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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的日常生活》1:“綠帽子”的由來,古人真有才惡意滿滿
- 由 我的少年有為 發表于 垂釣
- 2022-09-17
屁什麼顏色
古代人的日常生活是什麼樣子?他們如何度過炎熱的夏天?如何在寒冷的冬天取暖?怎麼擦屁股?一個月掙多少錢?
對古代人日常生活好奇的朋友,這本《古代人的日常生活》可以滿足你所有的好奇心。
古代人為何瞧不上綠色
如果一個人的戀人或者配偶出軌,我們會常說這個人被戴“綠帽子”。“綠”成了被出軌的符號,那為何偏偏是綠色呢?古人為何瞧不上這個顏色呢?
古人很早的時候就知道紅、黃、藍三原色了,再加上白和黑,這五個顏色被稱為“正色”。而其他的顏色都是用三原色調出來的,被稱為“間色”。
間色被認為是雜色,不純正,而正色被認為是最高貴的顏色。許多王朝都會選用正色作為本王朝的崇尚色,比如,商朝尚白,周朝尚紅,秦朝尚黑。
而綠色在古人看來是“蒼黃之間”,也就是蒼天的藍色和土地的黃色調和而成的顏色。這個顏色呢,不上不下,又是個間色,
是卑微的顏色。
圖片來自網路
從先秦時期,人們就看不起綠色。《詩經》裡有一句“綠衣黃裳,心之憂矣”,意思是:上衣是綠色的,下裳是黃色的,心裡感到憂傷。
這是為什麼呢?有一種解釋為:因為古人一般以黃色為上衣,綠色為下裳,而詩裡面的搭配是上下易位,貴賤顛倒。
也就是說,賤妾上位,正室失位,怎麼能不心裡憂傷呢?
像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春秋時,
賣自己的妻女求食的人,都要裹上綠頭巾,以示卑賤。
隋唐時,確定了官員品色服制度,每個級別的官員都要穿固定顏色的官服,而綠色被確定為低品級官員的官服。
唐代貞元年間,《封氏見聞錄》記載,延陵令李封對凡是犯罪的官吏不加杖罰,而是讓他裹綠頭巾以羞辱,錯誤嚴重的戴的時間很長,輕微的則很短。“戴綠頭巾”被當作一種懲戒手段。
直到元代,“綠帽子”的說法才被固定下來。
《元典章》中記載:“至元五年(1268年),準中書省札,娼妓之家,家長並親屬男子,裹青巾。”
意思是說,
如果家中有女子做娼妓,那麼她的男性家屬就要戴綠頭巾。
綠頭巾就成了娼妓家屬的專用服飾。
由於娼妓大多從事特殊行業,所以綠頭巾就成了家中有女性跟別人發生關係的符號。
後來,後人不戴頭巾,取而代之的是帽子,於是,“綠帽子”也漸漸成了被出軌的代名詞。
古代婚姻制度
每當談及古代的婚姻制度時,許多男性同胞都會心生羨慕,侃侃而談的都是古代男人們的三妻四妾。那麼,古人真的能娶多個老婆嗎?
