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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分權制衡思想愈演愈烈,宣府巡撫不斷分割總兵職權來以文抑武

  • 由 翰史如煙 發表于 籃球
  • 2022-10-10
簡介正統初設立了宣大巡撫分割總兵的職權,主要負責屯田糧餉、安撫軍民、管理寺廟等方面的事務,總兵全權管理宣府的軍事

巡撫掌握軍政大權嗎

宣府巡撫分割總兵管理屯田糧儲的職權。宣大巡撫初設時主要負責屯田糧餉、安撫軍民。巡撫負責宣府屯田糧儲的具體事務,正統四年,巡撫盧睿上奏請求減免徵收籽粒的數量。宣府是軍事防禦重地,駐守軍馬眾多,糧儲是邊鎮大事,因此宣府巡撫還要解決宣府缺糧的問題。以前是宣府總兵的職權,現由巡撫負責召鹽商納糧的事務。

宣府巡撫除了管理屯田糧儲之外,還管理宣府的寺廟事務。宣府的軍事和民政有了相對獨立的格局。由總兵獨自掌握軍政大權,發展到巡撫主要負責民政,總兵則主軍事,表明明代宣府的職官系統不斷完善,明朝中央加強對邊鎮地方的建設和控制。正統六年規定了總兵官不許管理軍民詞訟,改由巡撫負責管理軍民的不法行為。

明朝分權制衡思想愈演愈烈,宣府巡撫不斷分割總兵職權來以文抑武

景泰元年朝廷給宣大巡撫敕命中可以看出具體變化。與正統元年對首任宣大巡撫李儀的敕文相比,新增凡有不公不法等事,除內外權豪勢要及軍職具奏,其餘爾就擒治這一條職責。弘治十三年年,再次限制總兵官管理詞訟的範圍,宣府巡撫逐漸被委以重任,總兵的職權不斷被削弱。

宣府總兵的軍事職權逐漸被削弱。宣大巡撫設立之初,主要提督屯田糧儲、撫輯軍事、管理寺廟等事務,不干涉宣府總兵的軍事職權。由總兵官排程軍馬、發號施令等,二者各司其職,在宣府的建設上相輔相成。

明朝分權制衡思想愈演愈烈,宣府巡撫不斷分割總兵職權來以文抑武

宣府總兵是當地最高的武官將領,從長期鎮守以來,成功地實現了防禦蒙古入侵和保衛京師的目標,必然在軍事上的勢力根深蒂固。正統時期總兵楊洪是一個典型的代表,楊洪有子楊俊,侄子楊能、楊信。

楊洪正統十二年充總兵官鎮守宣府,軍事能力突出,是當時邊鎮首屈一指的將領,著名的有備邊五事,楊洪對宣府軍事上的部署皆得到朝廷允許,這時宣府總兵依然獨掌軍事職權,楊洪以善戰著名,其鎮守北部邊疆時,沉謀英勇。對蒙古諸部威懾力很大,是難得的邊方將才。

明朝分權制衡思想愈演愈烈,宣府巡撫不斷分割總兵職權來以文抑武

明代宣府總兵楊洪的家族一門三伯侯,在邊鎮的地位十分顯赫。楊洪是正統時期宣府總兵軍事職權,還未被削弱的代表人物,總兵鎮守制度是明代重要的軍事制度。宣府是明代北部重要的邊防地區,宣府總兵從最初臨時派遣到長期鎮守,最基本的職權也是軍事方面,朝廷在軍事防禦上多依仗總兵,總兵的軍事職權舉足輕重,不可輕易地被削弱,而是漸次地進行著。

正統初設立了宣大巡撫分割總兵的職權,主要負責屯田糧餉、安撫軍民、管理寺廟等方面的事務,總兵全權管理宣府的軍事。隨著北部邊疆防禦形勢發生變化,駐邊巡撫逐漸穩定,宣府巡撫的職權開始涉及軍事。天順二年專設宣府巡撫一員,命山東布政司右布政使王宇任宣府巡撫。

明朝分權制衡思想愈演愈烈,宣府巡撫不斷分割總兵職權來以文抑武

與正統元年和景泰元年時任命宣府巡撫敕文的相比,巡撫的職掌有較大的變化,開始訓練軍馬、整飭邊務,分割總兵的軍事職權。宣府的軍務不再由總兵一人決定,巡撫可以干涉其軍事決策。之後在宣府軍事防禦的敕諭上,多見鎮守巡撫等官嚴加隄備、鎮守總兵巡撫等官嚴加防禦剿殺等語。

明後期宣府巡撫的職權不斷擴大,地位逐漸上升,發展到可以提督宣府的軍務,宣府總兵不再獨掌軍事決策權,軍中大事要與巡撫商議而行,總兵的軍事職權逐漸被削弱。

明朝分權制衡思想愈演愈烈,宣府巡撫不斷分割總兵職權來以文抑武

至此明代宣府總兵不再是總鎮一方的最高統領,明朝分權制衡的思想愈演愈烈,宣府巡撫不斷分割總兵的職權,達到了朝廷以文抑武的目的。

宣府巡撫地位日益穩定和職權的漸次擴大,削弱了總兵的勢力,達到朝廷以文抑武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加強宣府軍事防禦力量,促進了宣府的軍事、經濟、文化建設。但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消極的影響。宣府的主要官員有內官、總兵、巡撫,他們之間互相牽制,容易造成事權不一,在軍務失機時相互推諉,導致軍隊戰鬥力下降。

明朝分權制衡思想愈演愈烈,宣府巡撫不斷分割總兵職權來以文抑武

如成化十年“宣府鎮守等官奏報虜賊入德勝口關,把總督指揮倪文等率兵擊之敗死。宣府是明朝北部防線的軍事重鎮,保護京師的根本重地。卻因內官、總兵、巡撫事權不一造成防禦不嚴,給蒙古勢力大肆侵擾邊境的機會。明朝統治者不能允許邊防出現安全隱患,因此決定在巡撫、總兵之上設立總督節制文武官員,統一事權,導致宣府總兵的職權被進一步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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