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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做哲學」及其主要面向問題

  • 由 思廬哲學 發表于 垂釣
  • 2021-05-06
簡介做哲學就是要透過這種理性的邏輯性的思考去提出和論證觀點或者質疑、反駁結論,以獲得知識、並達成關於世界意義和人類存在和生活價值、原則的普遍性整體性和永恆性理解

不造是什麼意思

何謂「做哲學」及其主要面向問題

“做哲學”(Philosophieren,Doing philosophy)不同於學哲學,學哲學是指對哲學家思想理論和哲學史的學習和掌握,是一種對外在文字物件的學習、理解、領會和解釋,哲學史家就需要具備豐富的哲學理論和史學知識;

做哲學則不同,它是一種依照內在的哲學性的思維方法訓練以探究事物和世界本質性問題而進行的思考活動,是一種以問題為導向的哲學實踐、哲學操作、哲學活動,並不一定需要哲學理論和哲學史知識,只要透過哲學方法和思維方式的訓練,每個人都可以做哲學,去哲學性地思考問題,從本質上說,做哲學是一種哲學性方法和思維方式訓練後的運用活動,當然,從更高的意義上講,做哲學也是人的某種思維活動和存在方式。

從哲學史上來看,蘇格拉底就是一種做哲學的樣態,是在做哲學,沒有確定的結論和答案,呈現的是一種對問題的哲學性的思考和論證、論辯過程。

一、何謂做哲學:

相關主要文字讀解

近些年來,做哲學成為一個熱門的討論話題。之所以出現做哲學的討論,這既可以理解為是力圖對傳統的哲學學習和研究方式的扭轉和改變,也是出於對哲學在人們存在和生活中的日益弱化及其影響和作用越來越小的擔憂,併力圖透過做哲學的方式,重新彰顯哲學對於人們思考問題的重要作用和意義。

每個人都可以做哲學,哲學應以一種思考問題的方式和寫作方法得到訓練,並反映和運用於人們的生活經驗之中。就此而言,在做哲學中,哲學或許方有可能重新煥發生機。

正是在做哲學的意義上,2018年出版的《做哲學——88個思想實驗中的哲學導論》一書的作者美國學者小西奧多·希克、劉易斯·沃恩指出,“本書試圖表明哲學是一個活躍而蓬勃發展的學科,並且正在積極地參與到當代最重要的智識探究活動中。”

由此而言,哲學就並不只是哲學史家的事情,也不是關於哲學文字之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掌握的事情,哲學作為一種思考問題的方式和寫作方法,只要經過訓練,它可以運用和體現於每個人的存在和生活之中。人類思考問題的方式和寫作方法多種多樣,而以一種哲學性的方式思考問題,撰寫哲學文章,這就是在做哲學。從根本上說,哲學家便是也應該是“做哲學”之人。

“做哲學”這個概念在英美哲學界已使用廣泛,但在中國哲學界還相當陌生。近年來,隨著西方多部有關做哲學方面的著作翻譯成中文,在我國哲學界,做哲學也越來越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和極大興趣。

何謂「做哲學」及其主要面向問題

2017年,英國哲學家加里·考克斯《做哲學——如何更清晰地思考、寫作和爭論》一書由新華出版社出版,根據該書譯者衛青青在內容簡介裡的介紹,考克斯該書裡著重談到了何謂哲學,如何做哲學的問題。

在作者看來,做哲學,並不複雜,就像做任何其他一件事情一樣簡單,如同學習走路跑步,一步一步來,會摔跤,但慢慢地,時間長了,就學會走路和跑步了。

也像打網球一樣簡單,經過訓練,掌握了技術,誰都會打網球。也就是說,做哲學是同樣的道理,先從身邊細小的事情進行哲學思維訓練開始,培養了一定的哲學思維後再去思考那些宏大的哲學問題。

該書作者並沒有構建一個宏大的哲學體系,而是從懷疑論和存在主義這些我們熟知的哲學理論切入,透過《駭客帝國》《紅矮星號》等我們熟知的影視作品,以及“一棵倒下的樹”這個古老的哲學故事,來提出無數的哲學問題,來對外部世界的存在、本質以及人類進化、人工智慧、自我信仰、現實確定性、真理、自由、道德、希望、絕望和命運等提出質疑,並從中來闡釋不同的哲學理論,展示精彩的哲學辯論過程,引導我們對習以為常的事物進行質疑、思考和辯論,培養我們的哲學思維能力。

依照考克斯的看法,“什麼是哲學,即人類不斷累積的哲學思考的總和。”哲學向來以複雜難懂而名聲在外,但是,“實際上,做哲學或成為一名哲學家,至少是在最基本的層次上,是超級簡單的”。

這是因為,哲學史上各種理論觀點及其爭論浩如煙海,要讀完全部的哲學著作幾輩子都不夠,即使是最偉大的哲學家也不能無所不知,做哲學或成為一名哲學家並不一定需要了解各種哲學理論和爭論,因為

“哲學,與其說是一個知識體系不如說是一種行動。因此,至少在最基本的層面上,你要成為一名哲學家只需開始做哲學就好,也就是隻要開始哲學思考就好”

做哲學就在於對人們的態度、觀點、信念以及價值觀進行理性思考,而有什麼樣的觀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對於你所給出的任何觀點的理由和闡釋”。

美國學者傑伊·F。羅森伯格《哲學是做出來的——初學者哲學技術指南》一書,也於2018年由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

該書的目的有兩個,其一就是給哲學初學者提供一些有幫助的建議,其二是提出和論述一套如何去做哲學的有用的方法。作者的根本意圖就是要學哲學的人進入做哲學,並“透過做哲學,能夠真正感受到自由、滿足乃至喜悅”。

在羅森伯格看來,哲學是不能教的,但如何去哲學思考或者說如何做哲學則是可教的,也就是處理概念性原材料的技術,諸如組織與解讀(exegesis)、闡述(exposition)與論證(argument)等是可以透過教授和訓練而得到提高和加強的。

依照作者看法,哲學是人們從事的某種事務,它是某些人從事的一種實踐或活動,從根本上講就是一種理性活動,“哲學是一種理性活動,擁有自己的策略和戰術,自己的方法與技術。簡而言之,它是一門學科”。“哲學作為一種活動,是將理性運用於其自身的操作,是對理性實踐所做的理性研究,就是以這種方式來講,哲學以其獨特的方式關乎一切。”

