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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10歲被害女童案律師:行兇者不滿14歲,刑法就奈何不了他

  • 由 齊魯壹點 發表于 籃球
  • 2023-01-01
簡介代理律師:行兇者手段惡劣,事後還發朋友圈掩飾只因不滿十四歲,刑法就奈何不了他今天下午,記者採訪到琪琪一方的代理律師田參軍,他表示,接到判決書後,他和琪琪母親簡單溝通了一下,“法院對原告的民事訴訟請求大部分都支援了,不再進行民事上訴

新刑法跟14歲女孩睡覺犯法嗎

8月10日,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對大連10歲女孩琪琪(化名)被殺案相關民事訴訟案宣判。判處蔡某某、莊某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琪琪父母公開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需經法院稽核),此外民事賠償部分,判處蔡某某、莊某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合計128萬餘元。

大連10歲被害女童案律師:行兇者不滿14歲,刑法就奈何不了他

琪琪父母收到的判決書顯示,2019年10月20日3時許,被告蔡某某將琪琪騙至家中,欲與其發生性關係,遭到琪琪拒絕後將其殺害。

女童母親告訴記者,被告一直缺席,從未露面聯絡過自己。

大連10歲被害女童案律師:行兇者不滿14歲,刑法就奈何不了他

該案代理律師田參軍告訴記者,

行兇者手段惡劣,事後還發朋友圈掩飾,只因不滿十四歲,刑法就奈何不了他。

他希望推動公安機關對案件的進一步偵查。

女童母親:

想知道行兇者父母有沒有包庇行為

希望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判決昨天下來了,賠多少錢也換不回孩子。”琪琪媽媽賀美玲告訴本報記者,他們只能接受此次的民事訴訟結果,“我們和律師溝通了下,不想再進行民事訴訟了。再往下走,就是刑事了。”

賀美玲說,琪琪出事以後,蔡某某一家已經從小區搬走。“他們一直沒有露過面,從來沒和我們聯絡過。”賀美玲告訴記者,他們就是想知道蔡某某父母有沒有包庇行為,希望公安機關對案件進一步偵查。

代理律師:

行兇者手段惡劣,事後還發朋友圈掩飾

只因不滿十四歲,刑法就奈何不了他

今天下午,記者採訪到琪琪一方的代理律師田參軍,他表示,接到判決書後,他和琪琪母親簡單溝通了一下,“法院對原告的民事訴訟請求大部分都支援了,不再進行民事上訴。”

不過,田參軍告訴記者,家屬懷疑蔡某某父母有包庇行為

,“案發很短時間內,蔡某某父親就回家了,作為成年人,應該能看出來家裡的疑象,推脫不知道,讓人難以接受、也難以相信。

家屬希望推動公安機關對案件的進一步偵查。

此外,田參軍認為,極端的惡性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應該列入刑法的考量範圍,國家立法相對滯後。據田參軍介紹

,我國現行刑法規定我國最低的刑事責任年齡為14週歲

,延續了1979年刑法關於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後續的刑法修正案並未對這一規定進行修改。“已經四十多年了,國家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未成年人的身心狀況,也發生了變化。

有材料顯示,現在的未成年人至少早成熟兩年。

“在本案中,蔡某某手段如此惡劣,事後還發朋友圈進行掩飾,只是因為差倆月不滿十四歲,刑法就真奈何不了他。”田參軍希望司法機關在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極端案例上,做一些突破,迴應社會呼聲。“

對一些造成特殊的、重大的、惡劣的,嚴重社會不當影響的未成年犯罪人,可以進行心理測評,如果心理年齡達到14週歲,就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本報記者暫未能聯絡到蔡某某家屬。

案件回顧↓↓↓

2019年10月20日,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10歲女孩王某,並拋屍灌木叢。

警方對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實施收容教養,期限為3年。隨後,遇害女孩家屬對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道歉並賠償一百餘萬元。案件於5月9日開庭,由於涉及未成年人,法院未公開審理,對方缺席到場。

(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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