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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規程解讀第一百一十三條

  • 由 十年硐天 發表于 武術
  • 2022-02-12
簡介採用小階段水力採煤,相鄰2個小階段之間和漏斗式採煤的相鄰2個上山眼之間,開鑿聯絡巷,主要是用以通風,運料和行人,也可作為發生災害時的臨時躲避場所,聯絡巷間距和支護方式應根據煤層賦存狀況,巷道佈置等因素在作業規程中明確現定

建設礦井大驗收前可以掘進幾個回採面

第一百一十三條採用水力採煤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第一次採用水力採煤的礦井,必須根據礦井地質條件、煤層賦存條件等因素編制開採設計,並經行業專家論證。

(二)水採工作面必須採用礦井全風壓通風。可以採用多條回採巷道共用1條迴風巷的佈置方式,但回採巷道數量不得超過3個,且必須正臺階佈置,單槍作業,依次回採。採用傾斜短壁水力採煤法時,回採巷道兩側的回採煤垛應當上下錯開,左右交替採煤。

應當根據煤層自然發火期進行區段劃分,保證劃分區段在自然發火期內採完並及時密閉。密閉設施必須進行專項設計。

(三)相鄰回採巷道及工作面迴風巷之間必須開鑿聯絡巷,用以通風、運科和行人。應當及時安設和調整風簾(窗)等控風設施。聯絡巷間距和支護形式必須在作業規程中規定。

(四)工作面應當採用閉式順序落煤,貫通前的採硐可以採用區域性通風機輔助通風。應當在作業規程中明確工作面頂煤、頂板突然垮落時的安全技術措施。

(五)回採水槍應當使用液控水槍,水槍到控制檯距離不得小於10m。對使用中的水槍,每3個月應當至少進行1次耐壓試驗。

(六)採煤工作面附近必須設定通訊裝置,在水槍附近必須有直通高壓泵房的聲光兼備的訊號裝置。

嚴禁水槍司機在無支護條件下作業。水槍司機與煤水泵司機、高壓泵司機之間必須裝電話及聲光兼備的訊號裝置。

(七)用明槽輸送煤漿時,傾角超過25⁰的巷道,明槽必須封閉,否則禁止行人。傾角在15°-25°時,人行道與明槽之間必須加設擋板或者擋牆,其高度不得小於1m:在拐彎、傾角突然變大及有煤漿濺出的地點,在明槽處應當加高檔板或者加蓋,在行人經常跨過的明槽處,必須設過橋。必須保持巷道行人側暢通。除不行人的急傾斜專用岩石溜煤眼外,不得無糟、無溝沿巷道底板運輸煤漿。

(八)工作面迴風巷內嚴禁設定電氣裝置,在水槍落煤期間嚴禁行人和安排其他作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嚴禁採用水力採煤:

(一)突出礦井,以及掘進工作面瓦斯湧出量大於3m³/min的高瓦斯礦井。

(二)頂板不穩定的煤層。

(三)頂底板容易泥化或者底鼓的煤層。

(四)容易自燃煤層。

【名詞解釋】水力採煤

水力採煤一——用高壓泵輸出的高壓水透過水槍射出,形成高壓射流,直接破落煤體,並利用水力完成運煤和提煤的方法。

【條文解釋】本條是對水力採煤的規定。

1。水力採煤法的優點是:裝置,工藝簡單;工作面產量大、效率高;人員在巷道內操作,比較安全,能適應一些傾角大,煤層厚度變化大和地質條件複雜的煤層。缺點是:回採率低,通風條件差,瓦斯易超限;運料困難;巷道掘進量大;水壓較高容易發生水流擊傷人員事故;另外對礦山壓力的規律難以控制和掌握。由於第一次採用水力採煤屬於新技術的應用,存在著適應條件的問題,例如煤層的傾角,頂板、底板、厚度、硬度及裂隙發育程度和瓦斯含量等,必須根據礦井地質條件、煤層賦存條件等因素編制開採設計,經行業專家論證後報集團公司或縣級以上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2。水採工作面必須實行全風壓通風。在水採井(區)中普遍採用短壁無支護水力採煤法。常用的無支護水力採煤法主要有走向小階段巷道和傾斜漏斗式。採用走向小階段巷道或傾斜漏斗式佈置時,可採用多個小階段巷道成漏斗式採煤上山眼共用1條迴風巷的佈置方式,但小階段或上山眼數量不得超過3個。為了便於迴風,小階段巷道必須正臺階佈置,單槍作業,依次回採。漏斗式採煤時,上山眼兩側的回採煤垛應上下錯開,左右交替採煤,以保水採煤體時的操作安全。因為水採時留浮煤較多,加之通風不暢,容易引起煤炭自燃,應根據煤層自然發火期進行區段劃分,保證劃分區段在自然發火期內採完並及時密閉,以控制火災隱患範圍,減小火災損失程度,密閉設施必須進行專項設計。