說到古人能娶幾個老婆,就不能不提古代婚姻制度的演變。
最初,人類是沒有婚姻一說的,當時的人們都是雜婚。只要是你行動範圍之內能看見的女人,都可以是你的老婆。
普天之下,皆可為夫妻。
隨後人們意識到這種雜婚和野獸無異,開始進化到了血族群婚。所謂的血族群婚,按照血緣為一個族群,族群中同輩之人可以婚配。
古代神話傳說伏羲和女媧是兄妹,但他們的婚姻就是血族群婚。
這樣的婚姻形式避免了和長輩婚配的情況發生,但也有缺點,容易近親結婚。於是發展了一種補充形式,搶親。
黃昏朦朧之時,到鄰近的氏族裡,見到女性扛起來就跑,扛到家裡就是兄弟們共同的老婆了。
這種形式看起來有些野蠻,但也促進人類的發展,讓人們意識到近親結婚可能導致後代畸形的遺傳學害處。
推進了婚姻制度由族內群婚向族外群婚的發展,這樣就避免了兄弟姐妹之間的婚姻。
當然,這種族外婚姻也不是一對一固定的,而是讓男的去另一個氏族裡婚配。
比方說,生活在山的西面氏族的一個男子,可以和我家女兒婚配;過幾天,生活在山的東面氏族又來了一個男子,也可以和我家女兒婚配。
也就是
“有男子遠方來,皆女婿也”。
這樣會有一個弊端,就是不知道孩子父親是誰,只知道母親是誰。人們以母親血緣為紐帶生活在一起的社會,叫作母系氏族社會。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男性的作用越發重要,地位也越來越高。人類產生了私有財產的觀念,也渴望組成自己的小家庭。
財產逐漸集中在以男子為中心的家庭之中,而不再屬於整個氏族。我的東西就是我的,別人不許動。我死後,我的東西就給我的孩子。
為了方便繼承財產,婚姻就發展到一夫一妻制,一直延續到今天。
我國從先秦時代開始,一直實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度。當然古代的一夫一妻制和今天的一夫一妻制有一個很大的區別,那就是
納妾。
古時,妻妾之間的區別是很大的,所以“三妻四妾”的表述是錯誤的,古人一生只能有一個妻子,卻可以有很多個妾。
古人的妻子多是出生正經人家,門當戶對。是經過明媒正娶進的家門,越是富貴的人家,娶妻的禮儀越為繁瑣,皇帝迎娶皇后連路線都有講究。
而妾多是出身低位,有些出自青樓。范仲淹曾納了個青樓女子為妾,名叫甄金蓮,是一位色藝俱佳的女子。
當然也有些出身高的,但肯定是去更高地位的人家去做妾的。
妻子的身份也不一樣,她實質上是家裡的女主人,地位與丈夫平齊。有財產和下人支配的權利,而妾只是一個奴婢,所以妻子可以買妾送給丈夫。
王安石的妻子就曾花90萬錢納了一個妾,相當於今天的70萬元。想必那個妾一定是色藝俱佳吧。
古代妻子一般不會跟妾較勁,兩方除了地位懸殊之外,朝廷也都保護妻子的權利。唐朝曾有規定,若是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兩口子要服刑一年半,出獄後必須依法離婚。
明代也有法律規定:妻打妾,只要打不殘,打不死就沒事;但妾打妻,是要仗刑一百。
所以電視劇《知否》中,林小娘掌管家族財務是極不正常的現象,所以男主人才被指責為“寵妾滅妻”。
古人如何離婚?
今年開工第一天,某民政局辦理離婚的夫妻早已排上長隊,而辦理結婚的寥寥無幾。那麼古人是如何離婚的呢?
第一種是丈夫要求解除婚姻關係,即“出妻”,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休妻”。妻子是不可以隨意休的,要犯了“七出”才可以,這在唐朝是納入了國家律法的。
“七出”我們都知道,是指:不生兒子;出軌;不孝敬老人;犯口舌;盜竊;嫉妒心重;犯有重病。
當然,無故休妻者會被流放一年半。還有雖然妻子犯了“七出”,但是有三種情況是不能被休的:妻子離婚後無家可歸的;妻子曾為公婆守孝期滿3年者;
結婚時丈夫貧賤而今富貴的。
第二種是官府強制離婚的,稱為“義絕”。有丈夫毆打妻子父母、丈夫姦非(強姦罪或通姦罪)、丈夫賣妻、丈夫在與妻子久別期間重婚、家庭暴力。
但義絕在古代並不常見,即便有發生,但只要夫妻雙方還願意保持婚姻關係,官府也不會強制離婚。
第三種是雙方關係破裂後自願離婚,也就是“和離”。在1900年出土的敦煌文書中,就有唐朝的“放妻書”。
“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檳,美婦蛾眉,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結尾
這就是今天共讀的部分,有哪些是你意料之外的古人行為,在留言區一起討論吧。
有一個問題:關羽戴的綠帽子是何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