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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副業務精選,學三副的福利

  • 由 海員星哥 發表于 綜合
  • 2021-09-17
簡介確保維持了有效的瞭望,並注意:(1)周圍錨泊船的情況,尤其是位於上風或上流方向錨泊船的動態,以防他船走錨危及本船安全(2)來泊船的錨位是否與本船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如若過近,應設法通知對方並報告船長

船舶錨泊應開啟什麼燈

三副業務精選,學三副的福利

1、救生艇標記:

⑴救生艇上應以經久的明顯字跡標明所批准的救生艇的乘員定額。

⑵應以印刷體羅馬字母將救生艇所從屬的船舶名稱及船籍港標明於艇首兩側。

⑶識別救生艇所從屬船舶和救生艇號碼的標誌,應能從空中看清。

2、救生艇屬具主要有:

⑴救生手冊1本。

⑵具有發光劑或適當照明裝置的操舵羅經1只。

⑶有效的首纜2根,其長度不小於從救生艇存放位置至最輕載航行水線距離2倍或15米,取其長者。自由降落救生艇的2根首纜應設定在救生艇的前端附近備用。其他救生艇上的一根纜繩應與脫開裝置相連並設在救生艇的前端,另一根應牢牢地系固在或靠近救生艇的前端備用。

⑷太平斧2把,救生艇每端各一把。

⑸救生訊號:火箭降落傘訊號4支,手持火焰訊號6支,漂浮煙霧訊號2支。

⑹救生艇額定乘員每個人不少於10000KJ的口糧。

⑺以短繩繫於艇上的水手刀1把,開罐頭刀3把。

⑻探照燈1具,具有垂直和水平扇面至少為6度,所測的光強為2500cd,能連續工作不少於3小時。

⑼足供不少於救生艇額定乘員10%用的保溫用具或2件,取其大者。(10)急救藥包一套。(共31項)。

3、消防、救生演習時間間隔及要求:演習應儘可能按實際應變情況進行。每個船員每月應至少參加一次棄船和一次消防演習。若有25%以上的船員未參加該船前一個月的棄船和消防演習,應在該船離港後24小時內舉行這兩項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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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救生圈的配備

船長100米以下 /8只

船長100米至150以下 /10只

船長150米至200米以下 /12只

船長200米及以上 /14只

(船舶救生圈中有一半應配備自亮燈浮)

5、貨船至少應為其每艘救生艇配備3套浸水服,或者,如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而且可行,為船上每個人配備1套浸水服。

6、駕駛臺上應配備多少支救生訊號?

(12支火箭降落傘訊號)

7、救生艇吊艇索的保養更換有何要求?

5年換新/30個月掉頭;如不可掉頭吊艇索經船檢部門的檢查及認可,可以使用4年。

8、是否只要船長在駕駛臺,就意味著由船長指揮駕駛?

否,必須履行職責並對航行安全負全部責任,除非船長特別明確由其承擔責任。

9、當船長和引航員均在駕駛臺且由引航員領航時,值班駕駛員有哪些工作職責?發現不安全因素時應怎麼辦?

不解除值班駕駛員對船舶安全所應負的責任;值班駕駛員有責任向引航員通報船舶吃水、操縱效能、船舶尺度、裝載貨物和其他與航行安全有關的情況;勤測定船位並標在海圖上;調整好雷達,每次變換雷達的距離檔要告訴引航員;要明確理解引航員的口令並轉達;值班駕駛員應緊密配合引航員的工作,當對引航員的命令有任何疑問時,必須向引航員澄清,如仍有疑問應立即報告船長,如船長當時不在駕駛臺,在船長到來之前應採取有效的行動。

10、什麼時候叫船長上駕駛臺?為什麼叫船長?

