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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PE潮鞋重啟經典,“抄襲”惹惱耐克?

  • 由 新京報 發表于 足球
  • 2023-02-03
簡介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注意到,耐克訴訟焦點在於猿人頭旗下包括“Bape Sta”“Bape Sta Mid”“Court Sta High”在內的5款球鞋系列和耐克“Air Force1”、“Air Jordan 1”等經典設計過於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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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PE潮鞋重啟經典,“抄襲”惹惱耐克?

官方圖。

在“Bape Sta”出現於球鞋市場長達22年後,還是在2023年收到了來自耐克的訴訟。

據媒體報道,知名運動品牌耐克於今年初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交檔案,以“抄襲專利設計”為由,向負責運營潮流品牌BAPE(下稱猿人頭)在美國業務的公司USAPE LLC提出訴訟。

報道稱,在耐克多達28頁的起訴書中,橫向對比了耐克部分經典款式以及猿人頭當下在售熱門款式,以證明對方多個鞋款都能在耐克產品線上找到對應產品。

“Bape Sta確實很火。不僅深受明星和潮人喜愛,更被球鞋玩家所追捧。但不可否認的是,它確實和耐克的AF1很像。”一位鞋迷對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如是說。

BAPE潮鞋重啟經典,“抄襲”惹惱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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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燃導火索,爆款

球鞋“複製”

“猿人頭目前鞋款圍繞著耐克的標誌性設計複製。這種複製行為在過去和現在都是不可接受的。猿人頭的侵權行為已對耐克造成重大威脅,耐克現在必須採取行動維權。”耐克在訴訟中表示。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注意到,耐克訴訟焦點在於猿人頭旗下包括“Bape Sta”“Bape Sta Mid”“Court Sta High”在內的5款球鞋系列和耐克“Air Force1”、“Air Jordan 1”等經典設計過於相似。

“不可否認的是,兩款球鞋除了Logo和部分細節不同外,外觀確實很像。”球鞋愛好者趙岑向記者分析稱,“對球鞋不熟悉的人從鞋面很難分清,只能從鞋側的Logo才知道究竟是哪個品牌。”

據耐克方提交的材料顯示,猿人頭第一款疑似侵權鞋在2005年進入市場。之後十幾年裡,對方又陸續推出多款疑似抄襲的鞋款。

耐克表示,之所以此前一直未訴諸法律,因為對方在2021年以前業務規模較小,且缺乏連貫性。

記者瞭解到,耐克曾在2009年主動聯絡對方,雙方就抄襲設計相關事宜進行討論,這次會議導致猿人頭關閉了其大部分美國店鋪,並大大減少了在美國的活動。隨後幾年,猿人頭重新對球鞋進行設計,以減少和耐克球鞋的相似度。

2021年開始,該品牌重新開始推出最初設計,這也引起了耐克的注意,並決定提起訴訟。

耐克要求法院下令禁止猿人頭繼續出售相關侵權鞋款,並向其索要相應賠償金。

“或許此前耐克並不在意,但隨著近兩年來‘Bape Sta’在玩家中的地位和影響力逐漸提升,也推動其銷量得以爆發。這必然會對自家球鞋的銷量和在圈內地位造成衝擊。耐克自然坐不住了。”一位球鞋玩家表示。

誕生街頭

明星上身火爆全網

猿人頭在潮流圈的地位,曾經一度足以用“如日中天”形容。

1993年11月,猿人頭由日本知名街頭潮流設計師長尾智明創作成立,Logo設計創意正是來自於科幻電影《人猿星球》中的大猩猩造型。

事實上,當時身兼數職的長尾智明對銷量並不看重。據公開資料,該品牌只設計生產T恤,且每款通常生產30件,其中大多數更是分發給員工和朋友,少量產品透過其在裡原宿所開的店鋪進行銷售。