對於哲學這樣一項事業,哲學必須具有整體的策略——即一套方法和具體的技術——即應用這套方法的技術,哲學家就是要運用這套方法和技術來做哲學。

由此而言,哲學史在做哲學的過程中只是扮演了一種雖說也很重要但性質上還是方法論的角色,做哲學不是要去學習和掌握哲學史上的各種哲學理論,而是透過哲學史的學習和了解,去熟悉一種概念術語和得到哲學性思維訓練,“哲學史在做哲學的過程中扮演了一個關鍵性的方法論角色。它扮演的角色不是哲學家探究的原初物件,而是探究不可或缺的媒介。它為哲學家提供了一套共同的表達習慣,共有的概念語彙,以及一系列哲學論證推理的正規化。”

何謂「做哲學」及其主要面向問題

2018年牛津大學著名學者威廉姆森也出版了《做哲學——從普通的好奇心到邏輯推理》一書。該書作者以“如何做哲學”為題,批判了哲學研究只是由哲學家在扶手椅(armchair)上完成的,是一種“扶手椅哲學”(armchair-philiosophy)的所謂“例外論”的觀點與看法,主張哲學也是一門科學,只是還是一門還不成熟的科學,作為一門科學的哲學,就要用科學的方法來做哲學。

哲學的起點是生活經驗常識,哲學思考是對常識問題的追問,哲學的不同觀點和看法,需要的是論證和辯論,還需要透過思想實驗和模型建構來對某種哲學理論進行探討與檢驗。

在做哲學中,具有一種邏輯思維能力是十分必要的,演繹推論和歸納邏輯的溯因論證,是重要的思想論證方法。

該書特別是談到了哲學與哲學史的重要區別,作者認為,雖然哲學史的學習,對於做哲學,對於思考哲學本身的根本性問題是有幫助的,但絕不可將哲學就理解為哲學史,哲學史是哲學的重要部分,不過,哲學並不只是哲學史,原因在於,其一,這是一個自我挫敗的觀念,主張這種看法的哲學立場是存在爭議的,人們不是非得接受不可;其二,缺乏理論支撐,哲學史上所研究的哲學家,幾乎都不寫哲學史,他們的理論目標不是研究他人的思想理論,而是透過做哲學構建起自己的哲學思想。

其三,將哲學與哲學史等同起來是一種非歷史的態度,沒有忠實於歷史本身,研究哲學問題被研究的歷史,儘管也是研究該哲學問題的一種方式,但不能反過來說,研究哲學問題就是研究該問題被研究的歷史,因為研究哲學問題還有不是研究其歷史的其他方式。

正是基於這種認識,威廉姆森說:“我有時被問到在研究哪個哲學家,彷彿那是任何一個哲學家必須做的事情。我用牛津風格回答道:我研究哲學問題,不研究哲學家。”應該說,威廉姆森將哲學與哲學史作了明確的區分,這就為哲學研究根本上是一種做哲學,而不只是哲學史研究打開了思想和活動空間。

雖然,哲學史研究也可以觸及哲學本身的問題研究,做哲學與哲學史研究出發點可以不同,但結果可以是一致的,但無論如何,真正的哲學研究應該是關於哲學問題本身的研究,從哲學史研究進入只是一種方式之一,最終是要歸到做哲學上來。

而引起我國學界更為重視、影響也更大的一部著作是,2018年由北京聯合出版公司出版的美國哲學家小西奧多·希克、劉易斯·沃恩合著的《做哲學——88個思想實驗中的哲學導論》一書,該書總目的是“透過向你描述和解釋如何做哲學並鼓勵你去做哲學”。

譯者柴偉佳、龔皓在其內容簡介中指出,本書透過88個思想實驗以例項向讀者傳達了這樣的理念:哲學不僅是用來讀的更是用來“做”的;哲學不僅僅是一系列哲人的名字和他們講過的至理名言,而是一項有著強烈現實關懷和相關性的活動,我們每個人只要掌握了基本的思維工具都可以進行這項活動。

這意味著,哲學活動絕不僅僅包括對哲學史上經典文字的閱讀和分析,對哲學史知識的學習和掌握,更要包括對哲學中的六個核心問題,諸如心身問題、自由意志與決定論、身份同一性、相對主義問題與道德、惡的問題與上帝的存在、懷疑論與知識的限度等的哲學性思考訓練,以增強自己的批判性思維能力,透過邏輯推演、假設情境、思想辯駁等來對經典問題“做”出“正確”的推論。

希克和沃恩在書中說道:“哲學不僅僅是一系列知識的集合,它更是一種活動。所以知道哲學家們得出其結論的路徑至少與知道這些結論本身同等重要。”哲學家的工作是努力確定概念運用的充要條件,而科學家的工作是努力確定事件發生的充要條件。

按照作者的理解,哲學就是對關於世界及我們在世界中所處位置的真理的探尋。做哲學主要表現出兩個方面的重要意義,其一是,能夠在一種思辨和論證的思維中辨析不同理論觀點,並確立起一種正確與錯誤的判斷,“

透過做哲學,你將會區分好的理由和壞的理由、強論證(argument)與弱論證,以及可信的理論與不太可信的理論。

你將會發現並非所有看法都一樣好。雖然每個人都有權持有某種觀點,但觀點有正確和錯誤之分。習得這些批判性思維的技藝能夠幫助你做出更可靠的判斷,並降低你被詐騙犯、撒謊者和吹牛者忽悠的機率”。

其二是,能夠不斷地對我們思考問題的原則、價值和信念本身不斷進行反思,並可能帶來全新的哲學改變以及由此而引發的人類存在行為和生活的改變。“做哲學涉及反思那些你用來組織經驗、引導決策的信念和價值。

這要求你質疑預設,分析概念,並做出推斷。在這個過程中,你將會發現一些你之前沒有意識到的聯絡、關係和意義。因此,做哲學會加深你對自身和你的世界的理解。”

何謂「做哲學」及其主要面向問題

可以說,近兩年英美學界出版的這些重要的有關做哲學的著作,以及其翻譯過來的中文譯本的出版,給我國哲學界帶來了一種如何看待哲學和如何進行哲學研究的新鮮而貼近大眾的方式。

