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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認識傷寒論中的:厥陰

  • 由 徐小麗LittleLily 發表于 綜合
  • 2022-01-13
簡介從症狀表現的角度,可以將少陽病的主要證候稱作半表半里證,且其表裡也只是經、腑相對而言的,與第128條“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的經證、腑證相對而稱為表裡類似,但與《傷寒論》中其他的以太陽病為表,其他經病為裡的證候概

厥陰脈在哪裡

“厥陰”由來探秘

關於《內經》乃至《傷寒論》六經中的厥陰,為什麼稱作“厥陰”,除了《素問•至真要大論》黃帝和岐伯的問答中,提出厥陰為“兩陰交盡也”以外,鮮有醫家對其做出詳盡而可信的解釋。六經中太陽、少陽、太陰、少陰從陰陽之氣的多寡和經絡的循行部位廓清了其名稱的概念內涵,而“陽明”以“兩陽合明”顯示其陽氣最旺,也基本符合陽明經的生理、病理特點,但對於“厥陰”的命名,我們不僅要從文字嬗變的角度,更要從厥陰病的位置屬性、本質屬性以及生理、病理、病證等角度多方面去探索。

“厥”的概念

從文字學角度看,厥,形聲字從廠(hn),從欮(jué),欮亦聲。“欮”意為“上半身憋氣(發力)”。“廠”指“石崖”,即山邊岩石突出覆蓋處,可供人停留、避雨或者居住的地方。“廠”與“欮”聯合起來表示“採石於崖”。所以厥的本義是“採石於崖”的意思。如《說文解字》“厥,發石也”。《山海經•海外北經》“相柳之所抵,厥為澤溪。”有時也單指石塊而言,《荀子》有“和之璧,井裡之厥也,玉人琢之,為天子寶。”後來引申為“憋氣發力”,由此又引申為“突然喘不過氣來而昏倒”,如《漢書•李尋傳》有“熒惑厥弛”的記載。所以“厥”有憋氣用力、憋氣過頭而休克的意思,也有“最”“重”“盡”等意思。如“厥角”是“盡力叩頭”,“厥職”是“最難的職位”,“厥疾”是“嚴重的疾病”,“厥罪”是“最大的罪行”等等。

《內經》中的“厥”之本字當為“欮”。《說文解字》:“欮,瘚或省疒”;“瘚,屰氣也,從疒、從屰、從欠。”;“屰,不順也,從幹,下凵,屰之也。”屰為逆的古體字,義為不順,指出“瘚”是由氣逆而致的疾病,瘚為欮的後起字,“厥”為“欮”的異體字,瘚、欮、厥三字是文字演變中的同義異體字。自茲“厥”被醫家廣為使用,其所表達的義項,隨所處意境不同而各異。清代姚止庵《素問經注節解•九卷》:“厥凡三義:一謂逆也,下氣逆而上也,諸凡言厥逆是也;二謂極至也,本篇(指《素問•厥論》,下同)之熱厥寒厥,蓋言寒熱之極也;三謂昏迷不省人事也,本篇之言陰盛陽亂也,乃世之雲厥者,止以手足逆冷,不知人事為言,合之經旨,偏矣。”

總結“厥”的含義,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指“盡”“最”的意思,指某事物的程度、位置。