3。採用小階段水力採煤,相鄰2個小階段之間和漏斗式採煤的相鄰2個上山眼之間,開鑿聯絡巷,主要是用以通風,運料和行人,也可作為發生災害時的臨時躲避場所,聯絡巷間距和支護方式應根據煤層賦存狀況,巷道佈置等因素在作業規程中明確現定。

回採時,2個相鄰小階段巷道或漏斗工作面之間應保持一定的錯距,漏斗式採煤,當頂板破碎或壓力較大時,上山眼兩側的回採煤垛應上下錯開,左右交替採煤,以避免回採工作面在生產上的相互影響和回採眼的維護困難,並能有效地利用地壓並有利於頂板的控制。

4。工作面應採用閉式順序落煤,貫通前的採硐可採用區域性通風機輔助通風。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工作面頂煤,頂板突然垮落時的安全技術措施。

5。回採水槍應使用液控水槍,水槍到控制檯距離不得小於10m。水槍使用一段時間後,由於水槍工作時產生的衝擊和震動及其他因素,槍筒的中心線將發生偏離,此時若繼續使用操作者很難正確控制水射流方向,失控的高壓水射流極易造成事故。

必須定期對水槍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槍筒中心線偏心距離超過設計規定的水槍。為滿足水力落煤壓力的需要,有的礦常採用各種高壓泵串聯的方式,以提高壓力。一般出口壓力可達12-16MPa,如在高壓水泵啟動前不認真檢查管道閥門,很容易造成水擊事故,高壓水泵的啟閉必須按操作規程規定執行。

根據需要,水槍有時要倒槍轉水,此時水流方向發生了改變,容易造成意想不到的事故,所以在倒槍轉水前,必須事先通知房和排程室,並按操作規程規定啟閉閥門。高壓水管使用一定時間後,需要拆除,檢修,在拆除,檢修過程中,如若不關閉附近的來水閥門,一旦突然來水,極易發生水擊和淹溺事故。

6。採煤工作面附近必須設定通訊裝置,在水槍附近必須有直通高壓泵房的聲光兼備的訊號裝置。水槍司機與煤水泵司機、高壓泵司機之間必須裝電話及聲光兼備的訊號裝置。

在水槍附近,嚴禁水槍司機在無支護下作業。有時需要對支架進行維護,有時需要對瓦斯等有害氣體進行檢測等。水力採煤的回採巷道採用木支護時,因其支護強度不夠,很容易冒頂,因此,必須在水槍附近架設抬棚來保證水槍操作時的安全。當採用金屬支架支護回採巷道時,也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護槍方式。在煤層傾角超過15⁰時,漏斗式採煤工作面採空區矸石很容易向下滾落,危及作業安全,所以必須在採空區架設擋矸點柱。

在水採過程中,有時發生窩水和水槍被埋現象,此時若不及時停泵將使管路內壓力增大,導致事故發生,同時應及時開啟事故閥門使其解除安裝,保證安全,還必須停槍處理,防止槍內壓力引起水射流傷人。

7。用明槽輸送煤漿時,人員很容易滾入明槽內造成傷害事故,尤其傾角較大拐彎、傾角突然變大時,更具危險性,因此,要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採取加設擋板或擋牆,設過橋等安全防護措施。

煤槳堵塞明槽或溜煤眼及卷道時,輕者影響生產,嚴重時造成事故,此時,都必須停槍,進行處理。

用明槽輸送煤漿時,傾角超過25“的巷道,明槽必須封閉,否則禁止行人,傾角在15⁰-25⁰時,人行道與明槽之間必須加設擋板或擋牆,其高度不得小於1m:在拐彎,傾角突然變大及有煤漿濺出的地點,在明槽處應加高擋板或加蓋,在行人經常跨過的明槽處,必須設過橋。必須保持巷道行人側暢通。

除不行人的急傾斜專用岩石溜煤眼外,不得無槽無溝沿巷道底板運輸煤漿。

8。工作面迴風巷內嚴禁設定電氣裝置,在水槍落煤期間嚴禁行人和安排其他作業,防止引發瓦斯爆炸或者引起人員中毒。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嚴禁採用水力採煤:

(1)無支護水採法的採煤工作面採用“採空區竄風”並輔以區域性通風機通風,存在風阻大,竄風量有限,風量不穩定,採空區的有害氣體易造成隱患,所以,突出礦井以及掘進工作面瓦斯湧出量大於3m³/min的高瓦斯礦井嚴禁採用水力採煤。

(2)在傾角小於35⁰的煤層,如果頂板較軟或破碎,其採出率會明顯下降,水力採煤適用於頂板較穩定的條件。

(3)頂底板容易泥化或底鼓的煤層,則巷道需經常臥底才能保證煤水的正常流運,因此一般不宜採用水採。

(4)應用水採丟失殘煤較多,容易引起自燃,故容易自燃煤層一般不宜應用水採。

由於採煤工作面迴風透過採空區,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回採工作面使用木支柱支護,違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公佈的第二批《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裝置及工藝目錄》(安監總煤裝(2008)49號)第18項規定;採煤工作面採用區域性通風機輔助通風,系統不可靠,國家擬將水力採煤列為淘汰的落後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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