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棋牌
行政監察與行政檢查的區別有哪些,是怎樣的?
- 由 法妞問答 發表于 棋牌
- 2022-06-01
檢查和監察的差別在哪裡
對於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國家設立了專門的行政監察機關進行監督,此外,對於普通公民,也是可以監督行政機關的。那麼行政與行政檢查的區別有哪些,是怎樣的?
網友諮詢:
行政監察與行政檢查的區別有哪些,是怎樣的?
江蘇東晟律師事務所邱陽律師解答:
行政監察與行政檢查的區別:
行政監察是指在行政系統中設定的專司監察職能的機關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行政活動及行政行為所進行的監督檢查活動。
行政檢查,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對行政管理相對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執行行政命令、決定的情況進行檢查、瞭解、監督的行政行為。
【點選下方小程式,直接諮詢法律問題】
邱陽律師線上諮詢
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智慧小程式
江蘇東晟律師事務所邱陽律師解析:
行政檢查具體形式有:檢查,如根據人民警察法可進行的當場盤問、檢查;鑑定:如根據種子法可進行的種子質量優劣鑑定;登記:如按居民身份證管理條例的暫住登記;其他非行政許可的登記等等。
行政檢查具有相對人義務性、行政行為主動性和限制性。
行政檢查,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對行政管理相對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執行行政命令、決定的情況進行檢查、瞭解、監督的行政行為。和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獎勵等九項行政行為一起,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持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起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監察機關的主要職責是:1、檢查監察物件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2、受理對監察物件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3、調查處理監察物件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4、受理監察物件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行政監察的條件包含:1、檢查監察物件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2、受理對監察物件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3、調查處理監察物件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監察物件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