其次是指“逆”而不順的一切事物,包括臟腑經絡等氣機逆亂的病機。

第三指由氣機逆亂而形成的病證,如《內經》中既有專門論述“厥”的篇章,如《素問•厥論》《靈樞•厥病》,但內容未盡一致,所論“厥”的內涵也不盡相同。

第四指以突然跌僕、不省人事為主的病證,如“薄厥”“大厥”“煎厥”“暴厥”“屍厥”等病名。

第五指症狀,大凡以四肢逆冷為主的症狀,不論其引起的原因是什麼,均可以“厥”指代,如寒厥、熱厥等。

全面認識傷寒論中的:厥陰

“厥陰”的含義

那麼,“厥陰”是什麼意思?六經中的“厥陰”為什麼稱作“厥陰”呢?我們瞭解了“厥”的概念,“厥陰”的含義就自然迎刃而解了。

位置屬性 “厥”有“盡”“最”的意思,《素問•至真要大論》說:“帝曰:厥陰何也?岐伯曰:兩陰交盡也。”兩陰指太陰和少陰,兩陰交盡即是厥陰,厥陰為三陰之尾,陰盡之後便是陽復,這是其之所以稱作“厥陰”的位置屬性。王冰說:“厥,盡也,陰氣至此而盡,故名曰陰之絕陰。”張志聰注《素問•陰陽離合論》曾說:“十一月一陽初生,厥陰主十月,為陽之盡,故曰陰之絕陽,兩陰交盡,命曰厥陰,故為陰之絕陰。”所謂“陰之絕陰”就是陰的最後、末尾之意,陰之盡,陽之復,所以謂之“厥陰”。

本質屬性 “厥”有“逆”的意思,逆為不順,因於氣機逆亂,導致陰陽寒熱不調,上下表裡不一,因此出現上熱下寒、上寒下熱、表熱裡寒、表寒裡熱、髒熱腑寒,髒寒腑熱等等寒熱錯雜之證;因於陰陽之氣不相順接而導致的氣機升降失常,四肢逆冷等的一應病證,均可稱之為“厥”,這是“厥陰”的本質屬性。

一是厥陰病的寒熱勝負與少陽病的寒熱往來,其機制相仿,只是少陽的寒熱往來偏於表淺,而厥陰的寒熱勝負偏於裡深,但都是氣機失常所致。少陽的寒熱往來,是氣鬱不舒,偏在經表,是以症狀的寒熱表現為主,雖有寒熱往來,但不至於形成大寒大熱的激變;而厥陰病的寒熱勝負是由於氣機逆亂,深在臟腑,是以病機的寒熱性質為主,寒熱在勝負之際,往往形成極寒極熱的證候。這也是“厥”內在機制的一種。

二是厥陰病的寒厥、熱厥,既是寒熱勝負結果的體現,更是陰陽氣不相順接的明證。人體的陽氣,是從胸腹向四肢發散敷布的,稱之為“順”。由於人體氣機的逆亂,升降出入失常,不能正常的向四肢發散敷布,就會出現四肢逆冷,稱之為“逆”或“厥”。陰陽之氣不相順接,彼此獨治,極易出現四肢與體乾的體溫不符現象。這是“厥”——“逆”本質屬性的外在表現。

三是厥陰病中眾多的嘔吐噦利症狀,均是氣機逆亂,當升者不升反而下降,當降者不降反而上升,升降反作,導致胃腸功能紊亂所致,這是“厥”——“逆”本質屬性的內在反映。

無論厥陰病的位置屬性和本質屬性,反映了“厥”的概念內涵的兩個方面,因其為三陰經之一,所以稱作“厥陰”,是對該經生理屬性和病理屬性的高度概括,是名實相符的。廓清了“厥陰”的概念內涵,對於厥陰病的證候歸屬就一目瞭然,關於厥陰病的諸多爭議也就會迎刃而解。

厥陰病爭議的釐定

自古以來,《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篇便存在諸多爭議,其爭議點包括厥陰病的內容、提綱、成因、本質、定位、主證主方及證候分類等。茲不揣譾陋,一一予以釐定。

爭議原因

厥陰病篇之所以存在如此多的爭議,大致有以下幾條原因:

1。缺乏明確性。厥陰病篇共56條原文,除第326~329條明確提出“厥陰病”以外,其餘諸條均未冠“厥陰病”三 字。

2。存在複雜性。厥陰病篇所列證候繁多,涉及到寒熱錯雜、厥熱勝復、嘔噦吐利及諸種厥證,內容龐雜,主線不明。

3。明顯差異性。厥陰病篇中既有白虎湯證、小承氣湯證等大實大熱證,也有四逆湯證、通脈四逆湯證等大實大寒證,寒熱兩極,差異巨大。

基於以上原因,使後世對厥陰病的內容,有著不同方面、不同層面、不同角度的爭議,這些爭議都有其部分的理論與實踐依據,但分析起來,都不能充分而完善地解釋厥陰病篇的實際內涵。

