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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我愛你,也想娶你,但不願意做個“倒插門女婿”

  • 由 仇意的情感空間 發表于 足球
  • 2021-11-07
簡介但有一次於建業帶方華到自己的租住房,那天大概聊得比較盡興,方華難得一次沒有急著回家,到了將近晚間十點時突然下起了雨,於建業那天確實很想讓方華留下的,但她最後還是冒雨打車回家,她說遇到下雨的夜晚,媽媽都會心神不定,不能把她一個人放在家裡

只談風月不論朝夕是什麼意思

於建業後來想起來,自己和方華從頭一次見面開始,方華的母親好像就無孔不入地插在中間。

01

兩個人是透過傳統的相親方式認識的。於建業單位一個老大姐是方華她家以前的老鄰居。兩個人認識的時候,於建業已經32歲,方華比他小兩歲,剛滿30。

於建業是典型的鳳凰男,來自江西一個小縣城下面的農村。多年前披荊斬棘考到京城,畢業後順利就業留在北京。寒門子弟,剛上班那幾年要什麼沒什麼,哪敢往這方面想,一門心思拼命上進。等到現在,雖然仍然買不起北京的房子,但多多少少有了一些積累和基礎,人也已經過了30。

女孩,我愛你,也想娶你,但不願意做個“倒插門女婿”

介紹人介紹方華是單親家庭,父母早年離婚,母親挺有經濟頭腦,一邊上班一邊炒股,趁著牛市賺了一把,買了一套大三居的房子自住,把以前的小房子出租,給母女倆掙了一份可以高枕無憂的家業。

介紹人說方華非常孝順,對母親幾乎百依百順,這一點讓於建業很是心動,他一向覺得對父母好的人,人品無論如何也糟糕不到哪裡去。

但他沒有想到,正是這一點,導致了後來兩人的分道揚鑣。

02

初次見面時,介紹人老大姐把於建業帶進約見的餐廳,令於建業吃驚的是,母女倆都等在那裡。

方華一看就是文靜單純的女孩,於建業對她第一印象很好,方華對他的印象應該也不錯。對於他們這個年齡段的人來說,一見鍾情或許有些肉麻,總之兩人一看就彼此看對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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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人大概看他們彼此印象不錯,略坐了坐就藉口有事起身告辭。她的本意是拉方華的媽媽一塊走,讓兩個年輕人無拘無束好好溝通一下,可是方華的媽媽卻說,你有事就先忙去吧,我再坐坐。

方華媽媽五十多歲,氣質溫婉,顯得很有修養的樣子,她坐在那裡微笑打量著於建業,是一種很深入的觀察和研判,不放過任何細枝末節。

直到見面四十分鐘左右的時候,方華媽媽這才起身離去。因為於建業對方華感覺很好,所以吃過飯以後又邀她到附近走走,方華也沒有拒絕,兩人在溫暖的秋夜裡邊走邊聊,彼此都有一種好像很熟悉親和的感覺,完全沒有陌生人剛剛認識的拘謹戒備。

第二天介紹人回話說方華同意和你交往。

兩人見了兩三次面就算正式確定了關係。有一點讓於建業比較奇怪的是,如果在外面逗留的時間長一些,方華就說該回家了,媽媽一個人在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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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一段時間到了深秋,方華就說我媽說一天比一天涼,讓咱們如果沒什麼事就在家裡待著吧。

方華的家裡收拾得非常乾淨舒適,兩個人也都是比較宅的性格,回家在方華的房間裡一塊兒看看電影,聊聊天,也蠻愜意的,而且方華的媽媽也很識趣,並不隨便進門打擾他們。

唯一令於建業感到有些不便的是,只要出門不管是吃飯看電影還是看展覽什麼的,方華都一定要帶上她媽媽,成了固定的三人行。

甚至關係更親密之後兩人出去旅遊了幾次,每次都有方華的媽媽隨行。住酒店開兩個房間,於建業一個人住,方華和她媽媽住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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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於建業越來越感到自己好像成了“局外人”,三個人外出,母女倆像姐妹一樣並肩而行有說有笑,長此以往,於建業難免感到受了冷落,他甚至還產生了一種很奇怪的想法:彷彿自己和方華媽媽的角色發生了置換,實際上是方華跟她的媽媽在“談戀愛”,而自己倒像一個不放心的老母親一樣跟在一對年輕人的身後當電燈泡。

方華很善解人意,有時她也會覺察到什麼,會悄悄拉拉於建業的手,歉意地笑著說對不起啊,把你冷落了。

有一次方華還專門跟他解釋,說她父親當年是出軌被母親發現,然後就狠心絕情拋妻棄女和那個第三者遠走他鄉,她覺得媽媽帶著自己很辛苦很不容易,所以不忍心把她一個人撂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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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於建業又有些自責起來,覺得自己不該跟一對多年相依為命的母女“吃醋”。

