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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歸港休漁,威海各地加強沿海治安管理

  • 由 大眾日報 發表于 垂釣
  • 2022-08-04
簡介(四)釣具漁船在海洋伏季休漁期間,應當嚴格按照捕撈許可證規定的作業型別、場所、時限和漁具數量進行作業,不得從事非釣具型別的漁業捕撈活動和轉載、收購、運輸漁獲物等行為

威海漁船碼頭在哪裡

01:38

4月30日,在榮成石島漁港,已經有大量漁船陸續歸港,漁民們忙著整理網具、清理漁船,準備休漁。

漁船歸港休漁,威海各地加強沿海治安管理

5月1日12時,為期4個月的黃渤海伏季休漁期將正式開始,威海沿海漁船將全部停止生產作業,歸港休漁。

針對即將到來的伏季休漁期船舶歸港,人員上岸,治安管理難度增大的實際情況,威海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隊加強沿海治安管控力度,民警深入港口碼頭,開展不間斷治安巡邏,透過發放宣傳材料、張貼標語橫幅等方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提高漁船民守法意識、安全防範意識,全力維護沿海治安秩序,保障休漁工作順利進行。

漁船歸港休漁,威海各地加強沿海治安管理

山東省休漁相關規定:

(一)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除單一作業型別為釣具外的其他所有作業型別漁船,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

(二)小型張網漁船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20日12時。

(三)山東省底拖網禁漁區線內側海域特殊經濟品種海蜇,底拖網禁漁區線外側海域特殊經濟品種太平洋褶柔魚的專項捕撈生產,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執行專項捕撈許可制度,嚴格實施限額捕撈、漁獲物定點上岸及定港交易、船舶定位報告管理,具體方案由省農業農村廳另行制定。

(四)釣具漁船在海洋伏季休漁期間,應當嚴格按照捕撈許可證規定的作業型別、場所、時限和漁具數量進行作業,不得從事非釣具型別的漁業捕撈活動和轉載、收購、運輸漁獲物等行為。

(五)按照《山東省規範海洋漁業船舶捕撈規定》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休漁漁船應當在船籍港休漁,不得擅自轉移停泊地點。

(六)所有主機功率44。1千瓦(含)以上的漁船在航行、移泊和停港過程中,北斗船用終端裝置必須確保正常狀態,嚴禁擅自關閉、遮蔽、拆卸、出借和轉讓。

(七)在承包的增養殖區域內,利用漁船採捕自繁自養貝類以及運輸養殖活魚等漁業資源的,由各區市漁業主管部門在伏季休漁開始前制定管理辦法,逐級報省廳備案。嚴禁在自然海域內採捕天然貝類等漁業資源。

(八)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運輸和使用國家規定的禁用漁具和定置串聯倒須籠(俗稱“地籠”,全年禁用)。

(九)嚴禁為休漁漁船提供油、冰、水等漁需物資,嚴禁收購、運輸、轉載、代凍、銷售和加工非法捕撈、無合法來源的漁獲物。

(十)海洋伏季休漁期間,因實施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委託的海洋漁業資源調查、生態環境調查,科研教學或軍事用途事項,需租用漁船的,須向省農業農村廳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涉及捕撈生產的,由省農業農村廳發放《專項(特許)漁業捕撈許可證》。

(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陶相銀 通訊員 徐暌濤 盧旺龍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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