根據船長的常規命令;遇到或感到視距不良時;對通航情況或其他船運動產生憂慮時;維持航向有困難時;對船位存有任何疑問時;主機、舵機或任何必要的航海裝置故障時;發現異常目標,受他國飛機、軍艦查詢和干擾時;發生海事、有人落水、有求救訊號和目標時;對局面有任何疑問時。 因為船長承擔船舶安全管理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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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副工作程式

上船後,一般立即要做的工作是下面第1、第2項:

1、應變部署表》名單,一般分佈是:駕駛臺、機艙、餐廳層。

2、更新各種船員名單,包括:

2。1、救生艇艇員名單。注意共四份,各艇正副艇長各一份,即:大副、三副、水手長、木匠。

2。2、演習指揮手持名單。注意共四份,船長、老軌、大副、三副。

2。3、防火控制圖名單。要求是工作語言。為應付國內外檢查,可做成中英文名單,共二份。防火控制圖一般防在生活區左右門口各一個。

(平時要多檢查防火控制圖,擰緊蓋子防止受潮。

2。4、救生艇裡面存放的船員名單。這份名單有的船上沒有,但我在遇到的檢查時有過要求,做了也不為多吧。

3、如果換班超過25%,要編制新的演習計劃報船長。在離港後24小時內搞次演習。救生艇脫鉤3個月一次。

4、對照有關表格,熟悉自己分管的裝置。對於有有效期要求的物品,如救生艇食品、淡水、急救藥箱、降落傘訊號、煙霧訊號、紅火號、拋繩器(分組合式和一體式,組合式的只換火箭彈即可)。建議你做一個列表,<貼在三副工作簿》封離,便於檢查和自己工作。

5、熟悉各種檢查要求,尤其是PSC檢查的要求,工作時分清主次。

6、救生艇羅經不能有氣泡,羅經液不能出現混濁。每年做個羅經自差表貼在艇內。

7、為防止上浪使救生圈受損,可在開航後將之收回,靠港前放回原處。注意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艇的各種標誌要齊全、清晰,具體內容可對照海監室表格。

8、容易受損的物品,如救生圈燈浮、救生衣燈浮、皮龍水槍要有一定數量的備品。如果救生圈燈浮為乾電池式,要有足夠的電池備用。

9、消防栓不能有滲漏,如有則及時申請修理。切記,如果你分管的專案有缺陷,但若你已申請修理,但領導或公司沒安排,在檢查時則就沒有你的責任了,否則,呵呵,就知道當三副是多麼的不幸了。

10、救生筏每年檢查一次,及時申請。(若有機會換備品,裡面的不鏽鋼剪刀非常好,想著留下修剪你漂亮的小鬍子啊)

11、各種IMO標誌要有足夠的備用數量,國產的不好用,尤其要多備。

12、 EEBD(緊急逃生呼吸裝置),分佈在生活區和機艙,一般是7個。有專供訓練用的,不必充氣。但其餘的如果在平時檢查中發現不足時即申請充氣。好象還有年度檢驗(記不清了),注意日期。

13、各種滅火器使用方法要會用,在消防授課時要教船員使用的。

14、各種滅火器注意年度檢驗和換藥,它的檢查卡片也要有足夠可備用的。

15、駕駛臺兩翼煙霧發光燈浮,大概一般有效期是三年吧,注意核對有效期。

16、救生艇的手電記得常看看,及時更換電池。艇內的各種燈要保證隨時可用。

17、消防栓注意及時加油活絡,一般在每次衝完甲板後進行。有空的時候對之除鏽保養。

18、在船員公共活動場所應有最新版的《訓練手冊》,還有公司編寫的滅火手冊(名字忘記了,注意看下)。後者最後按海監室的要求應有本船的演習程式和各種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如果沒有,自己加上去。

19、文字方面的東西:

19。1、每個航次開始前做個航次工作計劃報大副,最好詳細些,這樣可以提醒自己按部就班的開展工作。

19。2、在每次演習後即做好下次演習的計劃報船長。機艙、生活區、其它地方的演習輪流進行。

19。3、做好消防授課記錄,(一般是專門的一個記錄本)。

19。4、每半年填寫《消防救生工作反饋表》寄海監室。

19。5、每季度填寫《季度防火檢查表》。

19。6、按時填寫船技處編寫的《消防裝置迴圈保養檢查表》(好象是這個名字,查一下)。

19。7、物料統計和申請,簡單至極,就不說了。

20、注意檢查救生艇的排水泵是否有軟管及橡膠老化。艇底塞是否位置到位,放艇前塞好它。

21、對於呼吸器和呼吸器鋼瓶,一定要經常檢查,保證面罩氣密良好和鋼瓶氣體充足。

22、如果到了國內和一些如印尼、印度、非洲等國家的港口要做好防盜工作,把水槍、救生圈、燈浮乾電池收回,救生艇儘量上鎖。遇到檢查時,向他們解釋下就行。

以上內容是三副工作中的一些體會和遇到的實際情況,主要是起到啟發和提醒作用,可能還有遺漏,希望在以後的工作當中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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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副在交接班期間主要工作