顯然,做哲學就不僅僅是對事實知識的認知問題,學習哲學知識當然也很重要,有利於人們對人類歷史上關於宇宙萬物的哲學理論做到了解、熟悉,並透過與哲學家一道思考,對其各種哲學方法熟稔掌握,但這不夠,甚至從根本上,並沒有進入哲學的存在方式,做哲學就是要在此基礎上,提煉出哲學思考方式和寫作方法,並自覺地對這種認知技能加以訓練,以用於人們對各種問題的哲學性思考和文章寫作,這樣才真正參與到哲學工作中。

做哲學就是要讓哲學成為人們的一種思考問題和生活方式,透過哲學思維方法的訓練,在做哲學中,不斷地去對各種問題的根本性或者說問題存在本身進行質疑、批判和思考,進而使事物的意義向我們發生和顯現,也使哲學的真正意義和作用與人們的存在和生活方式聯絡起來,並在我們實際的生活經驗中得以體現和運用。

二、哲學研究中的

“做哲學”認識與理解

在西方哲學史上,蘇格拉底樹立起了“做哲學”特別是如何做哲學的典範。在柏拉圖的著作中,蘇格拉底經常透過問答究詰的形式來進行哲學活動,這種被稱為“助產術”的方法以一種日常對話形式表現了人們對問題的理性思考,這種做哲學展示的並不是問題的結論,而是哲學性思考問題的方式與過程,正是透過這種哲學性思考方式或者說在這種思維訓練中,人們不斷地接近關於事物問題的根本性意義的理解和認識。

後來的康德同樣強調了哲學作為一種理效能力的訓練對於人們思考問題的重要意義,哲學根本上不是一種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掌握,而是一種批判效能力的鍛鍊和培養。

康德認為,“哲學就是一門可能科學的純然理念,這門科學不能在任何地方具體地被給予,但人們可以沿著種種途徑來試圖接近它。”

康德的一段自問自答似乎很好地說明了什麼是“做哲學”研究——“哲學在哪裡?誰擁有哲學?而且憑什麼可以認識哲學?我們只能學習做哲學研究,即按照理性的普遍原則憑藉某些正在著手的嘗試來鍛鍊理性的才能,但卻總是保留著理性對那些原則本身在其來源上進行調查、認可和抵制的權利。”

在這裡,康德的意思很清楚,真正來說,哲學從來就不是現成的,哲學是不可教的,可教的只能是如何學做哲學,那就是,透過鍛鍊、訓練理性的才能或者說技能,來對人類的一切普遍原則在其來源上進行調查、認可和抵制,做哲學意味著一種批判性分析、論證。

換言之,任何的原則和結論,其成立或不成立,只有在做哲學中,方能透過純粹理性的批判性分析和論證而獲得其合法性與否的判斷和確認。

德國古典哲學集大成者黑格爾對此也有明確的看法,認為“精神從來沒有停止不動,它永遠是在前進運動著”,因而哲學思考的過程遠比哲學結論、哲學目的的呈現更為重要。

黑格爾在其《精神現象學》的序言中說,在一本哲學著作的序言裡,“不論對哲學作出怎麼樣周詳的陳述,比如說,給哲學的趨勢和觀點,一般內容和結果作一種相容幷蓄的羅列,如此等等”,可以說,都是“不適宜、不合目的的”,因為那樣就容易“使人覺得,彷彿就在目的或最終結果裡事情自身甚至全部本質都已得到了表達,至於實現過程,與此結果相比,則根本不是什麼本質的事情。”

這實質上表明,黑格爾更要強調的是哲學思想的過程學習和訓練。可以說,做哲學的過程應該比哲學所能達到的結論更加重要,更加貼近一本哲學著作所要闡發的真理。

對此,黑格爾就深刻地指出:“事情並不窮盡於它的目的,而窮盡於它的實現,現實的整體也不僅是結果,而是結果連同其產生過程。”因而,於哲學而言,“——對那具有堅實內容的東西最容易的工作是進行判斷,比較困難的是對它進行理解,而最困難的,則是結合兩者,作出對它的陳述。”

這也就是說,對於哲學這種學科來說,說出其結論或者說提出某種觀點是較為容易的,而實際上更重要的也是最困難的是透過理解或者說思想論證來陳述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何謂「做哲學」及其主要面向問題

黑格爾是把“哲學體系理解為真理的前進發展”,其真正的意義就體現於此種前進發展過程之中,“哲學史上的分歧意見都是精神進展中的合理環節”“真理是在漫長的發展著的認識過程中被掌握的,在這一過程中,每一步都是它前一步的直接繼續”。

在《精神現象學》中,黑格爾沒有對何謂“精神現象學”給出一個明確的界定,大概就是要人們去關注精神的發展和實現自身的過程,透過精神的現象學(並非後來的以胡塞爾為代表的現象學理論)的分析和了解,來把握一種哲學性的問題思考和論辯方式,進而於思想過程中領略一種哲學理論的說服力和魅力。可以說,黑格爾的精神之現象學研究就是一種“做哲學”方式的研究。

對於這種做哲學的思想過程的重視,美國學者詹姆斯·湯姆森(James Thomson)就指出:“哲學並不是空洞的體系和無聊的構思;所有社會生活中的規則和行為都屬於它的廣大領域。”

從西方現當代哲學的發展來看,英美語言分析哲學基本上就是一種做哲學,不再將哲學理解為只是一種理論體系的構建,是在科學認識之外再去形成一套關於宇宙萬物的知識理論體系,而是強調,哲學就是一種語言意義分析活動,類似科學“校對員”,是對已有科學語言命題陳述的邏輯分析,透過這種語言邏輯分析活動,澄清語言的意義,語言意義問題就是語言分析活動或者說做哲學的問題導向。

美國邏輯實用主義哲學家奎因曾認為,哲學研究有大傳統和小傳統之分,大傳統內又包含兩種主要方式,一種是傳統的哲學理論和哲學史的研究,另一種則是以問題為導向的做哲學,即語言命題的邏輯分析。

