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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執行全過程:每步都觸目驚心,有個倒黴蛋被打好幾槍!紀錄片
- 由 蓋飯劇場 發表于 綜合
- 2022-03-08
紀錄片槍有幾種型別
你知道死刑是怎麼執行的嗎?
那些死囚最後的表現又是什麼樣呢?
他們臨死之前都後悔了嗎?
今天帶大家見證死刑執行的全過程,
真的每一步都讓人觸目驚心,
這裡是臺灣的一家看守所,
一進去到處都是柵欄和鐵門,
將牢房和外界世界徹底格局,
看守所以控制檯為中心,
牢房們依次排列在周圍,
而位於最前端的就是死刑牢房,
現在裡面有22名等待處決的死刑犯,
他們都是犯下了天理難容的重大案件,
最短的關押了2、3年,
最長的關押了30多年,
別的犯人可以下車間學習一技之長,
好替未來尋找一絲生機,
但死刑牢房裡卻沒有一絲生機,
他們不用去幹活 不用出公差,
每天只有半個小時的放風活動,
其餘時間都躺在1。368平的牢房裡,
你可能會想死刑犯應該最難管理,
但實際上,
監獄中最不會鬧事最不會吵架和打架的,
就是死刑牢房。
徐自強曾因一個搶劫案被誤判死刑,
關押了16年才得到平反,
他在接受時採訪說,
死囚們剛開始還會有情緒波動,
但後來就慢慢的認命,
一個人都已經到了這個地步,
還有什麼好爭的?
在這裡誰都沒有把握能看到明天的太陽,
他們都知道自己沒有未來,
所以不吵不鬧 有的只是最後的等待。
而在過去死刑執行的速度很快,
通常判刑確定不久就會執行,
為了避免死囚們產生情緒,
監獄通常不會告知他們執行的時間,
那時報紙上會刊登執行死刑的時間,
因此看守所的報紙經常會出現,
“開天窗”的現象,
也就是把死刑的訊息挖掉不讓犯人看到,
一旦看到開天窗所有人都很害怕,
因為不知道登的是不是自己,
對於死刑犯來說,
這種日復一日等死的過程,
就是最痛苦的折磨。
根據徐自強描述,
當時死刑牢房裡有一個習慣,
那就是一旦哪天開了天窗,
很多人當天晚上就會穿上新囚服,
然後一夜不眠的躺在床上等待,
如果不是自己,
他們第二天就換回來舊囚服,
懸著的一顆心也算落了下來,
而如果是自己,
就只能體面乾淨的離開,
與此同時更可怕的是,
早期執行槍決的時間都在凌晨,
監獄的人會在當天凌晨三點通知死囚,
因此凌晨三點的開門聲 就成了死囚們的喪鐘,
在萬籟俱寂的凌晨,
突然響起了一陣腳步和開門聲,
隨之而來的是死刑犯的腳鐐聲,
對於經歷過的人來說,
那種感覺真的終生難忘。
從踏出牢房的那一刻起,
死囚就知道他們時間已經到了,
接下來看守所會把死囚帶到中央臺,
驗明身份後送往監獄的刑場,
但看守所距離刑場還有一段距離,
30多分鐘的路程存在很多風險,
一路上都有崗哨荷槍看守,
而在這條肅穆的生死之路盡頭,
就是監獄的刑場,
刑場門口擺著一尊地藏王菩薩,
這是出於人道主義給犯人一個安慰,
保佑他們來世好好做人。
但在刑場面前,
又有多少人能坦然面對死亡呢?
