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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這些情況可以問對方要賠償(二)

  • 由 郭怡良律師 發表于 垂釣
  • 2023-02-03
簡介如果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直接選擇同意離婚,則其必須在訴訟中一併要求對方給其離婚損害賠償,如果是訴訟中並未提出而是訴訟之後提出,法院也無法支援

先提離婚要賠償嗎

離婚時,這些情況可以問對方要賠償(二)

民法典有規定,1。重婚;2。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5。有其他重大過錯的;當夫妻雙方出現上述五種情形中任何一種時,若同時因為該情形導致了離婚,那麼,無過錯方就可以向過錯方要求一定的賠償。但是,在行使這個權利時同樣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避免出現本應可享受的權利卻被無端事由直接浪費的情況發生。

一、未出現上述情形的一方必須是無過錯者,才有權索要賠償。

具體說,一方出現了上述5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但是婚姻的另一方也存在著其他過錯情形,比如出軌、轉移財產等等情況時,那麼,婚姻的另一方將無權問對方索要賠償。即使婚姻的另一方出軌、轉移財產等過錯程度遠低於對方的過錯程度,也無權索賠。

離婚時,這些情況可以問對方要賠償(二)

二、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時間要求

如果雙方是在民政局登記離婚或者是法院協議離婚,則是否賠償需依照雙方的協商確定,法律不強加干涉。

如果是無過錯方提起了離婚訴訟,則無過錯方必須是在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一併要求過錯方進行離婚損害賠償。如果無過錯方是先提出訴訟要求離婚,然後再行起訴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則法院不予支援。

如果是過錯方主動提起離婚訴訟要求離婚,則無過錯方作為被告有權選擇同意離婚或者不同意離婚。

如果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直接選擇同意離婚,則其必須在訴訟中一併要求對方給其離婚損害賠償,如果是訴訟中並未提出而是訴訟之後提出,法院也無法支援。

如果無過錯方作為被告,選擇不同意離婚,然後法院判決離婚了,那麼其可以在判決離婚後的一年內起訴要求對方給予其離婚損害賠償。如果是經過了離婚後的一年再起訴,法院也不進行支援。

(記憶口訣:無過錯方只要是在訴訟中主觀上同意離婚的,就必須同時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否則過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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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其中,物質損害賠償數額以全部賠付為原則,具體需根據過錯程度及造成損失的大小綜合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依據相關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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