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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再婚,前妻搬到前夫家2樓,現妻崩潰,前夫:一起住挺好 紀實

  • 由 米粥的閱讀時光 發表于 籃球
  • 2023-01-02
簡介楊彩英氣憤不已,再三宣告,她並沒有插足蔣美華的婚姻,還讓丈夫謝東山表態

身字旁表示與什麼有關

得知離婚2年的前夫再婚,46歲的蔣美華搬到前夫家二樓,白吃白喝。現妻楊彩英說,你為啥要闖入我家?蔣美華卻說,二樓本來就是我的,是你做了小三。

楊彩英氣憤不已,再三宣告,她並沒有插足蔣美華的婚姻,還讓丈夫謝東山表態。

結果,謝東山說,一起住,挺好的。

就連謝家人,也支援前妻蔣美華留下。

楊彩英不明白,明明她才是合法妻子,為什麼蔣美華要賴著不走呢?

婆媳不和

蔣美華和謝東山是經過相親認識的,那時,蔣美華是十里八鄉出了名的漂亮,她五官立體,個子高挑,用農村人的話說,就是好生養。

原本蔣美華有很多追求者,可她偏偏看中了謝東山的老實寡言,認為他沒有花花腸子,是值得託付的人選。

結婚1年後,蔣美華生下女兒,女兒的長相隨她,誰見了都忍不住誇一句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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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個人例外,那就是蔣美華的婆婆。

婆婆一看蔣美華沒有生下兒子,臉拉得老長,藉口大兒子家還有兩個孫子要照看,一天也沒有照顧過蔣美華。

好在謝東山體貼,在月子裡忙著洗尿布,餵奶,蔣美華這才沒有跟婆婆一般見識。

否則,以她的火爆脾氣,必定和婆婆大吵一架。

由於和婆婆實在不對付,夫妻二人便帶著女兒,進城務工。

蔣美華在飯店做服務員,謝東山在工地上做小工,夫妻倆的日子雖然不富裕,但是恩愛有加,過得十分幸福。

六年前,已到不惑之年的夫妻倆,自知在城裡買不上房,便雙雙回鄉,拿出積攢多年的

20萬

積蓄,建起一棟二層小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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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建好後,謝東山提議,將老母親接回自家居住。

因為他們外出打工時,母親一直跟隨大哥一家生活,現在他們回來了,再不照顧母親,在村裡也說不過去。

蔣美華是心裡一萬個不情願,為了不讓丈夫為難,也只能將婆婆接過來,安置在一樓向陽的房間裡,夫妻倆在二樓居住。

十幾年來,婆媳聚少離多,如今同住一個屋簷下,因為性格和生活習慣的差異,很快就鬧得雞犬不寧。

年過8旬的婆婆,性格強勢,嘴巴又碎。

大兒媳性子溫和,之前一直包容她,因此並沒有什麼大矛盾。

可是小兒媳蔣美華向來不示弱,哪裡容得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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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蔣美華下班回來晚了,沒及時做晚飯,婆婆拄著柺杖,一直唸叨,一代不如一代了,我們以前做媳婦的時候,飯菜都是端上桌,哪像現在,當婆婆的要被餓死了。

蔣美華被婆婆唸叨得腦子嗡嗡的,直接回懟了一句,以前的婆婆有幾個活到80歲的,餓死活該。

下一秒,婆婆就跑到院子裡,哭天喊地,大罵兒子不孝,要餓死老孃。

直到周圍鄰居趕過來,再三勸阻,老人這才罷休。

蔣美華徹底失了面子,她拽過丈夫,讓他評理,可謝東山張嘴就是,娘一把年紀了,你跟她一般見識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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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東山的這一句話,可謂是點了火藥桶,蔣美華幾乎原地爆炸,硬逼著謝東山給她道歉,這事才算過去。

到後來,謝東山變得“圓滑”了,只是並沒有達到理想效果。

這個老實男人,結婚前是母親眼裡的好兒子,結婚後又是“三好丈夫”,為了不得罪妻子和母親,他開始兩頭搪塞:

你們都沒有錯,都對,一家人吵什麼呢。

謝東山的和稀泥,導致婆媳關係,愈發變得水火不容,就連夫妻感情,也出現裂痕。

而蔣美華髮現,婆婆竟然開始耍起了心眼。

婆婆總是背地裡找謝東山告狀,時間久了,謝東山信以為真,便不分青紅皂白地埋怨妻子,讓蔣美華內心的怒火,越積越盛。

有一回,婆婆出門絆了一下,膝蓋磕破了皮,她晚上就對兒子說,是兒媳將她推倒的。

巧的是,那天早上,謝東山出門上班前,婆媳倆在他眼皮子底下展開了一場口角。

謝東山看著母親的傷口,想著母親年邁瘦小,而妻子高大壯實,不是妻子推倒的,還能是誰呢?

