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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不是吧!這5種情況竟然也能算工傷?

  • 由 武漢尊而光律所 發表于 武術
  • 2022-04-03
簡介參加公司組織的旅遊活動中意外受傷,應視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合理延伸,發生意外傷害,應該由公司承擔責任,你也有權按工傷標準索賠,得到相應的待遇

老師聲帶受損算工傷嗎

之前看到有朋友提問說,公司週末組織員工外出漂流,其中一位員工不慎受傷了算工傷嗎?

在一些人的理解當中,工傷要滿足工作時間以及因為工作性質的工作導致受傷的才算工傷,但是這個又不是在工作時間,並且是出去玩,不有工作性質,所以不能算工傷,但事實是,最後法院判定該員工受傷屬於工傷!

喂,不是吧!這5種情況竟然也能算工傷?

很驚訝嗎?

不僅如此,以下這些好像也能算工傷!

參加員工旅遊崴了腳

單位團建運動專案扭傷了腰

出個差摔斷兩顆門牙

食堂吃個工作餐被魚刺卡傷

上個廁所摔斷腿

遲到早退偏偏遇上了交通事故

……

看上去腦洞大開,有些並不是在工作場景中發生的,有的甚至是勞動者違規在先。但實際上還真有可能被認定為工傷。

喂,不是吧!這5種情況竟然也能算工傷?

所以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那些你以為不是工傷,但偏偏就是工傷的幾種情況吧!

1、上班時間請假外出,返回途中受傷

這種情況可能會引起很多人吐槽,憑什麼請假出去了受傷回來,就算工傷?

但是既然是請假回家又返回單位時發生意外,那仍然應該被視為,在合理時間、合理路線的上班途中,所以算作工傷。

不僅如此,之前有一個案例是員工請假未獲批,擅自離開單位後受傷,最後也被判決算工傷。

對此法院是這麼認為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是在被訴行政行為作出前開始施行,適用於本案。根據該規定,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上下班途中”,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喂,不是吧!這5種情況竟然也能算工傷?

雖然遲到、早退屬於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單位有用工自主權,可以依據相關規定對員工進行相應處罰,但與是否構成工傷是不同的法律關係。

遲到、早退,在合理時間、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不影響對工傷的認定。

但職工由於事先未請假或發生事故後請假,屬於曠工,對此,用人單位需舉證證明職工存在曠工的情況,否則,需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如果職工確係曠工,也就是說根本沒有上班,就不存在上下班途中的問題,即使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也不應認定為工傷。

喂,不是吧!這5種情況竟然也能算工傷?

2、參加單位團建受傷

很多人會以為,單位組織的團建活動在戶外,受傷了就不算工傷。

還是一個道理,不管是戶外拓展活動還是內部的文體活動(籃球賽足球賽等等),同屬單位組織的集體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旅遊活動中意外受傷,應視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合理延伸,發生意外傷害,應該由公司承擔責任,你也有權按工傷標準索賠,得到相應的待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喂,不是吧!這5種情況竟然也能算工傷?

3、員工下樓拿外賣受傷

在公司樓下拿外賣的途中摔倒受了傷,應該構不成什麼工傷吧?公司一般會說這是你自己的鍋,或者說公司有食堂,你點外賣受傷屬於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

然而,公司雖然有職工食堂,免費提供餐食,但是在公司的規章制度中並未做強制性要求,因此在午餐時間訂外賣的行為是屬於正常的生理需要,且午餐時間屬於合理的時間界限內。

同時,在公司樓下的樓梯口準備拿外賣,這個地點屬於工作場所的延伸,因此可以視為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工作的一部分,應當可以認定為工傷。

喂,不是吧!這5種情況竟然也能算工傷?

4、醉酒後受傷或身亡,一定不能認定為工傷?

之前又看到一些案例就是因為陪客戶喝酒死亡,但是最後沒有被判為工傷,並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職工雖然符合工傷認定標準,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吸毒;

3、自殘或者自殺

所以依據上述的規定,很多人就覺得醉酒受到人身傷害的不能算工傷,但是,也不是那麼絕對的哦!

在我們具體的現實操作中,還是需要考慮醉酒的事由。

比如,是不是因為工作需要,是不是具有主觀故意性,或者說有沒有違背自己的飲酒意願,會綜合這些因素去考慮。

之前的確有被灌酒的當事者家屬諮詢過,因為工作需求喝多了,到了要住院的地步,可以索要賠償嗎?

當然可以,在國內“酒桌文化”背景下,員工為了完成工作任務醉酒受到人身傷害,這都還不認定為工傷,有悖於公平原則。

喂,不是吧!這5種情況竟然也能算工傷?

5、在單位宿舍洗澡摔倒受傷算工傷嗎?

這個我們就舉例說法:

王某系氣焊工。某日,他從公司承接專案的工地氣焊崗位上下班,後去工地內宿舍區的浴室洗澡。

其間,王某摔倒受傷,經診斷為右跟腱斷裂。

人社局作出決定,認定王某屬因工受傷。

這是為什麼?員工已經下班了,屬於員工的私人時間,洗澡摔倒居然也能算工傷嗎?

是可以的,根據規定,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喂,不是吧!這5種情況竟然也能算工傷?

王某從事的工作系在露天工地操作,工作中還會接觸鐵鏽、油汙等,工作後對工作中帶來的汙濁物清洗不同於普通生活清潔,可以認定為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掃尾性工作;王某洗澡的浴室雖然位於生活區,但仍在工地內,該地點應認定為工作場所。

換句話說,上班前或下班後,但凡你在做和你工作相關的事情時受傷,都給我去要賠償。

單位說非正常工作時段受傷不能算作工傷,別信。雖然不在正常時段內,但你仍然處於工作環境中,所以要算工傷。

喂,不是吧!這5種情況竟然也能算工傷?

工傷是讓每個企業都頭疼的問題,頭疼的不僅僅是工傷很難防範,還有工傷比較難認定。而工傷認定之所以難,一是法條骨感抽象,二是需要從具體問題去分析。

所以很多時候,當事人過來諮詢我們的時候,我們都不能直接給出一個很準確的答案,而是要經過進一步的瞭解到各個方面,才能去分析這個算不算工傷。

最後想說,雖然現在大家的法律意識都提高了,但是有時候大家也會忽視,或者理所當然的認為這不算工傷,最後就以不了了之收尾。身體已經造成傷害了,憑什麼我還要被糊弄過去拿不到賠償?

最後,如果各位朋友有任何具體化的疑問,歡迎在評論區給我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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