而小傳統表現出的是將語言命題邏輯分析和命題意義的歷史性研究結合起來,本質上也還是一種做哲學研究。

應該說,奎因的這一理解,就將整個現當代西方語言分析哲學視之為一種做哲學研究。

於此,法國哲學家阿多更是堅持認為,要將哲學作為一種生活方式,依其看法,哲學活動與日常實踐應是連貫的,日常語言學派的哲學家主張將語言的意義問題拉回到日常的用途上來加以理解,透過日常語言的具體使用,來澄清和明確語言的意義,以防止陷入語言意義的含混不清,導致形而上學問題的出現和爭論不休。

這實際上,就將哲學關切轉換成了一種日常語言意義問題的分析活動,是一種具有實踐性和社會性的分析活動。

顯然,這種哲學研究更注重的是一個語言命題的意義分析活動,在語言日常使用中,去明確和接近語言和被語言所表述的事物的意義,以此而言,此種哲學活動便是一種“做哲學”。

羅素在其《哲學問題》著作中撰寫有最後一章“哲學的價值”,在該部分中有這樣一段話是值得回味的——“除了顯示出那些未被懷疑的可能性這個用處,哲學的另一個價值——或許是它的主要價值——就在於它所思索的物件都是宏大的,對這些事物的思索可以讓我們從狹隘和個人化的計算中解放出來。

一個依本能生活的人的眼界,只能囿於個人利益所構成的小圈子中:家庭和朋友或許會包含在內,但外部世界絕不會進入他的視野——除非外部世界有利或有害於那些出現在他本能慾望圈子裡的事物。這種生活是狂熱而侷限的,而相比之下哲學的生活平靜而又自由。

處於本能興趣中的個人世界是狹小的,它被置於一個巨大而強力的世界中,並遲早會被這個更大的世界所毀滅。除非我們能將自己的興趣擴充套件到包含整個外部世界,否則我們就將如被困於堡壘中的守軍一樣,知道自己無法逃脫,最終難免要投降。

這樣的生活中是沒有平靜可言的,只有堅持抵抗的慾望和無以為繼的意志在不斷爭鬥。如果我們想找到一個辦法使自己的生活變得自由而偉大,我們就必須逃離這個監獄和這種鬥爭。哲學的沉思(contemplation)可以為我們提供一條脫身之計。

哲學沉思——在其最廣闊的視野上——並不會將宇宙分為兩個敵對的陣營:朋友和敵人、有益的和有害的、好的和壞的,而是不偏不倚地看待所有事物。純粹的哲學沉思的目標不是去證明宇宙的其餘部分都是類似於人的。

所有知識的獲得都是自我的一種擴充套件,但是要得到這種擴充套件,最好不要直接去追求它,而是要透過在求知慾獨自發揮作用的時候所實施的研究,這種研究不事先期望其物件會擁有這樣或那樣的特徵,而去讓自我適合於在研究物件中所發現的性質。

當我們將自我看作是現在這個樣子,並試圖去證明世界與自我是如此相似,以至於無需將任何看上去異質之物納入考慮就能獲知關於世界的知識,那麼自我就不可能得到擴充套件。”

何謂「做哲學」及其主要面向問題

在該段話中,羅素指出了哲學的一個重要價值在於能夠使人跳出自身生活的侷限和狹隘以及情緒,而能從超越的意義上去思考一個“巨大而強力的世界”,並達到平靜和自由,也使人們變得偉大

同時也強調了所有知識的獲得最好不要直接去追求它,而是要透過在求知慾作用時所進行的研究,這種研究不事先期望物件的某種性質和結論,而是在對物件的研究中去發現其性質和結論,就此而言,在羅素這裡也已同樣明顯地認識到,真正的哲學思考就是思想過程,是一種思想過程的研究,也就是一種“做哲學”

三、“做哲學”

的四大面向問題

當代美國著名哲學家布蘭德·布蘭沙德(Brand Blanshard,1892—1989)認為,最好將哲學理解為一個更古老和更廣闊的事業——理解世界的事業——的一部分。因為理解的事業就像人類一樣古老,它使人成為他現在所是的這個樣子,而且也只有它才能將人塑造成他將可能成為的樣子。

這種看法,將哲學與理解聯絡起來,而理解便是一種去論證和解釋的過程,依照現代解釋學家伽達默爾所言,事物的意義就存在於被理解之中,事物的意義問題從根本上說是一個理解和解釋的問題,“理解屬於被理解東西的存在”(Understanding belongs to the being of that which is understood),因此,

這也在十分廣泛的意義上,不僅將哲學視為理解的事業,更是從理解的意義上,將哲學思考視為一種理解和解釋過程,這也就是在“做哲學”。

將哲學視作一種理解世界的事業,那麼,這種“做哲學”,應該如何去理解它的主要面向問題呢?在我看來,在理解的意義上,“做哲學”要有這樣幾種主要的面向:

其一,做哲學需要面向人們的“驚異”之心。

柏拉圖(Plato)指出,哲學起源於驚異,持有“驚異”之心,亞里士多德也說:“古今來人們開始哲理探索,都應起源於對自然萬物的驚異。”

“不論現在,還是最初,人都是由於好奇而開始哲學思考,開始是對身邊所不懂的東西感到奇怪,繼而逐步前進,而對更重大的事情發生疑問,例如關於月象的變化,關於太陽和星辰的變化,以及萬物的生成。”

人類擁有一種驚異之心,才開始了知識的探索和精神的旅程,也真正產生了以訴求於對世界萬物以整體的絕對的和永恆性理解的哲學這樣一門學科,可以說,沒有人類的驚異之心,就不可能有哲學的產生,也就沒有哲學的發展。

一個人要“做哲學”,當然,不能缺少這種對自然萬物的驚異之感,缺少這種驚異,也就失去了做哲學的最基礎最源始也是最為強烈的內在動因。

人們只有擁有並保持這樣的驚異之心,做哲學方有開始,並永遠在路上,沒有結束。並且,這種驚異之心是出於一種純粹的理解和把握世界之精神需要,與人的具體的經驗的功利需要無關,這樣也才會使我們的“做哲學”擁有一種獨立自由的品質,思考問題是在一種純粹的意義上保持最大可能的思想純潔性,而由此一種具有客觀性、普遍性、絕對性的思想才會向我們的理解發生、顯露,思想只是為了自身而存在。

這一點,二千多年前的亞里士多德早已有了深刻認識,他說,“顯然,我們追求它(哲學——引者)並不是為了其他效用,正如我們把一個為自己並不為他人而存在的人稱為自由人一樣,在各種科學中唯有這種科學才是自由的,只有它才僅是為了自身而存在。”