前提與提綱問題

首先,不能以是否冠以“厥陰病”三字來衡量其是否是厥陰病的內容。

其他五經中的條文,也未必都冠以該經病的前提,且即便冠以該經病前提的條文,也未必都屬於該經病。如太陽病篇,很多冠以“太陽病”的條文,卻屬於雜病範疇;同時《傷寒論》中冠以“傷寒”的條文,也未必都是屬於傷寒範疇。

因此,將厥陰病篇的部分內容拆分出去,或認為大部分未冠以“厥陰病”前提的條文不屬於厥陰病,是沒有確切根據的。

關於厥陰病提綱的不同認識,尤其是補充或重立厥陰病提綱者,是對“提綱”二字的固執理解,認為既然作為一經病的“提綱”,就應該完全包容該經所有內容。

事實上,“提綱”乃“提綱攜領”之意,系對一經病提出一個大概的籠統概念,能夠反映該經的特徵,從而起到一個提要的作用。

《傷寒論》第326條:“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心中疼熱”“利不止”反映了上熱下寒,寒熱錯雜的病機;“氣上撞心”反映了氣機鬱滯、陰陽不相順接的病理;“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則反映了嘔吐噦利的複雜病症。

因此,第326條基本包含了厥陰病寒熱錯雜、厥熱勝復、四肢厥逆、嘔吐噦利的病機症狀,加之該條的文法與其他五經提綱證一致,故作為厥陰病的提綱是毋庸置疑的。

證候分類問題

厥陰病主證有厥熱勝負、厥逆肢冷、寒熱錯雜及嘔吐噦利之不同,故在治法上或調和寒熱,或回陽救逆,汗吐下和,多法並用,辨證論治,對證選方,故厥陰病沒有單一的主證主方。

透過對《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篇內容的整理、歸類,大致可分為厥陰提要、厥熱勝復、厥證辨治、厥證預後、嘔吐噦辨治及下利辨治六類。

其中,“厥陰提要”對厥陰病的提綱、欲解時、調理、厥陰中風等進行了簡要的介紹,而“厥熱勝負”則對厥逆和發熱的勝負對比進行了詳細的歸納和分析。

而其餘四類,則遵循六經病劃分為本證、兼證、變證、類證的基本原則,分別列出相應病證的本證和類證,其目的是為了將厥陰病的症狀與其他症狀相同而病機不同者進行區別,同時也是同病異治的具體體現。

要對“厥陰病”進行證候分類,首先要弄清楚六經病證候歸類的基本原則,這不僅是對厥陰病進行分類的依據,也是所有六經病證候歸屬必須遵循的原則。

經病各自證候劃分和歸類原則:一是必須反映本經所屬經絡、臟腑的基本生理、病理特徵;二是必須反映本經所屬陰陽氣化、氣機的生理、病理特徵;三是必須反映本經標本中氣從化的規律;四是必須照顧到本經及所屬臟腑與鄰經及所屬臟腑的關係。

厥陰病的本證當以肝與心包病為基本證候,厥陰經位於三陰經與三陽經之間,兩陰交盡,陰極陽生,陰盡陽復之際,此時由陰變陽,故其證候多表現為寒熱兩極。

厥陰以風氣為本,風氣以厥陰為標,中見少陽,厥陰的六氣從化不從標本,從乎少陽相火之中氣而化,且厥陰風氣以條達為順,少陽火氣以潛降為和,即所謂肝氣宜升,膽氣宜降,兩經的升降結合,保證了氣機的調暢和水道的疏通。若厥陰發病,則見風氣遏鬱,肝失於條達,而致心包之火,肝經之寒的寒熱失調、錯雜上下之證。

厥陰從中氣而化,也必涉其本、標,故有從本、從標、從中氣化之太過與不及。厥陰從乎中氣少陽火化、中氣之化若兼厥陰之標,則成寒熱錯雜、厥熱勝負之證;若中氣之化兼厥陰之本,風熱相合,則成熱厥之證。

