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標簽 > 捏造

  • 剛剛,當庭宣判!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出於尋求刺激、博取關注等目的,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路上散佈,造成該資訊被大量閱讀、轉發,嚴重侵害了被害人谷某某的人格權,影響其正常工作生活,使其遭受一定經濟損失,社會評價也受到一定貶損,屬於捏...

    籃球2022-05-11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