何謂「做哲學」及其主要面向問題

對於這種驚異之心和哲學思想的一種自由性質,現代美國哲學家羅森伯格在其《哲學是做出來的》一書中,同樣給予了十分重要的強調。

羅森伯格認為,幾乎所有人都曾在某些時刻經歷過某種衝動,這是一種感覺、一份驚奇或是不安,一些朦朧又富有啟發性的問題進入了日常生活,諸如時空會永恆不滅嗎?若上帝不存在會怎樣?(或者,若存在會怎樣?)是否有人真正地自由?一件事情真的有對錯嗎?有沒有絕對真理?某種藝術作品真的就比其他的更好嗎?人生的意義是什麼?等等。

面對這些問題,人們有一種不安感,也內在地蘊涵著試圖去思考和解答的衝動,在羅森伯格看來,“這樣的不安感正是那種衝動,將人引向哲學活動”。這種衝動,本質上,便是一種“哲學衝動”,它表達了一種讓世界有意義、讓我們身處其中有意義的需求。

在羅森伯格看來,“這一針對我們身處其中的複雜世界的根源性驚奇,這一最基礎的哲學衝動,是一切人類探問之流的終極源泉”。其他各門學科也是基於此種哲學衝動的哲學沉思為根源生長起來的,如同橡子成長為橡樹那般自然。

同時,羅森伯格也指出,人類的這種驚異之心或哲學衝動所追求的理解並非實用性的理解,哲學沉思並不是一種功利性的活動,哲學也不是一門實用性的學科。這是因為,“哲學性探究不是工具性的,不是件傢什。

哲學既不烤麵包也不造橋樑。它以明晰性為目標,不是輔助行動的手段,也不促進其他獨立的人生目標,而只為明晰性——去理解‘最廣義的事物是如何最最廣義地相互聯絡的’,去理解這類理解的限度。所以,儘管可能會有哲學的‘技術’,但並沒有哲學的‘實用技術體系’。

這一定也是語源學上將哲學家刻畫為‘愛者’的意思,不是對知識(episteme)的愛,而是對智慧(sophia)的愛”。

應該說,這種“驚異之心”或者說“哲學衝動”是做哲學也是做好哲學的首先面向的問題,沒有這一面向,就沒有哲學,也就談不上做哲學的一切。

“驚異”“理性”“自由”“獨立”“自身存在”等,構成做哲學這一面向之核心性要素和要求;而反過來說,正因為人類具有這種驚異之心,這就決定了哲學的出現,也導致了人類透過訴求於理性的思辨論證而試圖獲得關於世界萬物的整體性普遍性和永恆性的理解和把握,如同康德所言,形而上學是人類理性的自發產生的、不可避免的自然傾向,人類天性是傾向於形而上學的,形而上學是“人類理性的一切教養的完成”。

其二,做哲學需要面向人們的實踐或生活本身。

法國哲學家、思想家伏爾泰(Voltaire)認為,對真理的發現和對善的實踐是哲學最重要的兩個目標。應該說,“做哲學”不僅僅是對一種問題的哲學性思考和論證,從根本上說,更是人的某種存在和生活方式,最終是要服務於人自身的存在、行為和生活。

就此而言,做哲學有一個重要的面向,就是面向實踐和生活本身,透過做哲學以獲得關於人的存在意義和價值的本質性的思考,併為人的實踐行為確立一種普遍性的意義。

當代科學哲學家波普爾說,“哲學的主要任務就是批判性地沉思宇宙和我們在宇宙中的地位,這也包括我們的認識能力以及我們行善和作惡的能力。”

做哲學是人的一種理性活動,只有當將它與人的存在和行為活動或者說生活本身聯絡起來,才能對我們所奉行的基本價值原則加以批判性反思,也方能不斷推進人們關於自身存在意義的思考,形成新的更為合理更為科學的實踐原理、道德行為原則、生活價值體系。

何謂「做哲學」及其主要面向問題

對於這一點,當代哲學解釋學的最突出代表人物伽達默爾有著深刻的論述,他認為理解、解釋和應用是解釋學的三個重要要素,應用不是理解、解釋之後的應用,而是在理解、解釋之中就蘊含著應用。

對世界萬物的理解與人的存在本質和意義的理解是統一的,解釋學本質上就是一種哲學,並且就是實踐哲學,伽達默爾在《科學時代的理性》序言中甚至評說道:“當我們今天在哲學本身內開始把解釋學獨立出來,真正說來我們乃是重新接受了實踐哲學的偉大傳統。”

這樣,做哲學就需要面向事情本身,面向人類實踐和生活本身,因為真正的哲學問題都是存在於哲學之外的,波普爾就指出:

“真正的哲學問題總是植根於哲學之外的迫切問題,如果這些根基腐爛,它們也就死亡”

這裡所謂的哲學之外的迫切問題,就是人類的文明文化問題,根本上就是人的存在與實踐生活問題。

可以說,這種做哲學面向與現當代西方哲學開始轉向人的存在和生活領域,重視和重建實踐哲學是相一致的。

於此,現象學家胡塞爾晚期就以“生活世界”理論,極大地改變和扭轉了西方哲學的傳統研究方向,而開始要求回到一切科學、知識、信念形成前的人與物件的先前的源始關係即“生活世界”上來探討一種哲學觀念是如何發生和向我們顯現的。

胡塞爾於1936年在其77歲時,寫出了《歐洲科學的危機與先驗現象學》一書,對其早期思想和意圖做了重新思考,提出了一個著名的“生活世界”(Lebenswelt)概念和理論:沒有任何前提的科學是不可能的,科學的最初前提就在產生科學認識之前的(或稱科學之外的)人與物件的源始關係裡,即人的“生活世界”中。

他說:“生活世界是永遠事先存在的世界……一切目標以它為前提,即使在科學真理中被認知的普遍目標也以它為前提。”

受到胡塞爾影響,並在亞里士多德的實踐哲學傳統和意義上,伽達默爾十分強調作為一種實踐哲學的解釋學,根本上是要研究人的存在和生活之意義的理解問題。在伽達默爾看來,理性要表現和發揮自己的力量,就必須指向人類生存的世界,要對這個生存世界加以理性的反思。

