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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屍走肉”在古代並不是一句空話,“屍”確實是一個大活人

  • 由 字本論 發表于 籃球
  • 2022-01-17
簡介篆文“屍”字,加“死”明確表示死人屍體之意從以上討論可知,甲骨文金文“屍”字為坐著的人的形象,其義為坐在那裡代替死者受祭

屍可以組什麼詞

“屍”字,最初並不是表示死人,“屍”本義所指之人仍然是活著的人,但突出了人的屈膝而坐之形。試想如果“屍”意僅為現在的“屍體”意,那麼居、屆、尼、泥、倨等含有構字部件“屍”的漢字該做如何解釋呢?

《說文解字》曰:“屍,陳也,像臥之形。”段玉裁注:“此字像首俯而曲背之形。”徐灝《段注箋》曰:“屍,本人臥之稱,因人死而長臥不起,亦謂之屍。久之引申義行而本義廢。”

此處許慎和徐灝皆沒有抓住“屍”之本義,且從字形分析“屍”為臥之形,顯然是有失妥當,甲骨金文,甚至篆書“屍”字皆不作臥形。

“屍”字形似屈膝而坐之人,並非躺臥之形

許慎和段玉裁皆從字形分析該字,但都不可信。下面我們把“屍”字的字形展示給大家。“屍”甲骨文、金文和篆書字形如下:

“行屍走肉”在古代並不是一句空話,“屍”確實是一個大活人

從字形可見,“屍”並不像許慎所說“像臥之形”,故該說不確。細審“屍”字古文字形,像人屈膝而坐之形。這樣說來,怎麼感覺越說越瘮人呢。其實,我們瞭解一下上古時期古人的蹲坐姿勢和祭祀方式就會豁然開朗了。容庚在《金文編》裡做出了比較可靠的解釋:

《金文編》:“屍,像屈膝之形,後假夷為屍,而屍之意晦。祭祀之屍,其陳之祭,有似於屍,故亦以屍名之。”

如此說來,“屍”

本像箕屈膝而坐之形

,此當為屍之本義。後來這個屈膝之形的“屍”字多由“夷”表示,其原始義就變得越來越隱晦模糊了。

“行屍走肉”在古代並不是一句空話,“屍”確實是一個大活人

(參1)

“屍”後來又指臨時代替被祭祀者的人,屍祭曾經是很流行的祭祀方式

“屍”字後來又有了新的變化,用以指稱代替被祭祀者或者神靈。這一意義是“屍”之本義的的引申,因為屍祭之時,“屍”常屈膝坐在祭祀牌位之側。

屍祭是上古非常盛行的一種祭祀方式,當時的屍就是用來代替被祭祀者的,“屍”通常由晚輩或者臣下來擔任。古代文獻對屍祭也有記載:

《楚辭·天問》:“載屍集戰,何所急?”王逸注:“屍,主也。”宋洪興祖補註:“屍,神像也,以人為之。”《公羊傳·宣公八年》何休注云:“祭必有屍者,節神也。禮,天子以卿為屍,諸侯以大夫為屍,卿大夫以下以孫為屍。”

上述文獻告訴我們,“屍”由活人充當,而且當時屍的選擇也是很有講究的,有著明確的次序,天子選卿為屍,諸侯選大夫為屍,卿大夫以下則以孫輩為屍。

周代屍祭有選屍的物件之別,當然還有性別上的要求,祭男則選男,祭女則選女。文獻中對此也有記載:

《詩經·召南·採蘋》:“其誰屍之,有齊季女。”《左傳》襄公二十八年:“濟澤之阿,行潦之蘋藻,置諸宗師,季蘭屍之,敬之。”

此兩處所記載皆是女屍,且都是齊國的少女蘭。

選取活人做屍祭的原因

現在看來,找一個晚輩或者其他人來代替死者為祭祀值物件,這種做法好像是對死者的不敬,而且死者的家屬也不願意趴在一個其他人或者晚輩面前磕頭燒香。

可是周代就不同了,當時的人們相信萬物皆有靈性,也就萌生了對死後祖先的靈魂的崇拜意識。更有意思的是,當時的人們還堅信在世上還有一個活人可以代表死者,作為死者的化身,死者可以把靈魂附在這個活人身上,這就是所謂的“靈活附體”吧。

“行屍走肉”在古代並不是一句空話,“屍”確實是一個大活人

廣西全州存在的古老而神秘的屍祭

周代的祖先認為,這種以活人來“屍祭”的方法,是人與神的交接方式,活人代替死者來享受晚輩和下屬的祭祀。(參2)當然,“屍”這種特殊的身份也就有了特殊的待遇,本來是下屬或者晚輩,因為充當了死者便有了不一樣的地位,享受了本來屬於祖先的拜祭和祭奠。

篆文“屍”字,加“死”明確表示死人屍體之意

從以上討論可知,甲骨文金文“屍”字為坐著的人的形象,其義為坐在那裡代替死者受祭。也就是透過本義的這種坐在位子上並沒有實質的事情去做,又引申出只佔位置不做事情之意,今所謂“尸位素餐”便是此意。

至篆書“屍”又增加了“死”部,以“死”示“屍”,指稱屍體,也就是後來“屍”的繁體字。字形如下:

“行屍走肉”在古代並不是一句空話,“屍”確實是一個大活人

“屍”和“死”當為同根詞,在先秦文獻中“屍體”的“屍”字也常作“死”。如:

《呂氏春秋·離謂》:“人得其死者。”

《說文》:“屍,終主。從屍,從死。”“屍”為會意字,從屍從死會意。“屍”為後起之字,王筠曰:“屍乃屍之分別文。”不見於甲骨金文,而且也不見於先秦兩漢的出土資料。“屍”大概產生於漢代的俗體字,之前的“屍”常以“屍”表示。表示“死屍”的“屍”例子見如下文獻資料:

《管子·小匡》:“君何為不殺而受之其屍。”《國語·齊語》:“殺而以其屍授之。”《書史記·魯世家》:“不如殺以其屍與之。”《漢書》:“漢遣使至康居求谷吉等屍。”

屍”字的產生,應該也是為別義。據學者們考證,“屍”字為甲骨文金文常用為“夷”,如夷方、東夷、淮夷等,未有用為“死屍”之“屍”者。“屍”在文獻中也用為“代替死人的被祭祀之人”。至西周文獻亦未見“屍”用為“屍體”之意者,包括常見“屍”字的《詩》亦不表示“屍體”。

而且至唐代,“屍”字仍然是不太為大家所熟悉的字,因為當時顏師古注《漢書》之時, 用“屍”為“屍”作解釋。“

寫在最後

“屍”本為

屈膝而坐之形

,典籍中常

借用“夷”字

。東夷之人就以“屍”為常見的坐姿,因此也用來指東夷人,之後又造了“居”字表示本義,後“屍”引申義指稱代表神靈或者被祭祀者的活人。大概至漢代“屍”字開始分化,加“死”部表示“屍體”之意。後來,“

屍”字簡化又回到“屍”字

。其實,更有意思的是,後來很多漢字都與“屍”有關,比如居、屆、尼、泥、屠、屋、踞等,這些漢字我們隨後也會跟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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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竇文宇,《漢字字源》,吉林文史出版社,2005年。

2。李玉潔,《先秦喪葬制度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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