依照六經病證候劃分和歸類的原則,結合厥陰經所處位置、所連臟腑及氣化特性,來確定厥陰病的證候分類,大致有四類:1。厥熱勝復證;2。寒熱錯雜證;3。四肢厥逆證;4。嘔吐噦利證。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篇中,除“厥熱勝負”證所涉及條文均屬厥陰病證外,其他每一類證候中,都是厥陰本證和類證的相互印證。

類證的設立,其目的是為了能夠更加準確的對厥陰病進行辨證。我們在依照六經證候歸類原則劃分厥陰病證候之後,將其與類證進行鑑別就可以發現,厥陰病內容看似紊亂,其實並不繁雜,而這些厥陰病厥熱勝復證、寒熱錯雜證、四肢厥逆證及嘔吐噦利的厥陰本證,又均能與第326條的提綱證進行前後呼應。

少陽病柴胡類證新解

根據少陽經的生理功能和病理特點,少陽病大致可分為氣鬱證、水鬱證和氣水同鬱證。由於氣鬱的程度和時間的不同,氣鬱證還可分為氣鬱證、氣滯證和氣結證。

少陽氣鬱證

少陽氣鬱輕者如小柴胡湯證,其成因是人體氣血虛弱,正氣不能衛外,外邪乘虛侵入,與正氣相搏,結於脅下而成。病機為少陽樞機不利,氣機鬱而不暢。邪入少陽,樞機不利,故表現為往來寒熱、胸脅苦滿、嘿嘿不欲飲食、心煩喜嘔。

往來寒熱是少陽病典型的寒熱症狀,具體表現為發熱與惡寒間歇出現,一往一來,交替發作,一日數次,無一定時間規律,是氣鬱不暢,營衛不調,正邪分爭所致。胸脅為少陽經脈循行部位,邪陷少陽,樞機不利,氣機鬱滯,經絡不暢故胸脅苦滿。木鬱不舒,乘脾犯胃,使脾胃氣機不暢,胃氣上逆,故嘿嘿不欲飲食;“嘿嘿”指氣逆而言,是指體內氣機逆亂而非神情默默。氣機鬱而不暢,膽火內擾,膽胃氣逆,故心煩喜嘔。從其症狀機理分析,小柴胡湯證的病機以樞機鬱而不利為主,各種症狀均是在氣機失常的病理基礎上產生的。

“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等或然證的產生顯示少陽氣機在病理變化中的重要性,說明足少陽膽與手少陽三焦經絡相連,生理相輔,病理相通,小柴胡湯證重在氣鬱,然也有水鬱,足少陽膽經氣鬱不暢的同時,手少陽三焦水道也因氣機的不暢而鬱,水道不暢,水停為患,既可凌心犯肺,又致氣化失常,故“咳、嘔、小便不利”等在所難免。

少陽氣滯證

少陽氣鬱重而成氣滯者如大柴胡湯證,太陽表邪傳入少陽,表證已罷,此時治療應當以和解少陽為主,但醫者反覆使用攻下之法,不僅氣機不能通暢,反而由於正氣的損傷,邪氣鬱阻更重,在原有氣鬱的基礎上,由少陽氣鬱證發展成為少陽氣滯證。

主症為嘔不止、心下急、鬱郁微煩,甚至心中痞鞕、嘔吐下利。邪犯少陽,樞機不利,氣機鬱滯,裡氣不通,故表現為心下急甚至心下痞鞕。少陽氣滯,腑氣不通,膽氣橫逆犯胃,故嘔不止,甚至嘔吐下利。木鬱不舒,升降反作,嘔利不止,故鬱郁微煩。

以上諸症為少陽氣鬱證加重的表現。由“胸脅苦滿”到“心下痞硬”,是少陽經氣鬱阻更重,乃至不通所致;由“心煩”到“心下急”,是少陽邪鬱更盛,心神被擾加重所致;由“喜嘔”到“嘔不止”,是氣機由鬱到滯,胃氣頻繁上逆而成。