不過,這些設計獨特的T恤上市後,迅速引發年輕玩家關注,而限量銷售的模式更是使得玩家競相搶購。

1997年,日本娛樂圈天王木村拓哉在日劇《戀愛世紀》中穿著猿人頭格紋襯衫的造型,吸引更多年輕受眾對這一品牌的關注。一年後,其又在廣告中穿上該品牌外套,又一次刺激了猿人頭的銷量以及影響力。

真正將其推上“潮流神壇”,還要追溯至2004年。一款被稱為“開啟一個潮流時代”的鯊魚帽衫一經推出,迅速在全球潮流圈內走紅。據資料顯示,其最初售價僅約為2000元人民幣,短短一年後價格飛漲,即使二手也需要上萬元。

“當時身邊很多朋友都渴望第一時間入手鯊魚帽衫,但幾乎沒人搶到。”潮流愛好者張雪告訴記者,自己最終透過代購溢價入手了一件,直到現在都珍藏在家裡。

成為當時炙手可熱的潮牌之後,猿人頭開始擴大涉及領域,並打造出多個子品牌,覆蓋男裝、女裝以及鞋帽等各個領域。

不過,由於經營不善,猿人頭在很長時間裡接連虧損。最終在2011年,長尾智明將包括猿人頭在內的整個Nowhere集團以300萬美元賣給香港I。T集團。兩年後,長尾智明正式宣佈退出團隊。

十年後,猿人頭推出多款“Bape Sta”新鞋,也再度出現排長隊搶購景象。

劍指競爭對手,

訴訟同類商品

頻現

事實上,這並非耐克第一次就商品設計進行訴訟。

早在2016年1月,耐克將同屬於運動用品公司的斯凱奇告上法庭,稱斯凱奇數款運動鞋存在多項侵犯耐克專利設計的元素。這場漫長的訴訟經過五年時間爭執,最終在2021年達成和解協議。

而在此期間的2019年,耐克對斯凱奇再次提起訴訟,直指後者生產了“斯凱奇版本的耐克鞋”,稱對方涉嫌從競爭對手產品中汲取靈感。

2021年,耐克對知名球鞋客制師John Geiger提起訴訟,稱其同名品牌所推出的“GF-01”鞋款侵犯了“Air Force 1”的外觀專利,並企圖在市場上製造混亂。

John Geiger的律師則提起反訴,認為耐克在商業外觀保護的範疇/界定上過於模糊。此次訴訟,同樣是以兩家公司達成和解告終。

無獨有偶,同樣在2023年1月,耐克的老對手阿迪達斯也對美國男裝設計師品牌湯姆·布朗提出訴訟,認為其在鞋履和運動服上所使用的“四道槓”條紋設計圖案侵犯了阿迪達斯經典“三道槓”的設計。

訴訟中,阿迪達斯表示公司每年投入數百萬美元的廣告宣傳費用,而湯姆·布朗則從中獲得了影響力。湯姆·布朗則認為條紋是時尚圈內非常常見的設計元素,並不構成侵權,且阿迪達斯是運動品牌,湯姆·布朗是高階時裝,雙方並不是直接競爭對手。最終,阿迪達斯在這場開年官司中敗訴。

“球鞋設計應該是智慧財產權專利層面的‘外觀設計’。”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向記者分析稱,耐克的經典款球鞋最早在上世紀80年代上市,當時只是對鞋底申請了外觀設計和發明專利,並沒有對整個鞋面申請專利。即使申請了,目前來說已經過了專利保護期。只要沒有模仿耐克的商標,競爭對手可以合理使用這些技術或者外觀進行復刻。即使耐克起訴品牌方抄襲,也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

此次耐克起訴猿人頭,已引發球鞋圈關注。記者搜尋發現,二級市場並沒有出現玩家搶購,多個交易平臺相關球鞋的銷量和價格未有較大波動。

“耐克此次訴訟應該是針對美國當地,即使贏了也只是無法在當地發售相應鞋款,對其他區域影響不會太大,自然也不會出現玩家搶購球鞋的情況發生。”上述玩家預測。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覃澈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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