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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71萬買二手賓士 結果投險時被告知系全損車!

  • 由 真正感激幸福 發表于 綜合
  • 2022-04-13
簡介”協商無果 準備走司法途徑事情發生後,鄧先生表示,自己曾聯絡捷和二手車,提出車輛自己留下使用,但需賠償15萬元,“這樣的話,我就是以事故車的價格買下

全損車是什麼意思

支付了71萬元,廣元的鄧先生在成都雙流區捷和二手車店購買了一輛賓士車。不過,上商業保險的時候,他被保險公司拒絕並獲知:該車在2017年發生過事故,被定為全損車輛。

男子花71萬買二手賓士 結果投險時被告知系全損車!

不過二手車行稱,此前他們對於這輛車的“全損”情節並不知情。而車行保證的“無事故”係指無重大事故,即發動機、大梁、ABC柱、波箱無泡水和火燒。“收這輛賓士車時我們只瞭解,車前面有過刮碰,不算重大事故。”至於如何判斷車輛是否有重大事故,她表示,主要依靠車行內評估師的檢測,輔助以其他方式的查詢。

男子花71萬買二手賓士 結果投險時被告知系全損車!

疑問:71萬全款買二手賓士車 投車險時發現系“全損車”

3月21日,廣元的鄧先生來到成都雙流區的捷和二手車成都店,準備買一輛二手車。現場他看中了一輛賓士GL350,一番討價還價後,鄧先生支付了71萬元的車款。

男子花71萬買二手賓士 結果投險時被告知系全損車!

鄧先生向記者展示了查詢到的系統資料,資料顯示該車2017年曾有過一次事故理賠,賠償金額為153250元,事故中該車全責,之後被定為全損車輛。鄧先生還輾轉找到了事故現場的照片。照片裡,這輛賓士車還懸掛著此前的重慶牌照,車輛停在路面上,左右大燈附近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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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車行:“全損”細節並不知情

4月12日下午,記者來到捷和二手車成都店,銷售大廳內的展板上寫著:“無事故、準新車、合理價”的字樣。提及鄧先生的遭遇,捷和二手車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輛賓士車是從同行那裡收的,“收車時我們只瞭解,這輛車前面有過刮碰,不算重大事故。”

工作人員解釋稱,她們向客戶承諾的“無事故”是車輛無重大事故,即發動機、大梁、ABC柱、波箱無泡水、火燒。至於如何判斷車輛是否有重大事故,她表示,主要依靠車行內評估師的檢測,輔助以其他方式的查詢。她也向記者演示了接待客戶的一般流程:“顧客若詢問是否事故車,我們會告知無重大事故,不過二手車一般都會有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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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車主:考慮車況後 同意理賠員“全損”提議

“這輛賓士車2017年僅有一次事故理賠。”12日下午,太平洋保險熱線工作人員透過電話介紹。他表示,那次理賠發生在當年9月,保險公司賠付了15萬餘元,事故後車輛定為全損車。不過工作人員透露,當年車主的車損險保額是68萬元。為何定為全損車後,沒有全額賠付?工作人員表示需要聯絡當事理賠人員才能知曉。

鄧先生向記者展示了一份委託拍賣協議,委託方正是原車主。協議簽訂於去年10月,其中表示,該賓士車殘值拍賣保留價為534000元。記者輾轉聯絡到了原車主陳先生。“我不清楚事故里車子傷的重不重。”陳先生回憶,事故發生後,他諮詢了周圍的朋友,“我那個車當時跑了9萬多公里,打聽後二手車也只能賣70多萬。”他稱,理賠員提出定全損後他同意了,“也是保險公司聯絡的拍賣公司。”具體全保金額和拍賣了多少錢,他表示記不清了,“反正我最後從保險公司那裡拿到了68萬的樣子。”

協商無果 準備走司法途徑

事情發生後,鄧先生表示,自己曾聯絡捷和二手車,提出車輛自己留下使用,但需賠償15萬元,“這樣的話,我就是以事故車的價格買下。”不過,未獲同意。之後雙方几次協商,12日中午,雙方再次去到雙流區臨港市場監督管理所。管理所工作人員介紹,到所前雙方基本同意退車,“不過現場鄧先生不同意退車,提出走司法途徑。”

“我們尊重鄧先生的決定。”捷和二手車成都店的一位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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