由於氣機的阻滯,導致升降的失常,出現升降反作的病理機轉,因而除了氣機上逆而嘔吐外,尚有下利。

少陽氣結證

少陽氣機結而成柴胡加芒硝湯證,少陽氣機鬱滯沒有得到緩解,胸脅滿、嘔等症仍在,並新加了日晡所發潮熱的症狀,從治療用藥來看,是由於病久不解,氣機由鬱而滯、由滯而結,但因病時已久,病勢漸緩,雖邪勢已衰,但卻結而不散,故在用小柴胡湯解鬱的基礎上,又加入芒硝軟堅散結。條文中已經指出“日晡所發潮熱”,此本柴胡證,實也,是指氣機滯塞,有人將其解釋為少陽兼陽明是不正確的。

小柴胡湯證、大柴胡湯證、柴胡加芒硝湯證三證,均是少陽樞機不利所引起的,本質並無二致,其區別在於氣鬱程度的輕重和氣鬱時間的久暫:小柴胡湯證是邪氣初入少陽,氣鬱不舒;大柴胡湯證是邪氣深踞少陽,氣滯不通;柴胡加芒硝湯證則是邪結少陽日久,氣結不降。

治療用藥,亦有輕重的不同。小柴胡湯以柴胡、半夏、黃芩、生薑辛開苦降,溫涼配伍,以達到調暢氣機的目的,而用人參、炙甘草、大棗以補中氣,斡旋氣機,匡扶正氣,從而使全方達到燮理陰陽,扶正祛邪,調節升降的作用。

大柴胡湯以柴胡、半夏、枳實、黃芩、生薑調暢氣機,可見其加重沉降作用,以適應少陽氣滯而引起的氣機上逆和升降反作的病理變化,用大棗以養胃和胃,去人參不是因為少陽氣滯證正氣不虛,而是因其邪氣過實,氣機阻滯較重。關鍵在於,大柴胡湯不似小柴胡湯以人參、炙甘草、大棗養中焦,健運氣機,而是以芍藥養肝之體、助肝之用,意欲藉助肝的疏洩條達,以打通少陽氣滯,從其用藥上,可以看出兩者的輕重緩急。

柴胡加芒硝湯則是在小柴胡湯的基礎上加芒硝,一則散結除脹,推陳致新;二則通暢腸胃,理順氣通,利於樞轉;三則除邪氣,退潮熱。

少陽水鬱證

少陽水鬱證,即柴胡桂枝幹薑湯證,傷寒五六日,已用汗法解表,又用下法攻裡,病當解而不解,是汗下不當。邪氣侵襲少陽,正邪相爭,互有勝負,因見往來寒熱;邪鬱少陽,致使少陽經氣不暢,故見胸脅滿而有結滯之感;三焦氣化不行,水道不利,津液不生,故見小便不利,渴而不嘔;水道不暢,陽鬱不能宣達全身,反蒸騰於上部,故見但頭汗出而身無汗;少陽水鬱,樞機不利,上焦鬱熱,故見心煩。是邪入少陽,損傷三焦氣化功能,為少陽水鬱證。

治療以桂枝入膀胱,化氣行水,且以牡蠣軟堅散結,更助利水以通下焦;乾薑入肺強治節,散水氣,並以花粉生津潤肺助上焦,上行下利,溫陽化氣,用以調理三焦水道。炙甘草入脾健運強中焦。如此,三焦同調,標本同治,氣水同利,則三焦通利,氣機調暢,少陽水鬱便可迎刃而解。

少陽氣鬱證嘔而不渴,小便不利,是病在氣,為氣鬱而不暢,然氣鬱未嘗不波及水道,兼有水道不利,故小柴胡湯證間或有小便不利之症;而少陽水鬱證渴而不嘔,小便不利,是病在水,為水鬱不化,然水道鬱滯未嘗不波及氣機,故柴胡桂枝幹薑湯證亦有胸脅滿微結,此兩者異同。)

