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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報時評丨造謠後“自罰三杯”,這尷尬了誰?

  • 由 海報新聞 發表于 垂釣
  • 2022-09-30
簡介網路截圖即使是“自罰三杯”,該博主下仍有粉絲為其抱屈,認為他只是轉述了他人的資訊,“沒有惡意”,根本不用道歉

自罰三杯什麼梗

時敢當

道歉式公關似乎已經成為“必備技能”。近日,造謠“著名物理學家楊振寧逝世”的微博博主@跑者子牛,在引發輿論關注後,連續在微博“道歉”。先是“自禁七天”,後又稱“決定自罰停博至少三個月”,這樣的“自罰三杯”,到底尷尬了誰?

海報時評丨造謠後“自罰三杯”,這尷尬了誰?

網路截圖

即使是“自罰三杯”,該博主下仍有粉絲為其抱屈,認為他只是轉述了他人的資訊,“沒有惡意”,根本不用道歉。有無惡意暫且不論,作為擁有108萬粉絲的網路大V,釋出涉及他人去世的重要資訊,不用對資訊真實性負責嗎?網路謠言滿天飛,正是由於很多人“沒有惡意”的隨意釋出和轉發。有人覺得小題大做,恰恰是因為這樣的網路侵犯在過去被視為“常態”。

博主“自罰三杯”,首先尷尬的是平臺。眾目睽睽之下犯了錯,自己都覺得臉紅了,然而並沒有受到任何處罰,那就自罰停更吧——這樣的現實何嘗不是對平臺的嘲諷?面對自媒體亂象,平臺監管難是現實。但至少不應該置身事外吧。對這種明擺著造謠的行為仍然無所作為,該作何解釋?也有網友說,該博主並無道歉誠意,此舉實為“停更保號”。若是停更真就能“保號”了,不僅無法起到清朗網路空間的正面作用,那簡直是對造謠者的“鼓勵”了。

博主“自罰三杯”的現實,也再次提醒,面對網路謠言,把剛性法律落到實處,還需要司法實踐的繼續探索。我國現行法律在刑事、民事、行政三個層面上為網路謠言問題提供了法律解決路徑,但現實中,取證舉證難、法律規範界定模糊等,讓許多網路造謠案件多以輕微的行政處罰收場,或者受害者放棄維權,造謠者得不到任何處罰。

不過,困局已經開始破題。“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從“自訴”轉“公訴”,“辣筆小球”詆譭英雄被刑拘……這些個案已經表明了我國司法打擊網路謠言的堅決態度。只有切實提高違法成本,才能讓隨心所欲的釋出者,對資訊真實性生出基本的敬畏之心。公共案件都是“普法公開課”,@跑者子牛願意“自罰三杯”的羞恥心固然可貴,但造了謠,從法律層面到底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得讓公眾心裡有本明白賬。

無論是什麼性質的賬號,只要發聲,就應該對自己言論的真實性負責,任何人、任何機構都不例外。@跑者子牛造謠言論的危害性大小可以探討,但若是以“自罰”收場,這種尷尬確實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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