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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建築專業重要考點有哪些

  • 由 環球網校職教線上 發表于 綜合
  • 2022-11-30
簡介二、施工現場動火審批程式1、一級動火作業由專案負責人組織編制防火安全技術方案,填寫動火申請表,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消防豎管的管徑為多少

二級建造師建築專業重要考點有施工現場動火等級的劃分、施工現場動火審批程式、施工現場滅火器的擺放、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施工現場臨時用水管理、施工現場使用安全警示牌的基本要求等,這些考點需要考生好好把握,認真複習。

二級建造師建築專業重要考點有哪些

一、施工現場動火等級的劃分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動火,均為一級動火:

1、禁火區域內。

2、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及與其連線在一起的輔助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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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種受壓裝置。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堆放木方的庫房)。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動火,均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作業。

二、施工現場動火審批程式

1、一級動火作業由專案負責人組織編制防火安全技術方案,填寫動火申請表,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專案責任工程師組織擬定防火安全技術措施,填寫動火申請表,報專案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案負責人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專案責任工程師和專案安全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4、動火證當日有效,如動火地點發生變化,則需重新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三、施工現場滅火器的擺放

1、滅火器應擺放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到安全疏散。

2、滅火器應擺放穩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3、手提式滅火器應使用掛鉤懸掛,或擺放在托架上、滅火箱內,也可直接放在室內乾燥的地面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於1。5m,底部離地面高度宜大於0。15m。

4、滅火器不應擺放在潮溼或強腐蝕性的地點,必須擺放時,應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5。擺放在室外的滅火器應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四、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及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否則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應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稽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批准後實施。使用前必須經編制、稽核、批准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施工現場臨時用水管理

1、現場臨時用水包括生產用水、機械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

2、消防用水一般利用城市或建設單位的永久消防設施。如自行設計,消防幹管直徑應不小於100mm,消火栓處晝夜要有明顯標誌,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物品。

3、高度超過24m的建築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於75mm,嚴禁消防豎管作為施工用水管線。每層必須設消火栓口,並配備足夠的水龍帶。

4、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消防泵應使用專用配電線路,保證消防供水。

六、施工現場使用安全警示牌的基本要求

多個安全警示牌在一起佈置時,應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型別的順序,先左後右、先上後下進行排列。各標誌牌之間的距離至少應為標誌牌尺寸的0。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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