少陽氣水同鬱證

少陽氣水同鬱證,即柴胡加龍骨牡蠣湯證,由於本少陽病誤用下法,越發損傷正氣,邪氣深陷,阻滯少陽氣機和三焦水道,導致少陽水道、氣機同鬱的病變。

少陽水道、氣機同鬱證的症狀表現為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譫語、一身盡重、不可轉側。邪結少陽,經氣不利故胸滿;少陽相火上炎,心神被擾則譫語;少陽火旺,木邪亢進,母盜子氣,心神不守,則煩躁不寧,驚惕不安;邪熱阻滯三焦,水道不利,決瀆不行,故小便不利;邪氣瀰漫三焦,內外氣機執行受阻,氣血不得宣達,故一身盡重,不可轉側。總由少陽邪氣瀰漫三焦內外,而氣機、水道皆為之不通所致。雖然病象涉及臟腑經絡範圍較廣,但終以少陽膽與三焦為病變為重點。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是小柴胡湯原方去炙甘草,用以疏通少陽膽經氣機,柴胡桂枝幹薑湯原方去花粉、炙甘草,用以調暢少陽三焦水道,另加龍骨、大黃、鉛丹以瀉熱鎮驚。

少陽氣水同鬱證與少陽氣鬱證、少陽水鬱證既有聯絡,又有區別。少陽氣鬱證伴有水鬱,是氣鬱不暢影響了水道的通調;少陽水鬱證伴有氣鬱,是水道鬱阻影響了氣機的通暢;而少陽氣水同鬱證則是氣機與水道共同發生病變,鬱滯較深,症狀較重,涉及與少陽相關的經脈和臟腑,是少陽氣鬱和少陽水鬱誤治後病變加重的證候。

少陽病篇條文緣何少且簡

•少陽病均為柴胡類證,但柴胡類證又不獨見於少陽病。

•柴胡湯類所治除熱入血室、陽明病、厥陰病及差後勞復等熱病善後處理外,均屬少陽病。

•柴胡類證散在分佈於太陽病篇,故在少陽病篇略而簡述。

《傷寒論·辨少陽病脈證並治篇》共10條原文,列出了少陽病的提綱、脈症、方藥、治法、禁忌、變證、傳變、欲解時等內容。條目雖僅10條,但其編排有序,結構嚴謹,含義深刻。由於該篇原文過於簡略,故關於少陽病的爭議也非常多,主要包括少陽病提綱、少陽病病位、少陽病主證主方、少陽病與小柴胡湯證的關係等。

那麼,為什麼少陽病篇的條文少且簡略呢?要想弄清這一問題,首先須明瞭六經病的傳遍規律,以及六經病各經證候的特點。

柴胡類證與少陽病

《傷寒論》中,既有六經病證、八綱病證,又有臟腑病證、三焦病證,這些都是常用辨證方法涉及的病證。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方證”的概念,即“桂枝證”“柴胡證”等。《傷寒論》中有11處是以方名證的,如“桂枝證”“柴胡證”“柴胡湯證”“柴胡湯病證”等,後世的“方證”一詞,即從此而來。

《傷寒論》398條原文中,有216條是病下系證。在第317條通脈四逆湯方後注中,更是明確強調“病皆與方相應者,乃服之”,確立了“方證相應”的概念和範疇。

“方證”和“經證”兩者既相似,又有區別。從範圍來看,方證比較寬廣,而經證比較固定;從病因來看,方證可涉及內因外因,而經證多因外感或傳變而來。柴胡湯類所治療的除陽明病、熱入血室和熱病善後處理以外,基本都是少陽病。

太陽病與少陽病

《傷寒論》原文與柴胡類證有關聯的條文共約23條,而其中在太陽病篇的就有17條。出現在太陽病篇的柴胡類證,除了明確提出為“熱入血室”的一條外,其他的都是少陽病。

所有柴胡類方證都出現在太陽病篇,那麼出現在太陽病篇的柴胡類證是否是少陽病?如果是少陽病,為什麼不在少陽病篇?屬於柴胡類證的少陽病為什麼都出現在太陽病篇呢?