1。 認真查閱三副交班備忘錄(建立專用記錄簿)、三副交接班報告表的逐條內容。另外注意下列事項:

1。1 駕駛臺裝置

1。1。1 電子海圖、GPS、組合導航裝置、自動跟蹤導航系統、雷達、ARPA、電羅經(分羅經)、磁羅經、操舵裝置及自動/手動/應急轉換、子母鐘、測深儀、航向記錄器、自動車鍾記錄、氣壓計、記程儀、風速儀、舵角指示器、車鍾/主機轉速指示器、轉率指示器、對講器、手提擴音器、測深錘/繩、六分儀、方位儀、白晝訊號燈/手提摩斯燈、煙霧(火)探測報警系統、大型滅火系統、雷達應答器、應急無線電示位標、駕駛臺/主甲板/運河燈/訊號燈電源控制操縱面板、自動霧笛等,以及其他助航儀器/裝置,基本使用操作介紹,使用注意事項;

1。1。2 駕機聯絡制度、備車及主機遙控操縱特性;

1。1。3 無線電通訊裝置、有關GMDSS無線電操作的基本方法及誤報警的消除,使用注意事項;

1。1。4 本船的視距盲區圖、雷達盲區圖介紹;

1。1。5 本船操縱要素、特性,要舵後到產生舵效的時間;

1。1。6 消防員裝備, 拋繩裝置;

1。1。7 旗號、號型、聲號、訊號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

1。1。8 駕駛臺各類檢查表的存放及使用;

1。1。9 航海日誌、OFFICIAL LOG BOOK及各種記錄薄及記載要求;

1。1。10 機艙舵機房內應急舵的轉換和操作程式。

1.2. 消防裝置

固定滅火系統操作釋放程式,操作釋放的位置、處所;

通往機艙、貨艙及每個貨艙閥的轉換,釋放操作是否有中、英文說明;

管路的吹通操作程式,最近一次吹通時間;

消防站內通風、照明、通道、通訊、衛生等情況;

大型固定滅火系統鋼瓶壓力測試時間、遙控釋放操作程式;

應急通風、應急油路切斷等標識是否清晰;

呼吸器鋼瓶壓力測試時間;

各類消防裝置、器材的產品證書,檢驗報告。

1.3 救生裝置

1。3。1 艇的釋放、回收程式,操作步驟,是否在艇甲板明顯位置張貼;

1。3。4 艇內備品及存放,是否均在有效期內,清單是否最新;

1。3。5 吊艇機、剎車、脫鉤系統的以往工況。艇內放艇注意事項,拉繩(鋼絲)位置高低是否與放艇滾筒鋼絲速度同步;

1。3。6 救生筏/靜水壓力釋放器的數量、位置,檢驗報告/產品證書;

1。3。7 個人房間救生裝置的配置是否齊全,上層居室個人房間有否救生繩;

1。3。8 各層甲板救生器材是否齊全,符合規定。注意駕駛臺兩翼救生圈的煙霧燈浮訊號的有效期;

1。3。9 各類救生裝置、器材的產品證書,檢驗報告。

1.4 資料、書籍交接:

1。4。1 消防、救生裝置資料及說明書,列有清單;

1。4。2 主管裝置、器材的操作規程,列有清單;

1。4。3 三副維修保養工作記錄薄;

1。4。4 消防、救生知識授課教案薄;

1。4。5 三副物料間備品庫,消耗和庫存的最新情況,擺放整齊,列有清單;

1。4。6 《訓練手冊》、《職務規則》、《國際海上避碰規則》、《船舶主要作業和技術操作的安全規定》、《防止船舶汙染水域管理規則》;

1。4。7 交接班報告表、交接班備忘錄薄;

1.5 其它:

1。5。1 年度、航次維修保養計劃及CWBT計劃指令;

1。5。2 物料、備品的計劃請領單及供船情況;

1。5。3 檢驗、航修計劃申請單及完成情況;

1。5。4 PSC、FSC、安全監督員檢查遺留的不符合專案,糾正措施;

1。5。5 應急演練計劃方案存檔薄;

1。5。6 三級崗位責任制責任區卡;

1。5。7 各種應變卡;