這也就是說,理性的最大功用並不是為了去對某一事物的規律性做出認識,而是要服務於人類生活,要為人類的實踐行為做出理性的思考,一切科學理性的認識只是這種理性思考的一部分。

這樣一來,我們就必須轉換我們傳統哲學的物件,從那種對所有事物的終極性原因、規律、本質和統一性的思考轉到產生這種思考之前的人類現存的生活狀態上來,即哲學要“回溯到人的基本狀況與理論,以及實踐和人與人、實踐和人與物的處事經驗這些我們不想稱之為理論的東西”上來。

其三,做哲學需要面向嚴格的哲學性思維方法和寫作訓練。

維特根斯坦說:“沒有哲學,思想便模糊不清。哲學的任務是使思想在邏輯上清晰,賦予思想鮮明的邊界。”

黑格爾也認為,“一門學問的歷史必然與我們對於它的概念密切地聯絡著”。這都意味著,哲學研究或者說做哲學就是一種理性思考,根本上就是在明確概念涵義基礎上透過合乎邏輯地思考而論證某個觀點或者推論出某種結論。

邏輯地進行思考就是理性地思考,而理性思考最有可能引導我們走向真理。在羅森伯格看來,雖然做哲學的方法很少能形成共識,但對於哲學之作為哲學,其根本性的方法論要求是需要給予邏輯性的論證,關於這一點大家的認識是共同的,這也就構成如何做哲學的“第一原則”,其“基本主旨在於,哲學的觀點或立場需要透過論證(argument)來支援。”

“最廣義上,論證就是要為信念提供理由。”也就是說,做哲學的“第一原則”所堅持的是,無論何種觀點,所持此觀點的人,為了在哲學中進行合適的討論,“有義務努力為其觀點提供充分的支援,給出理由,構建論證,以供後續對其觀點進行有益和有效的批判研究”。

希克和沃恩也指出:“當你做哲學時,你要麼在試圖判斷一個論斷是否為真,要麼在試圖證明一個論斷為真。前一活動需要你能識別和評價其他人的論證,而後者則需要你能構建和維護你自己的論證。”

當然要完成這兩步,需要遵循特定的規則和程式,即思維邏輯規則,以進行有效的論證(有效的意思是指,如果一個論證是有效的,那麼從真的前提,就可以得出真的結論),並透過不斷反覆的嚴格訓練來增強哲學思維能力。

何謂「做哲學」及其主要面向問題

這裡我們主要從希克和沃恩在《做哲學》著作中的相關理解和論述來說明人的理性的邏輯性思維即論證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如何進行訓練,論證的性質和要達成的結論是什麼。應該說,這種邏輯性思維訓練,對於做哲學來說,是極其重要的。

依其理解,邏輯性思維主要有識別論證和具體論證兩個重要的方面:

從識別論證來說,就是要運用邏輯規則,去認識一種理論觀點論證的過程,以便判斷理論觀點成立與否以及做出支援或反對的看法。

譬如這樣一個命題:只有由血肉組成的東西才能思考,所以電腦不會思考。

首先是要識別該命題的結論,就是“電腦不會思考”,接著要識別的是該命題的論證過程,該命題屬於“省略三段論”,要找出其中蘊涵而未顯示的前提,那就是“電腦不是由血肉所組成的”,這樣一來,該命題完整的三段論推演過程顯示為:只有由血肉所組成的東西才能思考;電腦不是由血肉所組成的;所以電腦不會思考。該命題結論是演繹推理的結果,只要前提是真的,那麼結論也必定是真的。

而就具體論證而言,人的理性邏輯思維又區分為演繹(deductive)論證和歸納(inductive)論證兩類。

演繹論證是有效的(valid),在一個有效論證中,結論是從前提中邏輯地推出的,也就是說在一個有效論證中,邏輯上不可能會出現前提為真而結論為假的情況,因為結論只是表達了隱含在其前提中的東西。

比如,“如果所有的存在物都是運動中的物質,則不存在脫離物質的精神”。而歸納論證不是保真的,因為其前提的真不能保證其結論為真。比如,“所有已被觀察到的烏鴉都是黑的,所以,所有未來將被觀察到的烏鴉都會是黑的。”

可以看出,在歸納論證中,雖然前提為真,但不能保證歸納論證的結論為真,因為我們並沒有觀察到所有的烏鴉,歸納論證是一種基於經驗的由個別推知一般、由特殊推知普遍、由過去推知未來的論證。

與演繹論證可以肯定地確立其結論不同,歸納論證只能高機率地確立其結論,一個強的歸納論證也就是一個假設其前提為真,其結論就很可能為真的論證。

演繹論證大致包含肯定前件、否定後件、假言三段論、析取三段論四種論證邏輯或方式,肯定前件是說,如果p,則q,p,所以,q。例,如果靈魂是不朽的(p),則思考就不依賴於大腦活動(q);靈魂是不朽的(p),所以,思考不依賴於大腦活動(q)。

否定後件是說,如果 p,則 q,非 q,所以,非p。例,如果靈魂是不朽的(p),則思考就不依賴於大腦活動(q),思考的確依賴於大腦活動(非q),所以,靈魂不是不朽的(非p)。

假言三段論是,如果p,則q,如果q,則r,所以,如果p,則r。例,如果聯邦儲備委員會提高了利率,貸款就會更加困難,如果貸款更加困難,房產銷售額就會降低,所以,如果聯邦儲備委員會提高了利率,房產銷售額就會降低。

析取三段論是,或者p,或者q,非p,所以,q。例,薩莉或者走路或者乘公交車,她沒有走路,所以,她乘了公交車。需要指出的是,對於演繹論證來說,“有效性只關乎論證的形式,所以任何擁有這些形式的論證都是有效的——不論它所包含的論斷是否為真。所以要判斷一個論證的有效性,我們沒有必要去判斷其前提是否為真。”

也就是說,前提真假問題是另一個問題,不蘊含於演繹論證形式之內,根本上,演繹邏輯不對前提真假作出論證。

何謂「做哲學」及其主要面向問題

歸納論證不是有效的,或者說其論證的結論並不是必然的,但其仍然是我們去進行論證和相信結論的一種好的理由和方式,這是因為一個歸納論證在假設其前提為真的情況下能高機率地得出其結論,這種論證也可算是一種“強的論證”(strong argument)或者說“有說服力的論證”(cogent argument)。歸納論證大致有三類,即列舉歸納,類比歸納和假設歸納。