一是由六經位置次第所決定的。六經以太陽經為表,是為六經之藩籬。邪氣侵襲,儘管六經中任何一經都可在第一時間受邪,但卻以太陽經受邪最多且最早。在失治或者誤治的情況下,由太陽經向其他經傳遞,尤其以傳遞給少陽、陽明最為常見。

二是由傳變規律所決定的。三陽病的傳變並非線性傳變,即不是從太陽→陽明→少陽,也不是從太陽→少陽→陽明,而是由太陽傳給陽明或者少陽,少陽傳給陽明,而陽明既不會傳給少陽,更不會倒回來傳給太陽,是一種平面型的傳變關係。

第三,從太陽病篇與柴胡類證相關的條文中可以看出來,其發病的時間少則五六日、六七日,多則十三日不解,說明人體感受邪氣已經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其傳變的可能性非常明顯,從時間上可以確定是屬於太陽病邪氣傳遞給少陽而成為少陽病的。

幾條推導

由以上論述,我們可以做出以下推導:

第一,柴胡類證雖不全是少陽病,但少陽病均為柴胡類證,也就是說柴胡類證囊括了少陽病,而少陽病證則包含在柴胡類證之中。少陽病和柴胡類證這兩種證候群處在一個交集極大的集合中,其交集可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但仍舊不能認為是等同關係。

第二,太陽病經證多以氣機開闔失常為疾病主要矛盾,而在太陽病篇的柴胡類證,則多以氣機升降失常為病證的主要病理,故出現在太陽病篇的柴胡類證不應該歸屬太陽病。同時,太陽病篇柴胡類證的病機與少陽病病機極度吻合,所以也不能說成是太陽病變證,且因其患病日數符合傳變至少陽的時間,故除了明確提出為“熱入血室”的一條外,其他柴胡類證都應屬於少陽病。

第三,既然屬於少陽病證候,為什麼又列在太陽病篇呢?這是由太陽經所處位置和傳變規律所決定的。太陽病篇中有很多證候都屬於其他五經的病證,且以少陽病證候和太陰病證候最多,這既不是王叔和編纂時的錯誤,也不是少陽經病變機理單純,將太陽受邪後傳變給少陽而形成的少陽病一系列證候歸到太陽篇,而是為了強調外感病傳變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第四,因六經病傳經的規律所決定,以及陽明病“居中主土,無所復傳”的特性、差後勞復的後遺症不能算作傳經,所以在《傷寒論》中,柴胡湯類所治療的除熱入血室、陽明病、厥陰病和差後勞復等熱病善後處理外,應都歸屬於少陽病。

第五,《傷寒論》第264條:“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第265條:“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不管是少陽中風還是少陽傷寒,顯屬少陽經表證。而第266條說:“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鞕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一則說明少陽病多為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形成少陽病;二則說明少陽病除了少陽中風、少陽傷寒的經表證以外,還有經表證和腑證同時具備的少陽病柴胡證;三則說明少陽病主證與柴胡類證的主要表現類同,暗示太陽病篇的柴胡類證與少陽病的包容關係。

綜上所述,少陽病證候與柴胡類證重複,而柴胡類證又不獨見於少陽病,所以將柴胡類證放置在太陽病篇,故在少陽病篇就略而簡述了,這也是漢代行文簡樸的一個明顯例證。

儘管少陽病篇其條文簡略,但卻表述了應該具備的相關內容,所以我們學習少陽病篇少陽病證候內容時,應結合太陽病篇的柴胡類證證候,方無遺漏。

少陽病病位並非半表半里

•《傷寒論》中“表”的概念均是指“太陽”或者“經證”,而“裡”的概念則隨證候之不同而不同。

•“半表半里”可作為少陽病主證症狀表現的表述,而不能作為少陽病的病位來概括少陽病。

“太陽病位在表,陽明病位在裡”是大家所公認的,也符合《傷寒論》原文意指,而少陽病病位在“半表半里”的說法,不僅不符合原意,也缺乏可信的理由。

少陽病位“半表半里”之說是錯誤的

自成無己在《註解傷寒論》提出“半表半里”之後,歷代醫家多有承傳者,但持否定意見者也不在少數。成無己依據的是第148條“……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裡也,脈沉亦在裡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裡,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

按照原文,“陽微結”這個證候的“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屬於表證,而“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鞕”屬於裡證——既有表證,又有裡證,是為“一半在裡,一半在外”,這是陽微結的證候特徵,是症狀表現的位置歸屬,而不是病理病位,更與少陽病無關。

