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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案”的背後,其實是一堂生動的社會課

  • 由 周匯涵 發表于 籃球
  • 2022-03-26
簡介轟轟烈烈的“芒果案”將圓通快遞公司投遞員聶某、收貨人張某和警察王某推上了頭條,一段時間下來經久不息,社會輿論一度高漲,究其來龍去脈,僅僅是因為一個芒果,總的來說,不值一提,細細一想,卻又耐人尋味

芒果暗示什麼關係

轟轟烈烈的“芒果案”將圓通快遞公司投遞員聶某、收貨人張某和警察王某推上了頭條,一段時間下來經久不息,社會輿論一度高漲,究其來龍去脈,僅僅是因為一個芒果,總的來說,不值一提,細細一想,卻又耐人尋味。

其實,網友在指責張某的不盡人情也好,或是聶某的撒謊耍潑也好,但我們始終忽略了兩個主體,那就是芒果的商家和圓通公司。

“芒果案”的背後,其實是一堂生動的社會課

這件事情其實很簡單,只是一次普通的網購。一般我們在網購的時候,實際上是買家和賣家達成協議,買家在網路下單,按規定支付金額,賣家提供產品和一系列服務,這是一種契約關係。

但網購當中往往存在第三方物流。那麼物流跟買賣雙方到底是怎樣的關係呢?

簡單來說,物流是賣家對買家的一個服務環節,當然,物流對賣家和買家都要負責,但只有賣家和物流存在契約關係。

因為賣家要向物流公司支付相關費用,物流公司為賣家提供勞動服務,雙方存在事實的勞務關係。雖然也有特殊情況,由買賣雙方協商,由買家支付物流費用,而物流的僱傭方還是賣家,物流公司還是對賣方負責,只是在收款時由賣家指定買家支付,但這並不影響物流公司的僱傭方是賣家。除非賣家不提供物流服務,由買家自行聘用物流公司進行送貨,那麼買家才真正與物流方達成契約。

一般物流公司對買家負責並不存在契約關係,只體現於一種服務精神。

因此,買家跟物流公司沒有直接關係,買家只針對購買行為的全過程,自買家選擇賣家和商品按價支付貨款後,後續所有服務買家只針對賣家。

“芒果案”的背後,其實是一堂生動的社會課

從“芒果案”來看,買家張某與圓通公司不存在契約關係。芒果由賣家僱傭圓通快遞派送,到達張某手中後,發現外包裝破損,並聲稱少了一個芒果,張某採取了拒收貨行為。而這種行為應是針對賣家。

按理,圓通公司在收到買家的拒收資訊後應與賣家協商由賣家與張某來處理這樁交易,因為圓通公司只有派送的義務,沒有處理貨物的權利。

買家張某也應自行聯絡賣家進行處理,但張某是否與賣家聯絡處理,不得而知。

如果賣家有證據證明貨物是圓通公司在物流當中損壞或遺失的,應由圓通公司對賣家進行賠償,賣家應對買家張某重新補發或進行賠償。

至於圓通公司和賣家有沒有如此操作不得而知,但事後卻成了圓通公司旗下一投遞員來處理此事,此為賣家和圓通公極不負責的表現,原本是存在契約關係雙方的責任,最後演變成了單個人與人的責任;原本是由公司來做的事情,最後卻成了讓一位員工個人來做的事情。

“芒果案”的背後,其實是一堂生動的社會課

令投遞員聶某萬萬沒想到的是,她處心積慮來化解的這場交易糾紛,其實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

她只負責送貨,如果貨物出了問題,她當然無法完成送貨任務。如果芒果是在她手裡損壞或遺失,她應要按照圓通公司的管理制度向公司進行賠償且接收公司的處罰。但圓通公司不是這樣做,而只是將面對賣家和收貨方所有的責任都推向了她,那就是隻要收貨方一投訴,她就要面臨怎樣怎樣的處罰。而圓通公司對無法完成送貨任務的處罰對她起到了警示作用,為了免於處罰,她個人出面與買家協商,同時,也給自己在這樁交易糾紛中從一個毫不相的人變成了一個事實主體。而更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張某卻因一個芒果如此難以應付。

張某首先向圓通投訴,聶某隻好承諾賠他芒果,但張某提出了三個要求:一不要錢;二要原來的芒果;三要中國郵政派送。

這種要求就有些過份,換做誰也不至於能接受這樣的霸王條款,就算告到消協,等價現金賠償也是能夠適用,為何你張某就不可以?

而且芒果為什麼要原來的芒果,同品種的就不行?

還有物流,為什麼要選擇中國郵政?哪家物流公司不是一樣給你送貨?中國郵政送的就格外好吃?

