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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丨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之間有哪些區別

  • 由 東友律師團 發表于 綜合
  • 2021-09-12
簡介簡單總結民事案件證明規則為“優勢證據取勝”,體現證據證明標準為高度蓋然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簡稱“證據規定”第73條“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的依據否定對方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

怎麼定型為刑事案件

律師說丨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之間有哪些區別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在訴訟程式、舉證規則、證明標準等方面存在很大差異。

簡單總結民事案件證明規則為

“優勢證據取勝”

,體現證據證明標準為高度蓋然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簡稱“證據規定”第73條“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的依據否定對方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於另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並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予以確認”。

也就是說民事案件的審理並不是一個追求客觀事實真相的過程,法院會根據原被告雙方提交的證據,判決證據更佔優、處於明顯優勢的一方勝訴。

而刑事案件證明規則為

“疑罪從無”

,也就是在整個定罪的證據鏈條中某一環節斷裂、出現不確定因素,應推定被告人無罪。根據《刑訴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定罪證據體系必須達到確實、充分並且綜合全案證據,對認定案件事實可以排除一切合理懷疑,否則就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

由此可見,從理論法學上來講,刑事案件應該是一個求實、求真相的過程,雖然司法實踐中很難達到立法追求的理想狀態,但是法律規定確實使得公安、檢察機關在證明犯罪過程中,要承擔全部的舉證責任,而且這種責任近乎於苛刻,刑訴法的這些規定,體現了對普通公民的最大人文主義關懷,因為人命關天、自由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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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魏鵬律師

律師說丨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之間有哪些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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