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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泰安31歲男子酒後做核酸,踢踹圍欄辱罵醫護
- 由 齊魯壹點 發表于 籃球
- 2022-10-03
簡介近日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北集坡派出所在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中快速查處一起酒後故意損毀財物案8月29日凌晨,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北集坡派出所接到轄區某核酸檢測點電話報警稱,一名醉酒男子正在耍潑撒橫,踹毀醫院圍欄,請求警方協助處理
酒後難受怎麼辦
醉酒後
連踢加踹
損壞公共財物
醜態百出
醉酒就不用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了嗎?
近日
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
北集坡派出所
在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中
快速查處一起酒後故意損毀財物案
8月29日凌晨,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北集坡派出所接到轄區某核酸檢測點電話報警稱,一名醉酒男子正在耍潑撒橫,踹毀醫院圍欄,請求警方協助處理。
接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經瞭解,8月28日深夜23時25許,焦某(男,31歲)酒後前往某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醫護人員因“被檢測者喝了酒做核酸檢測,容易誘發出現明顯噁心、嘔吐等不適”而對焦某進行勸返,焦某心生不滿,便大力踢踹醫院圍欄,醫護人員見狀立馬進行勸阻,焦某卻更加囂張,還辱罵醫護人員,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醫療秩序。
經查,醫院的欄杆等公共財物被不同程度地損毀。經鑑定,被毀財物損失價值約為2000元。
目前,焦某積極賠償醫院損失,已取得醫院諒解。但因焦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損毀財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其已被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文明城市建立成果來之不易
需要每一名市民參與和珍惜
酒後違法同樣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發現有人損壞公共設施
請及時向警方舉報投訴
泰安高新警方
堅決依法嚴厲打擊侵財違法犯罪
對惡意損壞公共設施行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