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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為朋友做擔保時這兩個字一定不能出現!否則……

  • 由 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 發表于 武術
  • 2022-12-22
簡介法官說法如果杜某出於兄弟情義的擔保行為發生在民法典施行之後,那麼杜某在欠條上籤署的“保證人杜某”五個字,會被法院認定為一般保證行為,債務到期後,債權人應當先向林某主張償還欠款,或者在保證期間內透過訴訟或仲裁的方式確定林某應當償還債務,法院才

連帶擔保有時間限制嗎

2021年1月1日起,為朋友做擔保時這兩個字一定不能出現!否則……

導讀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民法典》對保證方式的規定有比較大的變更。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如果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中

沒有“連帶”這兩個字

,一般就認定為承擔的是“一般保證”。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案件經過

林某因經商需資金週轉,請來朋友杜某擔保在李某處借款100萬元,杜某

出於兄弟情誼在借條上籤署了“保證人杜某”五個字

。後林某因意外身亡,李某將杜某訴至法院要求償還借款及利息。杜某辯稱當時只是出於兄弟情義擔保,以為只是簡單的籤個字,並不知道擔保的法律後果,杜某沒有獲得任何利益,不應當承擔清償責任。

2021年1月1日起,為朋友做擔保時這兩個字一定不能出現!否則……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由杜某向李某償還借款100萬元及利息20多萬元。本案進入強制執行程式後,因林某無遺產可供執行,法院查封並拍賣了杜某價值120多萬元的房產。杜某行使追索權無果,導致杜某經濟困難。

法官說法

如果杜某出於兄弟情義的擔保行為發生在民法典施行之後,那麼

杜某在欠條上籤署的“保證人杜某”五個字,會被法院認定為一般保證行為

,債務到期後,債權人應當先向林某主張償還欠款,或者在保證期間內透過訴訟或仲裁的方式確定林某應當償還債務,法院才能強制執行杜某的財產

。即使林某死亡,也應先就林某的遺產進行處分,遺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時,才能要求杜某就債權剩餘部分承擔保證責任。

案例評析

杜某出於“兄弟情義”,未能綜合自身經濟能力、理解擔保的法律含義及後果,為他人提供擔保,如果是

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後發生的擔保行為,杜某可能不需要承擔責任。

2021年1月1日起,為朋友做擔保時這兩個字一定不能出現!否則……

民法典

施行

前後對比

民法典施行前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的方式分為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

按照

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民法典施行後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保證的方式分為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

按照

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發生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之後的保證行為,如果保證人只在債權憑證上註明“擔保人##”,就

視為一般保證行為,而不是連帶責任保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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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保證的區別:

1、一般保證是在主合同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保證中,只要債務人沒有及時履行債務,債權人就可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3、一般保證的法定保證期間為履行期限屆滿六個月內,債權人需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連帶保證法定保證期間為履行期限屆滿六個月內,債權人需向保證人請求承擔保證責任。

法官奉勸各位:

擔保有風險,

不要隨意籤,

尤其是“連帶”,

兩字非常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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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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