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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校教練涉過失致男童死亡被移送起訴,男童家屬:適用罪名不當

  • 由 介面新聞 發表于 武術
  • 2022-06-11
簡介2020年11月2日,死亡男童程某博的父親程家全對介面新聞表示,他剛剛收到登封市檢察院出具的委託訴訟代理人申請法律援助告知書,證實登封市公安局已將犯罪嫌疑人桑某明涉嫌過失致人死亡一案的案件材料移送檢方審查起訴

毆打致死是過失致人死亡嗎

武校教練涉過失致男童死亡被移送起訴,男童家屬:適用罪名不當

記者 | 牛其昌

編輯 | 翟瑞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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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登封一名7歲男童在武校學習期間因傷死亡,近日其教練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移送起訴。男童家屬認為孩子系被教練毆打致死,辦案機關對罪名定性不當。

2020年11月2日,死亡男童程某博的父親程家全對介面新聞表示,他剛剛收到登封市檢察院出具的委託訴訟代理人/申請法律援助告知書,證實登封市公安局已將犯罪嫌疑人桑某明涉嫌過失致人死亡一案的案件材料移送檢方審查起訴。

程家全認為,程某博身上有多處外傷,系被教練桑某明毆打致死,並不適用“過失致人死亡”罪名,該罪名量刑過輕,辦案機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移送檢方明顯不當。

李長青對介面新聞表示,目前正準備前往登封進行閱卷,關於程某博是被教練毆打致死還是過失致人死亡,既是事實問題也是法律問題,比較複雜,下一步如何申訴還需閱卷完畢後再和家屬進行商議。

武校教練涉過失致男童死亡被移送起訴,男童家屬:適用罪名不當

圖片來源:程家全

2019年10月8日,程某博在河南省登封市一武校學武術期間受傷被送醫。11月4日,程某博被宣佈死亡,家屬懷疑孩子死亡系遭桑某明擊打頭部所致,而警方認為並無實際證據能夠證明桑某明有犯罪事實,因此未予刑事立案。

由於不服警方對教練桑某明的處罰決定,程某博家屬將登封市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該決定。2020年3月16日,鄭州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判決撤銷被告登封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5月28日,登封市公安局向程某博家屬出具第二次《鑑定意見通知書》稱,致傷物推斷為質地較硬的鈍性物體。隨後,登封市公安局將程某博死亡一事作為刑事案件受案並立案偵查,並對涉事教練桑某明採取強制措施。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程家全對介面新聞表示,程某博的遺體目前還在河南省人民醫院太平間存放,暫時還不允許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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