蔣美華蒙受不白之冤,怎麼能咽得下這口氣?

夫妻倆越吵越兇,蔣美華說日子過不下去了,索性離婚;

謝東山說,離就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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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夫妻倆辦理了離婚手續,將唯一的財產,也就是二層小樓一分為二,一樓歸謝東山所有,二樓則歸蔣美華。

從民政局出來後,謝東山意識到行事衝動了,他頗有悔意,主動挽留妻子。

蔣美華的情緒也有所緩和,但她實在無法忍受婆婆,更不能接受丈夫每次都向著婆婆。

謝東山說,要不我們復婚吧。

蔣美華說,開弓沒有回頭箭,

謝東山的眼睛紅了,堅定地說道,

我等你2年,謝家大門,永遠為你敞開。

蔣美華看著丈夫,也溼了眼眶,

說我們的感情,不需要用一紙婚約證明。

夫妻倆攜手走過19年,女兒都已經16歲了,誰曾想,竟然在中途分道揚鑣,由現任變成前任。

丈夫再婚

考慮到女兒即將升高中,為了不影響她的學業,離婚一事暫時沒有聲張。

幾天後,蔣美華收拾行李,南下廣州打工。

前夫將她送到火車站,此後一年多的時間,蔣美華再也沒有聯絡過謝家人。

2年後,蔣美華從女兒口中得知,前夫竟然和一個叫楊彩英的女人再婚了。

“他們已經結婚半年了,爸爸不讓我告訴你,怕你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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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美華瞬間愣住,莫名湧現出一股被前夫背叛的感覺。

算下來,前夫離婚一年半,就和別的女人組建了家庭,那說好的等她兩年呢?

這時,她又從別人口中得知,早在她搬走的第二天,楊彩英就住了進來。

一聽這話,蔣美華怒火中燒,她找到女兒求證,女兒說,以前她每次回家,只有爸爸和奶奶在家,並沒有見過楊彩英。

可是,女兒讀的是寄宿學校,半個月才回家一次,會不會是楊彩英刻意避開呢?

懷疑的種子在蔣美華心裡種下,漸漸生根發芽,擾得她無心工作。

左思右想之下,蔣美華辭掉工作,從廣州回到老家,徑直住進二樓。

看到二樓被前夫和楊彩英裝飾一新,她頓時氣不打一處來,大聲吼道,這是我的房子,你們憑什麼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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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美華一氣之下,拎起錘子,將二樓的新電視機、洗衣機砸爛,丟到院子裡。

楊彩英被蔣美華的舉動嚇壞了,連忙報警,質問蔣美華為什麼要住到她家來?

蔣美華一臉鄙夷,站在樓梯口俯視楊彩英道,

你算個什麼東西?這是我的房子,我憑什麼不能住?

蔣美華拿出離婚協議,上面白紙黑字,寫明二樓歸她所有。

而楊彩英拿出她和謝東山的結婚證,表明她是合法妻子,蔣美華無權闖入她家。

兩個女人吵得不可開交,就連民J也勸說不住,這時,大家將目光轉向一旁的謝東山,讓他表態。

相似的場景,再次在謝東山眼前出現,只是這一次,矛盾的主角由婆媳變成了兩任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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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東山低下頭,動了動嘴唇,小聲說道,

二樓本來就是蔣美華的,我沒有理由不讓她住,我覺得一起住,也挺好的。

此話一出,楊彩英氣得說不出話來,她轉身收拾行李,去外面找了一家賓館。

當晚,她徹夜難眠,越想越不對勁,明明我才是合法妻子,我為什麼要住在外面?

第二天一大早,楊彩英又搬了回來。

一連半個月,家裡充滿了火藥味。

蔣美華雖然住在二樓,但出入都要走一樓大門,她還霸佔了一樓廚房和冰箱,吃楊彩英的,喝楊彩英的。

她叫囂道,

既然半年來你們用了我二樓的東西,那我也要用回來。

楊彩英爭不過蔣美華,只能刻意避開,丈夫上班時,她更是閉門不出,躲在一樓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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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躲總歸不是辦法,更讓她氣憤的是,蔣美華一口咬定她是小三。

楊彩英再三解釋,她早在10年前,就因為前夫出軌而離婚。而與謝東山是在去年年初,透過跑步認識的,那時謝東山已經離婚近1年。

一旁的謝東山,不知是為了幫妻子證明清白,還是想向前妻表明衷心,忙不迭地掏出手機,要讓前妻看他和妻子的聊天記錄,證明他確實沒有婚前出 軌。

楊彩英見狀,連忙制止,反而丈夫道,我們本來就是清白的,為什麼要向她證明呢?

