死,兇手竟是67歲大爺,背後真相令人憤慨!

被趕出家門的老段十分氣憤,自己

“瀟灑”的一生,竟毀到一個小保姆的手裡,他“養尊處優”了大半輩子,在

67

歲的時候被趕出家門,這讓無依無靠的他怎麼生活?本就有劣根的他越想越氣,決定將小保姆幹掉。

小保姆殘忍被殺

老段準備了尖刀,並蹲守在姐夫的樓下,待看到小花之後,便衝上去將其捅死,案發後,警方迅速逮捕老段,而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段原本便對小花抱有不好的念頭,小花是在極力掙脫下,才未讓老段得逞,而在事發後,老段又將自己被趕出家門的原因,歸結在小花的身上,並因此做出殺人的行為,其動機卑劣,主觀惡性大,在經過審理後,老段被依法判處死刑。

一個本該擁有大好青春的少女,便因為老段

“荒唐可笑”的作案動機,永遠的停留在最美好的

18

歲。小花的故事也在告訴我們,雖然我們需要遵守“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但是在面對像老段這樣“變壞的老人”時,在必要時,也需要及時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不能一味的縱容,避免自身受到更嚴重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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