列舉歸納是說,透過一些區域性因素的觀察,歸納出一種整體性的判斷,其公式如下:已觀察到的A群體的成員中有X%是B,所以,整個A群體中有X%是B。如,觀察到某大學中有54%的學生是女生,則得出結論說所有大學裡都有54%的學生是女生。

顯然,這種列舉論證其真值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所選樣本的科學性、全面性和代表性。類比歸納是說,從兩個東西某些方面的類似推論出其他方面的類似,其公式如下:事物A擁有屬性F、G、H等,同時也具有屬性Z,事物B擁有屬性 F、G、H 等,所以,事物B很可能具有屬性Z。

如,地球上有空氣、水和生命,火星就像地球一樣也有空氣和水,所以火星上也可能有生命。當然,與其他歸納論證一樣,類比論證也不能保證結論的真值,至多隻是一種高機率性的判斷,兩個事物之間的相似性越多,則結論越可能成立,相似性越少,其結論就越難成立。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假說歸納論證是由美國哲學家查爾斯·桑德·皮爾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首先提出的,他稱之為“溯因”(abduction)論證,這種論證方式可能是最為廣泛使用的一種推論方式。

它是基於已發生的各種事實,而提出和確立一種理解世界或者說解釋某些事物的假說,如果這種假說在現實中越能很好地解釋事物,那麼它就越合理、越真,反之,則越不合理、越假。

其公式如下:有現象p,如果假說h為真,則它可以為現象p提供最佳解釋,所以,h可能為真。也就是說,一種假說如果能很好地解釋所發生和表現出的各種現象,那麼,這種假說就是最佳解釋,就可能是真的。

“最佳解釋推論”(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是由美國學者吉爾伯特·哈曼(G。H。Harman)於1965年發表的“最佳說明推理”一文中最先提出,後為利普頓、希區柯克、希洛斯等學者所推崇,縮寫為“IBE”,是指在多種解釋中確定最佳解釋的一種推論方法。

在哈曼看來,“最佳解釋推理與其他人所稱的‘溯因’‘假設的方法’‘假設推理’‘消除的方法’‘消除推理’和‘理論推理’相似”,並且,“最佳解釋推理屬於一種獨立的非演繹推理”。具體而言,“當有很多假說都能解釋某一證據時,推論者在得到一個合理假說時,必須拒絕其他假說。因此,如果一個已知的假說相比於其他假說能為某個證據提供‘更好的’解釋,那麼該已知假說就是真的。”其推理形式如下:

a。 C為資料集合;(事實、觀察到的現象、給定的情形),

b。 A為C的解釋;(如果選擇A,就可解釋C),

c。 其他假設均不能像A那麼好地解釋C,

d。 所以,A為真。

在希克和沃恩看來,所謂最佳解釋,是指滿足了充足性、一致性、簡單性、廣泛性和成果性等要求的解釋,“最佳解釋推斷的困難之處不在於找不到任何解釋,而在於可以找到太多的解釋。

關鍵在於從所有可能的解釋中識別出哪個是最好的。一個解釋有多好取決於它能提供多少理解,而這又取決於它能多好地將我們的知識組織和結合起來。我們開始理解事物,就意味著開始將其看作某個模式(pattern)的一部分,而這個模式能包含的現象越多,它就能產生越多的理解”。

何謂「做哲學」及其主要面向問題

由上可見,任何歸納論證都不能保證所論證的結論的必然為真,但還是可以提供高機率為真的結論的。應該說,希克與沃恩的此種認識與現代歸納邏輯體系的集大成者穆勒(Mill)的思想是一致的。

現代英國著名歸納邏輯學家穆勒,在歸納邏輯創始人弗蘭西斯·培根所提出的“三表法”(本質和存在表、相似情形下的缺乏表、程度或比較表)基礎上,進一步系統化了歸納邏輯體系,就試圖以其“歸納五法”理論從歸納論證的“高機率為真”的意義上來說明和解釋人類所有知識的普遍性必然性。

“歸納五法”就是指“契合法”“差異法”“契差兼用法”“剩餘法”和“共變法”。

“契合法”是指,如果現象A的發生,總是與現象B相關聯,並且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改變,則A與B之間有可靠的因果聯絡;

“差異法”是指,如果A現象發生,X現象相應發生,A現象不發生,X現象就不發生,則A現象與X現象之間必有可靠的因果關係;

“契差兼用法”,是指“契合法”與“差異法”兩者的合用;

“剩餘法”是指,如果根據已知全部條件,都不足以說明現象X變化的原因,則必有其他某一或某些條件是現象X變化的原因;

“共變法”是指,現象X在只有條件A發生變化而其他條件都無變化的情況下,它才與A發生相應的變化,則X與A之間必有可靠的因果聯絡。

顯然,上述主要邏輯形式是人類思維的基本形式,於哲學研究而言,堅持和保證邏輯性地思考問題具有嚴格性的要求,就此而論,邏輯性地思考(包括演繹推論論證和歸納推論論證)是做哲學必須加以嚴格訓練的思維和寫作方式,也是必須面向的一個重要的理性思考維度。

做哲學就是要透過這種理性的邏輯性的思考去提出和論證觀點或者質疑、反駁結論,以獲得知識、並達成關於世界意義和人類存在和生活價值、原則的普遍性整體性和永恆性理解。

當然,在人們的邏輯思維中,演繹論證和歸納論證兩者並非完全分離,而往往是綜合運用的,正如恩格斯在其所著《自然辯證法》(Dialectics of Nature)中所言:“——歸納和演繹正如分析和綜合一樣是必然相互聯絡著的。我們不應當在兩者之中犧牲一個而把另一個高高地抬上天去,我們應當力求在其適當的地位來應用它們中間的任何一個,而要想做到這點,就只有注意它們的相互聯絡。”

其四,做哲學需要面向經典文字問題,在論證和辯駁中,創新哲學性意義。

羅森伯格認為,“做哲學的人通常以寫作形式呈現其思想”,雖然他們的首要工作並非富於創造性的文字表達,不是以學術方式通盤整理史料,但是,“他們經常在哲學史的背景下探討歷史先賢的觀點。”