1。5。8 房間物品登記卡;

1。5。9 裝解除安裝計劃及大副的指示要求;

1。5。13在三副交接班報告表、交接班備忘錄、三副維修保養工作記錄薄,簽字。

三副的部分具體或專項職責

2. 接班後開航前主要工作

2。1 儘快熟悉本船情況:船舶規範、主要尺度資料、本船操縱要素、特性;

2。2 船舶資料記錄等查閱,熟悉瞭解上述《1》及三副交接班報告表、交接班備忘錄的逐條內容;

2。3 查閱消救裝置的說明書、保養維修記錄,瞭解裝置是否出現過問題,以及注意事項,防止誤操作;

2。4

2。5 熟悉三副在各應變部署中職責,瞭解和熟練掌握:操舵系統的轉換、應急舵、大型CO2/1211固定滅火裝置的操作方法,消救裝置的使用;

2。6 遵守在港期間的值班、交接班規定。值班前及值班期間,瞭解和熟悉甲板機械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注意事項,能夠正確操作;

2。7 裝卸貨值班的工作要點請見停泊值班的內容;

2。8 嚴格執行航前會上船長的部署,落實出航前的各項工作要求,及時反饋;

2。9 核實所需物料、備品是否齊備,相關產品證書是否收妥;

2。10 檢查在港航修、檢驗專案是否按規定標準完成,核實檢驗報告是否收妥;

2。11檢查全船消防裝置器械、煙火監測及報警系統,確認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2。12檢查全船所有救生裝置、器材及備品,確認處於適航狀態;

2。13編制船員變動後的船舶應變部署表,提交大副稽核,報請船長批准,按公要求張貼,公佈實施;

2。14填寫與應變部署表相吻合的船員應變卡,送達每一位船員,對新任船員告知其崗位、逃生路線、集合地點、消防救生裝置器材在本船的配備及位置;

2。15 若船上載有旅客,負責告知船舶應變反應時的警報和訊號、逃生路線、集合地點、基本海上求生自救知識。(時間允許,應進行消救知識授課);

2。16 編制消防、救生演習方案報大副審批、船長批准,分送船長、輪機長、大副、自存一份,並按此計劃執行開航後的演習訓練;

2。17一港船員變動達25%以上時,開航後24H內應執行上述演習訓練;

2。18 將兩舷梯口附近水密筒(箱)內的防火控制圖的船員名單更新;

2。19做好所管裝置器械及備品系固狀態檢查和必要的加固工作;

2。20裝運易燃危險貨物,應複查並確認貨艙滅火系統、煙火探測系統、水滅火系統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2。21參加航前會,認真記錄有關要求,如實反映所管轄裝置是否工作正常,存在問題,備品是否齊全,提出建議和安全措施。認真閱讀‘出航報告表’、‘開航前船長令’的內容,並簽字確認;

2。22做好個人責任區的防偷渡、防走私、防毒品等檢查;

2。23 重點檢查處所:救生艇內部、救生軟梯帆布罩下、大型滅火系統裝備站及其控制站、所管備品儲存間;

2。24檢查結果及時反饋給大副,並在《抵離港檢查報告表》上簽字;

