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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對方超車,自己反超對方車!隨後,緊踩剎車……
- 由 環球網 發表于 綜合
- 2023-01-22
簡介黃某升駕駛機動車變更車道超越前車後未拉開安全距離就變更回原車道行駛,雖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成因,但其未按規範超車的行為也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交管部門同樣依法對其進行罰款150元的處罰
減速一直輕踩剎車好嗎
本文轉自【廣西交警微釋出】;
駕車行駛千萬別鬥氣!比如為了逞一時之快,轉化成危險駕駛的具體行為上,那最後不僅是要面對法律的制裁,更有甚者需要付出血的代價!
事故基本情況:
2022年12月6日18時40分,在防城港市港口區北部灣大道彩虹橋路段,官某暉因不滿黃某升駕駛桂PY***6號牌小型轎車從其後方超越,並在未拉開安全距離的情況下又迅速變更回原車道行駛,遂“故伎重演”,駕駛著桂A4***M號牌小型轎車從其右方超車至桂PY***6號牌小型轎車前方,後又迅速變更回原車道並採取剎車減速,致使黃某升制動不及,兩車發生碰撞,造成上述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分析及責任認定情況:
1。官某暉
駕駛機動車變更車道影響其他車輛通行
,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
承擔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責任
。
2。黃某升駕駛機動車在超車後未拉開安全距離就變更回原車道行駛,雖也影響了相關車道內行駛車輛行駛,但該次變更車道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不承擔此次交通事故責任。
目前,交管部門按照法律規定已對官某暉
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
的違法行為,對其進行
罰款150元
的處罰;
黃某升駕駛機動車變更車道超越前車後未拉開安全距離就變更回原車道行駛,雖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成因,但其
未按規範超車
的行為也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交管部門同樣依法對其進行
罰款150元
的處罰。
同時,民警對雙方駕駛人駕車時不安全駕駛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
交警提示
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到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注意文明禮讓,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再實施您的操作,切勿讓情緒掌控您的方向盤。
內容來源:防城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