但是後來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這個矛盾仍然無可遮掩地凸顯出來,再也無法漠視。

03

雖然略感不適,但於建業性格比較平和,而且兩個人到目前為止也沒有發生過比較親密的接觸。他對這方面也不像同齡男青年有了女朋友就那麼迫切有一些“親密接觸”,所以還可以忍受。

但有一次於建業帶方華到自己的租住房,那天大概聊得比較盡興,方華難得一次沒有急著回家,到了將近晚間十點時突然下起了雨,於建業那天確實很想讓方華留下的,但她最後還是冒雨打車回家,她說遇到下雨的夜晚,媽媽都會心神不定,不能把她一個人放在家裡。

更重要的是,方華說,媽媽說了,只有登記後才能住在一起。

女孩,我愛你,也想娶你,但不願意做個“倒插門女婿”

於建業就趁這個機會說,那咱們就登記吧。

於是,登記結婚就正式提上了日程。

“登記”這件事,無論是方華和她媽媽都沒有任何意見,接下來的分歧是結婚後兩個人住在哪裡的問題。

方華的意思是婚後住在她家,她的理由是母親孤獨一生,不能讓她晚年無靠。等以後她歲數大了,晚上一個人在家心臟病犯了都沒個人叫急救車怎麼行?

方華媽媽也正式跟於建業談了一次話,她說北京的房子那麼貴-,你們目前也沒有這個經濟能力,又何苦那麼辛苦揹著房貸,在家住就不一樣了,你們下班回來我已經把飯做好了,等將來有了孩子我還可以幫你們帶,為什麼非要搬出去住呢?

但是於建業還是不願意妥協,他跟方華說,現在我們買不起大房子就先買個小房子,而且我們可以買在你家附近,每天下班都回來吃晚飯,太累了也可以住下不走,但必須要有自己的家!

女孩,我愛你,也想娶你,但不願意做個“倒插門女婿”

說實話,於建業之所以堅持不願搬進方華家,原因並不是傳統的不想做“倒插門女婿”那麼簡單,於建業是全家傾注全部資源培養出來的唯一有出息的人。他不想讓父母覺得自己含辛茹苦培養兒子那麼多年,眼看著兒子已經在北京成家立業落戶,偶爾來一趟北京看看,還必須要住外面的酒店。

這一點他當然不好意思太直白地說出來,就說自己的弟弟當前正在準備考北京一所高校的研究生,將來要是考上了到北京上學,他還想時不時接弟弟過來改善一下伙食,到時候總是這樣難免不方便。

其實這倒也是實情,於建業的弟弟的確一門心思想考到北京,將來兄弟倆也好有個照應。

方華和她媽媽當然都忙不迭表示,如果弟弟將來能考到北京是好事啊,可以每個週末都過來改善伙食,當然住下也是可以的,在小書房搭個小床就解決了,和在你們自己的小家完全是一樣的。

女孩,我愛你,也想娶你,但不願意做個“倒插門女婿”

但於建業心裡清楚,話是這樣說,但是如果將來弟弟每一個星期都過來,到時恐怕就不一樣了。到那時嘴上不說,心裡肯定也會有疙瘩,倒不如從一開始就防患於未然。

兩個人一直沒有辦法就這個問題達成共識,後來方華媽媽表態說,她不反對小兩口有自己的小家,也不要求必須跟她一起住,知道女兒那麼孝順她已經很知足,到底怎麼辦讓他們自己決定。

話說得聽起來很開通,但於建業覺得這分明就是一種不合作態度,否則完全可以直接發話讓女兒去跟著於建業看房買房去了,而不會是“你們自己看著辦”這樣明面放行暗裡施壓的做法。因為她心裡有底,知道女兒肯定會是和自己站在一起。

所以終於有一天,方華跟於建業說,反正我家情況你也清楚,我是不放心也不忍心把我媽一個人孤零零扔在家裡的,要麼就是結婚住到家裡,實在不行的話咱們就分手吧。

女孩,我愛你,也想娶你,但不願意做個“倒插門女婿”

她的意思很清楚,要想娶我就要連我媽媽一塊兒“娶”,否則沒有商量餘地。

分手的過程對兩個人都很痛苦和艱難,但最終還是方華留在她媽媽身邊,於建業選擇離開。儘管很痛苦,但他並不後悔這個決定,他只想有個屬於自己的小家,哪怕是蝸居,也不願意總是寄人籬下。

而且,更重要的是,所謂的“孝順”和擁有屬於自己的家庭、婚姻與生活,他覺得不應該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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