這就表明,儘管做哲學與學哲學有著本質上的不同,但完全撇開對哲學史的瞭解和研究,做哲學就會失去一種學術史的維度,特別是難以察識哲學史上已有的哲學問題和哲學論證過程。

因此,哲學史知識對於做哲學來說並非必要條件,但不影響將其作為做哲學研究的一個重要面向,那就是面向哲學史上的經典文字,在對文字的理解(論證和辯駁)中,鍛鍊自己哲學性思考問題的方式和能力,並使做哲學具有了一種歷史傳承性,也使繼續推進哲學根本性問題思考、創新哲學性意義具有了思想上的連續性和可能性。

歷史流傳物或者說歷史性的構形物構成人類歷史文化的基礎和根基,我們每個人也都生活、存在於歷史流傳物之中,歷史流傳物的意義,也正是透過我們每個人對它的經驗、理解而向我們發生和顯現。

存在於歷史流傳物中並始終保持著對流傳物的理解和解釋,構成了人類知識和思想的連續性與發展性,當代著名解釋學家伽達默爾就指出:“對於世界史全部歷程的理解只能從歷史流傳物本身才能獲得。”

按照伽達默爾的理解,歷史流傳物的本質是語言性存在物,而語言性的存在物則從根本上表現為一種文字,“解釋學本來的任務或首要的任務就是理解文字”。當然,任何文字的意義都是開放的,永遠處於理解和解釋之中,實質上,理解和解釋的過程就是一種做哲學的過程,透過理解和解釋,或質疑辯駁乃至推翻經典文字之思想結論;或推進發展乃至創新哲學問題發問方式,構建新哲學理論。

何謂「做哲學」及其主要面向問題

那麼究竟什麼是經典文字呢?

根據伽達默爾的理解,經典文字的“經典性”表現為“規範性”和“歷史性”之結合,從其規範性來說,“我們所謂經典性,乃是某種從交替變遷時代及其變遷的趣味的差別中取回的東西——它可以以一種直接的方式被我們接觸……其實,經典性乃是對某種持續存在東西的意識,對某種不能被喪失並獨立於一切時間條件的意義的意識,正是在這種意義上我們稱某物為‘經典性’的——即一種無時間性的當下存在,這種當下存在對於每一個當代都意味著同時性。

因此,‘經典性’概念中(這完全符合古代和現代對於該詞的用法)首先存在的是規範性的意義”。這意味著,一種文字要成為經典,必須具有普遍的真理性和規範性或者說典範性,具有超越一切時間條件的意義。

就歷史性而言,“經典性之所以是一種真正的歷史範疇,正是因為它遠比某種時代概念或某種歷史性的風格概念有更多的內容,不過它也並不想成為一種超歷史的價值概念,它並不表示一種我們可以歸給某些歷史現象的特性,而是表示歷史存在本身的一種獨特方式,表示那種——透過愈來愈更新的證明——允許某種真的東西存在的歷史性儲存過程”。

這表明著,經典性是一種關於事物認識和理解的真理性和規範性,而這種真理性和規範性又不是凝固的不變的,而是開放的,它就存在於歷史之中,是一種歷史性的儲存,也是一種歷史性的流傳,其經典意義也總是不斷地在人們的歷史性的理解和解釋中向我們發生、開顯和展開,伽達默爾說,“在精神科學裡所進行的理解本質上是一種歷史性的理解,也就是說,在這裡僅當文字每次都以不同方式被理解時,文字才可以說得到理解。”總之,規範性或者說真理性與歷史性的結合,這是伽達默爾之所以將經典稱為經典,或者說對什麼是經典性的重要理解。

這也就是說,經典文字的意義並非固定的,而是存在於人們不斷地對其所作的歷史性的理解和解釋之中,每一次閱讀都在展現也在構成經典意義。伽達默爾說:“閱讀的理解並不是重複某些以往的東西,而是參與了一種當前的意義。”

“以文字形式流傳下來的一切東西對於一切時代都是同時代的,在文字流傳物中具有一種獨特的過去與現代並存的形式”,“文字流傳物並不是某個過去世界的殘留物,它們總是超越這個世界而進入到它們所陳述的意義領域”。經典意義就存在於人們的不斷地閱讀、理解和解釋之中,正是透過不斷地歷史性的理解和解釋,經典意義方能向我們真正發生、顯露乃至傳承和發展。

既然經典意義是一種歷史性的流傳物,其生命力也就存在於人類不斷地理解和解釋之中,因而,作為一種被理解和解釋的經典意義,它就永遠不會終止於某一時代或者某一種理解,而是永遠的無限的開放的過程,經典理解和解釋自然是隻有開始,沒有結束,“因為要解釋的東西沒有一個是可以一次就被理解的”,“對一個文字或一部藝術作品裡的真正意義的汲舀是永遠無止境的,它實際上是一種無限的過程”。

應該說,以伽達默爾為代表的當代解釋學關於文字和經典性的理論於當今的做哲學是十分重要的,既為做哲學的意義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礎,也從方法論意義上為做哲學的可能性開放了無限的空間,並使之具有一種思想史上的連續性與發展性。

真正說來,經典文字意義的理解和解釋,根本上,就是一種“做哲學”,這種“做哲學”會在已有的哲學思考基礎上,觸及那些哲學性的根本問題,並能透過對以往哲學家的理性論證的分析,去為質疑和提出新的論證與思考提供永無止境的開放性和可能性。“做哲學”是一種理性活動,它不同於一般活動會有結束,“做哲學”則永遠處在自由的思想探索的道路上。

綜上所論,應該說,做哲學開始扭轉和改變傳統的哲學研究觀念和方式,這也是哲學研究發展到一定程度後的自我反思、自我補充與自身改變。

所改變的不僅是,哲學研究不只是哲學史研究,真正的哲學研究是一種做哲學,是透過一種理性的哲學性思考問題的方式對世界事物和社會現實問題的深刻追問;

而且是,做哲學不只是哲學史家的事情,而可以是每一個人思考問題的方式,每一個人都可以做哲學,哲學思考可以成為人們存在和生活的一種方式,這種做哲學的意義的廣泛性,或許是一種對哲學日益被社會文明邊緣化的挽救,在做哲學中,哲學抑或會重新煥發生機,成為人類生活和深度介入和影響社會文明的重要方式。

作者:張能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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