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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上刻字的小姑娘,已被證實是未成年人,已經被有關部門教育了

  • 由 指尖教育天下 發表于 綜合
  • 2022-02-19
簡介批評教育,那是學校教育的工作,作為長城的管理部門,自然應該依法辦事,只有這樣,才能對那些依舊心存刻字想法的人起到警醒的作用

警告處罰有案底嗎

日前,一則關於長城的新聞引起了公眾關注。3月24日,一遊客在八達嶺長城上刻字並引發關注。3月28日,從八達嶺特區辦事處傳來訊息,刻字遊客已被找到,

系未成年人,已經對其進行教育。

長城上刻字的小姑娘,已被證實是未成年人,已經被有關部門教育了

相信看到這個訊息的廣大群眾對這個處理結果是不滿意的。難道未成年人違法亂紀就真的沒有法律可以約束了嗎?如果只是這樣簡單的批評教育,又如何能阻止繼續有人在長城上刻字呢?長城上的各種刻字,包括各種洋文刻字,難道還少嗎?

現在我們提倡依法治國,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長城上刻字的法律問題。其實,北京市對於長城的管理是有法可依的。

《北京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4項專門規定禁止刻劃、塗汙、損壞長城。對於違反第4項規定的處罰則是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此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對於刻劃、塗汙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蹟的行為,規定是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長城上刻字的小姑娘,已被證實是未成年人,已經被有關部門教育了

有人或許會說,未成年人難道也要按照這個規定進行處理嗎?其實,國家對於未成年人是相當照顧的,這個照顧已經對未成年人違法行為起到了縱容的作用,也引起了很多普通民眾的不滿。但即便如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也就是說,這個在長城上刻字小姑娘的年齡是關鍵。如果未滿14週歲,則可以不予處罰,但如果這個小姑娘已經年滿14週歲,就不能免於受到處罰,只能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否則,執法部門就涉嫌不作為。

長城上刻字的小姑娘,已被證實是未成年人,已經被有關部門教育了

有人說,處罰不就是被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嗎?其實,只要受到行政處罰,就會被記錄在案,成為我們平常所說的有案底的人。

有人說,那這個孩子的一生不是就被毀掉了嗎?這樣做是不是太殘忍了?

其實,國家對於未成年人這樣輕的違法記錄,一般都會封存起來,並不會真正影響到以後的升學、就業。但這個記錄在公安機關會被留存,對需要政審環節的升學還是有一定影響的。

總之,有關部門對小姑娘長城刻字一事的處理,讓我們對長城未來深深的擔憂絲毫沒有減輕。

批評教育,那是學校教育的工作,作為長城的管理部門,自然應該依法辦事,只有這樣,才能對那些依舊心存刻字想法的人起到警醒的作用。否則,法律法規一次次被執法者自己所褻瀆,普通民眾又如何能對法律法規心存敬畏呢?長城又如何能在我們的手中得到很好的保護呢?

長城上刻字的小姑娘,已被證實是未成年人,已經被有關部門教育了

親愛的小夥伴,你對長城重新開放首日被小姑娘刻字一事怎麼看?你認為批評教育這樣的處理是否恰當呢?歡迎在此留言評論,發表你的看法。我是指尖教育天下,願和你一起關注教育話題,分享教育觀點,謝謝你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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