蔣美華卻滿臉不屑,她搬出小馬紮,坐在大門口,賭氣似地扇著扇子,說她不在乎前夫是否出軌,現在她只想住在自己的房子裡。

有孩子的留下

兩任妻子同住一個屋簷下,瞬間成了村裡的大新聞。

半個月來,民J出警四五次,依舊沒有調解開,而街坊鄰居,翹首以盼,等著主人公謝東山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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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東山卻比以往更沉默了,他夾在兩任妻子的矛盾中,宛若局外人。

最後,謝家大哥主動出面,

表示有孩子的留下,沒孩子的離開,他們希望為了孩子,蔣美華能跟謝東山復婚。

這話一出,楊彩英委屈不已,我們是合法夫妻,為什麼讓我走?

而蔣美華卻沒有如意,她表示不想復婚,就想住在二樓。

婆婆看到前兒媳歸來,憤憤不平,為現兒媳楊彩英打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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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前兒媳,老人只用了三個字:

“壞得很”;

而說起現兒媳,老人是讚不絕口,誇讚楊彩英勤快又孝順,為她洗澡買新衣,嫁進來的半年,做得事情,比前兒媳19年還多。

這一次,蔣美華不再與前婆婆衝突,而是自顧自地,賴著不走。

半個月來,民J來了四五次,每次調解,均以失敗告終;

律師也來了,可是蔣美華當著律師的面,再度與楊彩英發生爭執。

楊彩英委屈不已,說當時她嫁給謝東山,就受到家人的反對,

如果現在讓父母知道她的處境,一定立馬讓她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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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實在不忍心結束剛開始半年的婚姻,只能寄希望於記者。

在記者的勸說下,一行人來到村委會調解。

記者表示,

能不能在你們住一起的前提下……

話音未落,楊彩英直接打斷,冷笑道,怎麼可能住在一起?天底下有這樣的事嗎?都離婚了,她為什麼不搬走呢?

蔣美華見狀,頓時情緒激動,指著楊彩英的鼻子吼道,你不要太囂張,房子是我蓋的,憑啥不讓我住?

記者詢問謝東山的意見,他依舊說道,住在一起也挺好的。

他又補充道,

但是住在一起,肯定無法和諧生存。

這兩句話,說了是等於沒說。

村支書提議,讓謝東山出錢,蔣美華搬出去。

蔣美華開口就要

25萬

,收到錢後她馬上收拾行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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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東山忍不住瞪大了眼睛,6年前,蓋房一共花了20萬,現在你要25萬,我可拿不出來。

村支書也覺得蔣美華獅子大張口,他建議平分房款,一人10萬。

這時蔣美華又改口,

我不要錢,只要房子,但是我一分錢都沒有,沒法給他錢。

蔣美華的堅持,讓事情再次陷入僵局。

而謝東山的耐心耗盡,他不願再與前妻爭執,表示申請走法律程式,交由法院判決。

“你就是告到天上,我也不搬!”

眾人離開村委前,蔣美華中氣十足地喊道。

結語

有人說,現在離婚率較高,女方提出為多,這是為什麼呢?

我認為除了夫妻感情破裂之外,還有一種,就像蔣美華這樣,因為婆媳不和,再加上丈夫不作為,最終導致離婚的,不在少數。

也有女性,因為另一半出軌,或者自己出軌,不得不結束婚姻,就像楊彩英一樣。

再加上現在的女性,有獨立生存能力,即使離婚,也可以迎接新的生活。

可惜的是,蔣美華和楊彩英,離婚後一個選擇單身,一個再婚,都成了反面教材。

蔣美華因為不甘心,又退回到原點,和前夫撕扯不清;

而楊彩英,沒有考察清楚謝東山的為人,導致再婚的生活,一地雞毛。

要我說,婚姻不是兒戲,離婚更不是。

既然選擇離婚,就要快刀斬亂麻,不要打擾各自的生活。

如果再婚,則一定要三思而後行,考慮清楚再決定。

也有人說,蔣美華嘴上說著為了房子,其實是想復婚,又拉不下面子,不然她執意住在二樓,每天與前夫和他的新婚妻子打照面,心裡會舒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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