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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人 三 “ 讓 ”

  • 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籃球
  • 2021-09-19
簡介1024年,宋祁與其兄宋庠同榜中進士,禮部本擬定宋祁第一,宋庠第三,但章獻皇后認為弟弟不能排在哥哥的前面

譬如怎麼造句字最少

“融四歲,能讓梨”,這是《三字經》裡的話。《三字經》成於宋,“宋儒王伯厚(應麟)先生作《三字經》,以課家塾”,是傳統啟蒙讀物中的經典。能夠錄入該書的事例,基本就是典範,譬如“孟母三遷”“竇燕山教子”,再如,“孔融讓梨”。

孔融,孔夫子的第二十代孫。他四歲時的某一天,有人送來一籃子梨,父親對他說,吃梨吧。孔融從一堆梨中挑了個最小的,父親見了,驚訝地問他:“你怎麼挑個最小的呀?”孔融說:“爹,我年紀最小,吃小的,把大的留給哥哥。”(弟於長,宜先知)

這麼小,就這麼乖巧、這麼懂事,名副其實就是當今家長口中“別人家的小孩”。因此,入了《三字經》,成為千古傳誦之下的道德楷模。

這是主動謙讓的,也有被動讓的,讓的還是渾然不知的,而且,讓的不是梨子這麼小的東西,而是狀元之位。誰啊,這麼傻,把狀元之位拱手讓給別人?問題就在這,他——不,是他倆(因為不止一個這樣“讓”了出去)不是自願的。

先說宋祁(雖然當事人都是宋人,但宋祁比蘇軾大39歲)。

宋祁是詞人、史學家、高官,詩詞語言奇偉工麗,因其詞作《玉樓春》中有“綠楊煙外曉寒輕,紅杏枝頭春意鬧”句,獲譽“紅杏尚書”。今人王國維在其《人間詞話》中稱“著一鬧字,而境界全出,”盛讚宋祁遣詞造句的卓越功力。

“讓”狀元的事,就發生在這位“紅杏尚書”身上。

1024年,宋祁與其兄宋庠同榜中進士,禮部本擬定宋祁第一,宋庠第三,但章獻皇后認為弟弟不能排在哥哥的前面。因此,定宋庠為頭名狀元,而把宋祁放在第十名。兄弟同榜高中,人稱“二宋”,以大小區別,所以又有“雙狀元”之稱。

這個太后也太有意思了,憑什麼弟弟就不能比哥哥學問大、比哥哥優秀?遠的譬如孔丘、孔仲尼,他哥哥叫什麼名字?幹什麼的?誰知道!近的譬如“拗相公”王安石,官至宰相,名列“唐宋八大家”,他大哥叫什麼?二哥叫什麼?幹什麼的?你知道?他長兄雖然也是進士,但比王安石晚了7年,難不成等長兄王安仁考中進士后王安石再考?何其荒唐!

的確荒唐,後宮干政,濫用權力一至於此。這是因為年齡讓的,還有因為師生關係讓的,這個事主就是大文豪蘇軾。

1057年,蘇洵帶蘇軾、蘇轍晉京應考,蘇軾以《刑賞忠厚之至論》得到考官梅堯臣的賞識,梅推薦給主試官歐陽修。歐陽修亦十分讚賞,欲拔擢為第一,但又擔心該文為自己的門生曾鞏所作,為了避嫌,點為第二。試卷拆封後才發現,該文為蘇軾所作。

你瞧,大文豪歐陽修雖然不像章獻皇后那麼專權霸道,但跟章獻皇后一樣主觀武斷。舉賢不避親,遑論學生乎?

還好,是金子總會發光。到了禮部複試時,蘇軾作《春秋對義》,再以文章實力說話,雄踞第一。據《新民晚報》

本文來源:松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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