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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與搶奪罪區別是什麼?

  • 由 王平聚律師 發表于 籃球
  • 2023-01-09
簡介搶劫罪與搶奪罪最大的區別之處在於行為方式不同,搶劫罪採用的是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知或者不能反抗的強制手段佔有財物

故意傷害算暴力犯罪嗎

搶劫罪和搶奪罪一字之差卻是兩個不同的犯罪型別,且量刑也不同,那麼搶劫罪和搶奪罪的區別是什麼,在法律上是怎麼界定的,它們的犯罪的構成有何不同,法律對此是怎麼規定的。因此接下來將由小編為您介紹關於搶劫罪與搶奪罪區別,希望可以解決大家的相應的問題。

一、搶劫罪與搶奪罪區別

二者雖然是一字之差,但行為性質以及危害性相差很大。區別的地方也較多,如主體範圍不同,搶劫罪的主體已滿14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者即可。而搶奪罪主體只有已滿16週歲以上的人,侵犯的客體也不完全相同。

搶劫罪與搶奪罪最大的區別之處在於行為方式不同,搶劫罪採用的是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知或者不能反抗的強制手段佔有財物;而搶奪罪則是乘被害人不備而奪取。如果由於用力過猛意外地給被害人造成傷害的,仍構成搶奪罪,其與搶劫罪中暴力的根本區別在於:其力是用在財物上,而搶劫的力是用在被害人的身上,作用在於使被害人為避免身體傷害而放棄反抗或者無力反抗。

但根據《刑法》第267條的規定,攜帶凶器搶奪的,應以搶劫罪論處。根據上述司法解釋,“攜帶凶器搶奪”是指行為人隨身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以及其他能致人傷亡的器械進行搶奪或者為了實施犯罪而攜帶其器械進行搶奪的行為。對此的認定,也要根據主客觀相統一的定罪原則,結合搶劫罪的構成特徵分析。如行為人隨身攜帶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搶奪,但有證據證明確實不是為了實施犯罪準備的,不能以搶劫罪論處。

二、什麼是搶奪罪

搶奪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搶奪罪是數額犯,搶奪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是構成搶奪罪的必要要件。

三、搶奪罪的數額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1、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2、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八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3、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二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地區在上述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標準。

如果出現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駕駛機動車搶奪、搶奪未成年人、老年人、搶奪救災物資等等,上述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的情形,“數額較大”的標準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以上就是王平聚律師團隊小編為您整理的“搶劫罪與搶奪罪區別是什麼?”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搶奪罪和搶劫罪的犯罪的主體有所不同,對於搶劫罪需要滿14週歲以上即可,對於搶奪罪需要滿16週歲以上才可以,兩者的客體的物件也是不同的,若您還遇到其它法律問題,歡迎致電諮詢。

搶劫罪與搶奪罪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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