2。25對備航工作及檢查結果應做好記錄、反饋大副、報告船長,隨時接受並執行船長、大副的指令及佈置的工作。

開航前準備

1。 當船上人員發生變動時,重新編制船舶應急部置表和船員應急任務卡。

2。 檢查救生艇的屬具和備品是否已按規定配齊,食品和淡水是否充足且在有效期內,吊艇裝置和艇內機械是否處於良好狀況下。

3。 檢查救生筏及降落裝置,檢查送檢的救生筏是否已送回並妥善就位。

4。 檢查救生衣、救生圈、保溫服等是否按規定的數量和要求配置,並放置在規定的位置。

5。 檢查探火系統、報警裝置、固定來火系統是否正常可用,各類手提滅火器是否放置在規定的位置。

6。 向大副和(或)船長報告開航準備情況。按程式檔案規定,填好開航前船長指令並簽字。

靠、離、移泊時的職責

1。在駕駛臺協助船長、引航員瞭望,維持駕駛臺秩序。

2。執行船長、引航員的車鍾令,記錄過浮時間、車鍾令、重要船位和有關情況。

3。傳達船長、引船員給船艏,艉的指令及轉向報告。

4。負責駕駛臺與機艙的聯絡以及VHF通訊。

5。督促並檢查水手及時、準確地顯示有關號燈、號型和旗幟。

6。監視有關儀器、儀表的工作情況及有關資料,監視操舵裝置的工作情況及操舵情況。

7。執行船長的其它指示。

8。將靠、離、移泊的全過程記錄在航海日誌記事欄內。

停泊值班職責

錨泊值班職責

1。錨拋下時應立即測定船位,並在海圖上標出錨位和旋迴範圍(測定的船位時要記下船首向,從船位向船首向反推約一個船長的距離即為錨位,旋迴圈的半徑等於錨鏈長度加船長)。對錨地的潮汐、流向、水深、底質、周圍情況及當地氣象應做好心中有數、並記入航海日誌。

2。如情況許可,應經常利用固定航標或岸上容易辨認的物標,校核船舶是否保持在錨位上。(定位可採用多種方式,錨泊期間除採用雷達,羅經進行陸標定位外,還可充分利用GPS錨泊值守功能,一般將範圍定為1-2海里檔,經過船舶一段時間的旋迴可清楚的看出其運動規律,如出現異常形態,應馬上以陸標定位等方法判斷是否走錨,也可使用ARPA雷達使電子方位線和活動距標圈穿過最近一艘有危險的船舶或目標,觀察距離和方位的變化以判斷本船是否面臨危險。最好的辦法還是多種定位手段並用,起到相互核實,相互補充的目的。)

3。確保維持了有效的瞭望,並注意:

(1)周圍錨泊船的情況,尤其是位於上風或上流方向錨泊船的動態,以防他船走錨危及本船安全

(2)來泊船的錨位是否與本船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如若過近,應設法通知對方並報告船長。

(3) 如過往船舶或鄰近錨泊船起錨離開時距本船過近,應嚴密注視其動態,如判斷對本船有威脅時,應以各種訊號警告對方。

(4)以適當的時間間隔巡視全船,注意船舶吃水,龍骨下富餘水深以及船舶的一般狀態。

(5)注意觀測氣象、潮汐和海況的變化,注意錨位、錨鏈受力、船首偏蕩的情況,在轉流時,注意船身迴轉及周圍船舶動向,必要時採取緊急措施。

(6)不論本船或他船走錨,或因過往船舶距離過近而出現危險局面,果斷地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避免或減少損失,並立即通知船長。

(7)在急流區錨泊或遇大風浪天氣,除執行船長批示外,還應勤測錨位,定時巡視甲板,檢查錨鏈和制鏈器是否正常。

(8)督促水手按時升降旗及錨球,開關錨燈,甲板照明,按規定顯示或懸掛相應的號燈、號型,鳴放相應的聲號。

(9)遇能見度不良時,應嚴格執行《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的有關規定,加強了望,鳴放霧號(一短-一長-一短),開亮錨燈和各層甲板的照明燈,並通知船長。

(10)錨泊中進行裝卸作業,除應執行靠泊值班中有關裝卸業務方面的職責外,還應注意旁靠船、駁的情況,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 根據錨地情況及水上安全管理機關的規定,用VHF在規定的頻道上守聽。

(12)嚴格遵守船舶防汙規定,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防止船舶對水域環境造成汙染損害。

繫泊值班職責:

1。 掌握全船人員動態,經常巡查船舶四周,裝卸現場及工作場所,關心從事高空、舷外及封閉艙室內工作的人員安全,督促值班人員堅守崗位,保持部門間聯絡暢通。

2。 督促值班水手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升降國旗、開關燈顯示或懸掛有關號燈、號型。督促值班水手經常檢查舷梯、錨鏈、跳板及安全網,及時調整繫泊纜繩。在有較大潮差的泊位上,應加強巡查,必要時,採取適當的措施,以確保繫泊裝置的安全。

3。注意船舶吃水,龍骨下的富餘水深以及船舶的一般狀態。

4。加強與港方的聯絡,掌握裝卸進度,監督貨物裝卸,制止違章操作,解決裝卸中出現的問題。裝卸危險品,重大件,貴重貨物時到現場監督指導。

5。 注意天氣變化,及時開關艙。注意及時收聽天氣預報,當收到惡劣天氣預報或大風警報時,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護船舶、人員和貨物的安全。

