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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確定合同成立的時間很重要?風險和應對方法都在這裡!

  • 由 合同風險管控林律師 發表于 垂釣
  • 2022-04-19
簡介舉案例說明:甲要求乙製作一副模具,甲提供定作合同(一)並要求乙簽訂,合同裡載明簽訂日期為1月1日,履行期限為60日

如何擬合同協議書

在上一篇《要約、承諾是什麼?合同成立的時間到底如何確定?舉例講清楚》一文裡,我們提到了一般合同成立時間確定的幾種情形,看似簡單的簽訂日期,卻有著重大意義,同時也隱藏著履行的風險。

為什麼確定合同成立的時間很重要?風險和應對方法都在這裡!

合同成立時間的意義

首先,合同成立時間意味著權利、義務的誕生時間。合同簽訂成立後,就意味著雙方必須要遵守合同的約定,受合同條款約束。常看到某些條款,如

“甲方應當在合同成立後幾日內交貨”、“乙方應當在合同成立後幾日內預付款項”

等等,這就是實質權利、義務的誕生。

其次,合同成立的時間意味著合同履行的期限。如上所述的合同條款,明確了雙方履行義務的期限。如果違反條款約定,那麼就要承擔違約損失。而這期限,就是由合同成立時開始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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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時間隱藏的風險

合同簽訂後,按照合同履行一般不會存在太多問題,因為合同本就是雙方共同協商之後的產物。所以,合同履行風險往往出現在非正常履行階段。舉案例說明:

甲要求乙製作一副模具,甲提供定作合同(一)並要求乙簽訂,合同裡載明簽訂日期為1月1日,履行期限為60日。在合同簽訂10日後,甲

口頭要求

更改模具要求,並提供定作合同(二)要求乙重新簽訂(

離合同一約定的交付時間只有50天

)。乙認為除模具要求外,其他沒有任何更改,於是就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後來因為市場變化,已經制作了55天的模具產品被市場淘汰,於是甲用“乙未按期履行合同義務,導致甲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為由提起訴訟。雙方就合同履行期限發生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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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應對方案

類似於案例中的風險,其實完全可以避免,只要乙做到以下任何一個措施,就能消滅隱藏風險:

1、簽訂合同時,自己寫上籤訂日期;

2、要求甲以書面形式提出更改要求;

3、用聊天記錄的形式固定、確認更改要求;

4、用通話錄音的形式固定、確認更改要求;

5、簽訂類似於《備忘錄》、《補充協議》等進行合同內容的補充。

若乙做到以上5點的任意1點,那麼就不會再糾纏合同的正式履行期限了。

合同約束貫穿始終,關注我,將約束力變為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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