所有這些,都體現這個人並不是那麼容易相處,甚至有些胡攪蠻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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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某最大的錯誤就是給事情想得太簡單了,而且答應了他的要求,卻又並沒有將他的話放在心上,以為自己只要花點錢,只要芒果到他手裡,便可息事寧人,偃旗息鼓。

於是在當地買了芒果,並精心策劃了一次“郵政派送”。但她小看了張某。

於情於理,在張某收到聶某賠償的一箱芒果後,事件應到此為止。

但張某發現聶某並沒有按他訂的規則執行,雖然再次收了芒果,但仍然堅持投訴,只因自己覺得受了“欺詐”。

原本是一個“莫須有”的一個芒果,結果收到了一箱芒果,“欺詐”又從何而來?如果當初聶某堅持自己不去攬這攤子事,也許一點事兒都沒有。讓他去投訴,讓圓通去處罰,難道還能給天翻過來?

但現在,原本沒她事兒的卻讓她給天捅破了。自己花錢買了芒果,賠了禮,下了跪,結果倒成了愛撒謊撒潑無視尊嚴的女人。

“芒果案”的背後,其實是一堂生動的社會課

生活不易,何必苦苦相逼,得饒人處且饒人。

這事就連警察都看不下去了。警察王某原本張某報案來的,張某是希望警察來幫他“驅趕”在自己家“死纏爛打”要求撤銷投訴的聶某,結果王某一來卻幫了個倒忙,倒指責起報案人來了,為什麼如此?難道警察王某是聶某的親戚?或者跟你張某有仇?都不是!他只是出於正義,出於職業習慣的本能。

你張某投訴沒錯,你要找對主體,你投訴賣家,投訴圓通公司,你應該要告到消協或者工商去。

你向一個快遞公司投訴,那他們就只會針對一個快遞員,畢竟他們管不了賣家,更惹不起你聶某。

說到這裡,事件也都清晰了,是誰不講理,是誰錯了,誰就應該站出來給事情說清楚,該承擔責任的承擔責任,該賠償的賠償,該賠禮道歉的就賠禮道歉,該面對公眾的就面對公眾。

“芒果案”的背後,其實是一堂生動的社會課

我對這件事情關注了一段時間,於前天旁玩跟了一個帖子,發表一下自己的意見,後又在悟空問答中回答了與之相關的一個問題,也都是本著客觀公正的看法,本來這個事情已經過去了。今天,我又給這件事情翻出來,是因為昨晚我收到了一個人的資訊,我認為還有必要再說明白一點。

昨晚23:09,有人發給我發來了訊息說:

“你2。1萬粉絲,我能對你說髒話嗎?你對起你的粉絲?快遞員在客戶認為少了芒果的情況下提出賠償,還點贊?你睜眼看聶某專訪了嗎?是張某離開代理點投訴後聶某又聯絡張某談賠償。張某隻要求要一箱同一品種芒果、不用圓通快遞是刁難?最早一箱是飛下來的?不也是商家發出的?5。24已談好賠償約定,張某撤消投訴,是不是已經完全解決?聶某5。28從本地買芒果偽造郵單送去就是你認為的應當?出警人剛到現場時為什麼不認真聽張某述說?一個警察,對報警人高高在上、訓斥和打斷報警人述說?這就是你口中的警察正義?”

收到這條訊息後,我回他:“嗯!你繼續!”

“芒果案”的背後,其實是一堂生動的社會課

他繼而說:“我不是你的粉絲,但你是認證大V,作評論對得起你的粉絲,對的起你的自我介紹就好。

另外,三方皆受損,放過他們吧!”

我問他:“那你想我怎麼做呢?”

對方說:“以後轉移話題。”

我最後告訴他:“一件事情既然鬧大了,網友肯定會需要結果,就算我不說,別人也會說。我不會偏袒任何人,誰錯了誰應該就要負責,給社會一個交待,給網友一個答案,這才是最好的結果。你說呢?”

“芒果案”的背後,其實是一堂生動的社會課

我不知道他是誰,但從對話當中都能看出他的用意。我知道牽涉到“芒果案”的相關人員都不好受,他們並不想因此成為“網紅”;他們要面對他的親人、朋友、同事和熟人;他們只想過一個正常人的生活。

但是,你們有沒有想過,當初的一個芒果,為什麼能爆發如此大的能量?現實生活中,誰都不容易,我們能不能為他人想想?多點理解,多點體諒,多點寬容呢?我們可以容忍買的水果放在家裡爛掉,為什麼就不能饒恕一個芒果少點斤兩或者滾在路上呢?

僅僅一個芒果而已,但它卻衍生出了一堂社會課題,我們該不該給這個“芒果”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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