6。 按船長或大副的指示或根據情況需要,通知機艙注入、排出或調整壓載水(我公司由木匠和四軌負責),並注意船體平衡和船舶吃水的變化。注意檢查汙水進、壓載艙及淡水艙的測量記錄。監收加裝的淡水以及送船物料。加油船來時,通知機艙,並注意防火安全和防止溢油入海。

7。嚴格遵守有關安全及防火規定,遇火警、人落水或船進水時,應立即發出警報。

8。掌握船舶穩性情況,以便在失火時,能向港口消防部門提供不到危及本船安全的消防用水大致數量。

9。船上進行明火作業及修理工作時,應按規定申請批准,作業時應注意現場巡查和監護。

10。採取各種有效預防措施,避免船舶在繫泊區域內排放各種汙染物,避免船舶對周圍環境造成汙染損害。

11。注意過往船舶,當有他船系靠本船或系靠前後泊位時,應在現場守望,並採取相應安全措施,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記下該船名、國籍、船籍港及事故經過,並向船長報告。

12。主機試車前,應確認螺旋槳附近無障礙物,試車不至礙及他船,不至損壞舷梯,跳板,纜繩裝卸屬具及港口設施等,否則應採取必要的措施。

13。做好船舶靠泊期間有關動態和工作情況的正規記錄。

停泊交接班

1。交班和接班駕駛員在交接班前均應巡查全船和船舶四周,認真做好交接工作。

2。交接班駕駛員必須在工作崗位上交接班,錨泊時的交接班地點應在駕駛臺,繫泊時的交接班地點可以是在作業現場或貨運工作室,也可以是在駕駛員值班室。任何情況下交班駕駛員不得在接班駕駛員未到崗位或未曾確認接班之前離開崗位,也不得透過第三者代為交班。

3。交班駕駛員如有任何理由,認為接班駕駛員不能有效地履行職責,則不應交班,並應報告船長。

4。接班駕駛員應確保本班人員完全有能力並有效地履行他們的職責。

5。在交接班時若正在進行重要操作,除非船長另有指令,該操作應同交班駕駛員完成。

6。交班駕駛員應當面向接班駕駛員交接航海日誌和停泊值班記錄薄。

7.交班駕駛員應告知接班駕駛員下列事項:

(1)航海日誌和停泊值班記錄簿中所記載的本班所發生的重大事情;公司指示,船長命令以及港方通知;有關人員來船聯絡以及需對外聯絡的事宜。

(2)錨位、出鏈及錨鏈受力情況;轉流時間與船舶迴轉情況;繫纜情況;泊(錨)位水深、船舶吃水;漲落潮時及水位;氣象與海況;周圍錨泊船舶和旁靠船(駁)情況,以及周圍錨泊船舶及前後繫泊船舶動態;主機情況和應急使用的可能性以及消防裝置的情況。

(3)港口及本船懸掛的訊號、顯示的號燈、號型和鳴放的聲號;港口特殊規定以及當發生緊急情況或需要援助時與港方聯絡的方法;船上人員的動態以及來船人員的情況。

(4)船上擬進行的所有工作;貨物配載計劃及大副對執行配載計劃的要求;開工艙口及工班數、裝卸進度、裝卸質量、貨物的隔票與襯墊情況、裝卸屬具情況、水手看艙情況;需與港方聯絡的事宜;危險品、重大件、貴重貨裝卸情況及應採取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

(5)汙水溝(井)、壓載水艙、淡水艙的水位情況;加裝燃油、淡水情況。

(6)廠修、自修、檢修工作的專案、質量、進度和採取的安全措施。

(7) 本班發生的事故,其經過、原因、責任以及取得的籤認檔案。

(8)與船舶、船員、貨物安全、防止環境汙染有關的任何重要情況,以及由於船舶行為造成環境汙染向有關主管當局報告的程式。

接班駕駛員在負責值班之前應核實:

1。繫泊纜繩或錨鏈狀況是否正常;

2。正在裝卸的有害的或危險貨物的性質,萬一發生溢漏或失火時應採取的措施;

3。本船懸掛的訊號、顯示的號燈、號型以及鳴入的聲號是否合適;

4。各項安全措施和防火規定是否都在嚴格遵守之中。

5。外界的條件或環境沒有危及本船,本船也不危及其他船舶。

6。交接中或交接後對交接事項有懷疑,應及時請示大副或船長。

修船期間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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