將“陽微結”與少陽病等同起來,主要是因“可與小柴胡湯”一句原文引起。

前面我們已經論述過,少陽病可歸屬於柴胡湯證,但柴胡湯證不一定都是少陽病,使用小柴胡湯可以治療包括少陽病在內的很多種疾病,當然也可以治療“陽微結”證。

不能因為“陽微結”用小柴胡湯治療就成了少陽病,並因此便推斷“陽微結”症狀“一半屬裡,一半屬表”是少陽病病位的“半表半里”,這顯然是混淆了病證的概念。

表裡的概念是相對的,非表即裡,非裡即表,沒有半表半里之說。即便是一半症狀屬表,一半症狀屬裡,也不代表病位是半表半里——半表半里的提法具有概念性錯誤。

《傷寒論》中,表裡相對的概念在不同位置有不同所指,如第56條:“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裡,仍在表也,當鬚髮汗。”是以太陽為表, 以陽明為裡。第93條:“身疼痛者,急當救裡;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是以太陽為表,以少陰為裡。第128 條:“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是以太陽經證為表,太陽腑證為裡。第157條:“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裡未和也。”是以太陽為表,胸中停飲為裡。第168條:“表裡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是以太陽為表,以太陰為裡。

可見,《傷寒論》中“表”的概念均是指“太陽”或者“經證”,而“裡”的概念則隨證候之不同而不同。

“半表半里”可作為少陽病症狀表述

“半表半里” 的提法來自原文第148條,指的是“陽微結”證的症狀一半屬於裡證,而另一半屬於表證,其“表裡”“裡外”的概念是證候的症狀表現,並非病理上的實質病位,而且條文中提出的“表裡”“裡外”概念,是指症狀的歸屬。

太陽病、陽明病、太陰病的經證、腑證均有明確的證候表現,而少陽病的經證傷寒、中風證候表現也很明顯,但腑證的表現並沒有單獨的條文或單獨且明顯的證候。

如第266條:“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鞕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脈沉緊者,與小柴胡湯。”明顯是屬於用小柴胡湯治療的少陽病證候,但其表現“往來寒熱、脅下鞕滿”屬於經證,而“乾嘔不能食”則屬於腑證。不管是屬於經證還是腑證,也還都是少陽病。因此可以說,少陽病的“半表半里”可以是指證候的症狀一半在經表,一半在腑裡。

從症狀表現的角度,可以將少陽病的主要證候稱作半表半里證,且其表裡也只是經、腑相對而言的,與第128條“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的經證、腑證相對而稱為表裡類似,但與《傷寒論》中其他的以太陽病為表,其他經病為裡的證候概念不同。

所以說,“半表半里”可以作為少陽病主證症狀表現的表述,而不能作為少陽病的病位來概括少陽病。

少陽經居中但不能說是“半表半里”

根據十二經絡在人體體表四肢的分佈,太陽經分佈於四肢外側的後面,陽明經分佈於四肢外側的前面,而少陽經則居於中間。然而,這只是經絡的分佈位置,並且非常明確地表明其是居於中間。因此,從經絡分佈來看,前就是前,後就是後,中間就是中間,不能是半前半後,亦不能說成是“半表半里”。

依照研究《傷寒論》的開闔樞功能理論,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樞”居於開闔之間,才能夠樞轉。所謂樞轉,是指向外可以轉遞給太陽,向內可以轉遞給陽明,所起到的作用是轉遞功能。“樞”是指樞機功能,並不是少陽經所處的位置,所以不能說少陽的樞機作用是半開半合,也就更不能說其是“半表半里”了。

按照傷寒病傳經理論,所謂的“三二一傳”,是按照陽的多少,太陽為三陽,陽明為二陽,少陽為一陽,太陽病傳給陽明,陽明病傳給少陽。但不論從理論上還是臨床上,斷然沒有陽明病傳給少陽形成少陽病的明例,即“陽明居中主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

如果是依據“三一二傳”的傳變方式,則是太陽病傳給少陽,少陽病傳給陽明,臨床上此類例子倒是不少見,但同時太陽病更容易且更多的是傳給陽明,這說明三陽病的傳變是一個平面傳遞的層次,而不是一個線性傳遞的層次。

因此,從病理傳變的角度,少陽病不可能傳遞給太陽,但可傳遞給陽明,也不支援少陽病病位為“半表半里”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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