從門口到刑場裡面還有一段距離,
短短的幾百米後,
矗立著一個巨大的鐵皮屋子,
這就是讓人望而卻步執行槍決的地方,
儘管外面豔陽高照,
卻似乎很難照射到屋子裡面,
裡面十分的寂靜,
鬱結著一種死亡的陰森和恐怖,
而從門口到這裡的一小段路,
可能就是死囚人生中最艱難的一段路。
我們經常能看見兩個獄警架著死囚,
這不是害怕死囚暴動,
而是因為死囚腿軟需要人攙著,
很少有人能從容的走過去,
大多數犯人都需要獄警的攙扶,
不管平常有多兇多狠,
只有在直面死亡的時候,
才能看出剩下的氣魄有多少,
據當時的監獄長回憶,
他只見過一個死刑犯不用攙扶,
還朝著媒體大喊自己對不起社會,
而更多的還是沒什麼氣魄。
一個名叫黃鴻寓的死囚犯罪時殺人不眨眼,
但在執行死刑時,
卻被被人全程拖著走 手腳軟的不像話,
在死囚走到刑場之後。
還有最後兩個例行的環節,
一個是典獄長和檢察官問話,
讓犯人留下最後的遺言,
一個是讓犯人吃最後一頓飯,
在這兩個環節,
有的犯人會想盡一切辦法拖延時間,
他們一會拜神佛 一會求燒香,
要麼就不停的要抽菸,
或者喝酒麻痺自己,
他們爭分奪秒想要多活一會,
這種景象看的人唏噓不已,
但這種珍惜生命卻來的太晚,
只能讓人徒增傷悲和警示,
這兩個環節過後,
終於到了執行死刑的時刻,
法醫會先給死囚注射麻醉劑,
等到死囚昏迷過去後解開手銬,
然後把他搬到刑場中間的沙堆上,
沙堆上還鋪著一層棉被,
這是為了不讓子彈打到水泥地而反彈,
做完這些之後,
法醫就會在死囚身上畫出心臟的位置,
這個紅圈是死囚生命的源頭,
現在成了他們生命的終點,
伴隨著一聲槍響,
正式終結了死囚一生的罪惡。
以上描述的行刑過程,
看起來死囚並沒有身體的痛苦,
實際上這都是經過一次又一次的進化,
在過去執行死刑沒有裝滅音器,
也沒施打麻醉劑,
後來出於人道主義才這麼做。
而在此前後出現過不少離奇的事故,
比如明明打中心臟卻沒有死亡,
後來又補打了好幾槍,
被打了好幾槍的倒黴蛋名叫吳新華,
他領導的強盜集團曾多次作案,
造成了至少14個人被害,
在當時執行死刑時明明已經給他注射了麻醉劑,
一槍下去後他卻哀嚎連連,
開第一槍的是一個年輕法警,
但他當時被嚇到 不敢開第二槍,
於是一個老法警就上前補了一槍,
一般死囚兩槍之後就了結了,
但法警連打了三槍,
吳新華不僅沒死還不斷哀嚎,
一旁等待驗死的法醫連忙跑過,
拿著聽筒一聽才發現,
原來吳新華的心臟偏右,
這才打了好幾槍打不死,
老法警連忙朝著他心臟的位置,
又砰砰開了兩槍 吳新華這才過世,
而就因為心臟位置和別人不同,
吳新華折騰了一個多小時才斷了氣。
像他這樣的案列比較少見,
但後來為了以防萬一,
行刑中加上了標記心臟位置這一步,
至於愛割喉放血、殺人如麻的吳新華,
可能這也是上天對他的一種懲罰,
讓他體驗一下被人殺死的感覺,
在此之後還發生了一件離奇的事,
一個犯人想要死後捐獻器官,
於是行刑時沒有朝他的心臟開槍,
而是打的腦幹,
但就在法醫確定犯人腦死亡,
被送往醫院的時候,
犯人卻漸漸恢復了生命跡象,
送到醫院後醫生犯了難,
總不能活人摘取器官吧,
於是只能把犯人送回去重新補了一槍,
然而因為耽誤了太長時間,
最後不僅器官不能再用,
當時的醫生也因為見死不救,
而產生了一點心裡陰影,
這些事件有的是出於偶然
有的是出於人身體的特殊。
然而不可置疑的是,
執行死刑的地方見證了太多故事,
同時也蒙著一層死亡的陰翳,
很多工作人員都不喜歡靠近這裡,
更別說一個人進去,
執行死刑的槍手,
都是由二審的法警所擔任,
一次的執行費據說是三千塊,
但很多法警根本都不願意,
為了三千塊吃成為一個劊子手,
無數死囚命喪刑場,
刑場就像一個生與死的交會點,
而在民間信仰中,
死者的靈魂會在周圍遊蕩,
因此在很多法警、法醫還有所方人員中,
逐漸形成了一些刑場的禁忌,
比如在行刑前不能讓死囚知道行刑的人是誰,
不能讓死囚聽到在場人的名字,
還有給死囚的腳銬上塞錢 保佑他來世順利,
站在唯物主義的角度來看,
這些屬於迷信的範疇,
但禁忌、習俗追根到底,
為的還是給臨死前的死囚,
最後一絲尊重和安慰,
並且讓世人有所警惕,
相信只要心存善念 心中有正氣,
一切的神鬼之說也就無足畏懼。
而正如一個見證過死刑的獄警所說,
只有直面死亡的時候,
才能真正明白生命的珍貴,
這些死囚被執行死刑,
不僅僅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
保證我們每個公民的安全,
更是對後來人的一種警示,
自由和生命是如此的可貴,
一定不能等到追悔莫及時才想起後悔,
那時候真的已經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