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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證“麻藥一捂即暈”醫生親身嘗試,科普不能失去分寸

  • 由 新京報官微 發表于 武術
  • 2022-06-13
簡介就此事而言,涉事醫生為了證明該麻醉藥能把人“一捂就暈”,竟拿自身做小白鼠做實驗,還將實驗過程錄製成影片播出,雖然並無教唆初衷,但方式明顯值得商榷

捂住嘴就會暈嗎

為證“麻藥一捂即暈”醫生親身嘗試,科普不能失去分寸

科普的目的是為了讓大眾瞭解更多的科學知識,而不要變成教唆和誤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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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羅志華(醫生) 編輯 馬小龍 校對 李立軍

為證“麻藥一捂即暈”醫生親身嘗試,科普不能失去分寸

▲當事人@婦產科的陳大夫。圖/影片截圖

隨著“佛山23歲新入職女員工酒店內死亡”一案案情的逐步披露,近日,屍檢鑑定書中“麻醉藥中毒”的細節引起了科普博主們的討論。針對這起案件,粉絲超200萬的網紅醫生@婦產科的陳大夫和@江寧婆婆因為討論“有沒有一捂就倒的藥”,上了熱搜。

對於該麻醉藥能否“一捂就暈”,@婦產科的陳大夫認為可行,但@江寧婆婆則持不同意見,連發多條微博闡述了自己與陳大夫的不同意見。為證明自己所述為真,陳大夫用該麻醉藥做實驗,將自己捂暈,目前相關影片已刪除。之後陳大夫向網民致歉,並表示已報警自首。

民眾之所以如此關注“一捂就暈”現象,主要因為坊間存在一些相關傳言:單身一人走在街上,聽見背後有人叫其名字,回來看時,一塊手帕捂住嘴鼻,當事人頓時不省人事。有些說法更為玄乎,說當事人並非不省人事,而是在清醒狀態下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只能由人擺佈。

儘管這類傳言未經證實,但難免有人“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回到此事去看,對於普通的“吃瓜群眾”而言,醫生的專業素養值得信賴,警察的辦案經驗也有說服力,加之這個話題的社會關注度很高,因此雙方一展開觀點交鋒,就極易引來大量圍觀。

一個常識是,能將人捂暈的麻藥是存在的,至於捂暈需要多長時間,不過是無關緊要的細節問題——5秒也好,60秒也罷,爭議的意義其實並不大。

就此事而言,涉事醫生為了證明該麻醉藥能把人“一捂就暈”,竟拿自身做小白鼠做實驗,還將實驗過程錄製成影片播出,雖然並無教唆初衷,但方式明顯值得商榷。

單從實驗目的上講,陳醫生的做法其實起到了科普作用,對特殊藥品管理也不無啟示:對此類麻醉藥物,該不該納入管制藥品序列,需要縝密考量。

事件中有個細節耐人尋味——她醒來後,誤認為七氟烷為管制藥品,自己的行為可能涉嫌違法,因而報警自首,可之後卻被處警人員告知,此藥不屬於管制藥品。

不只是上述案件中的麻醉藥,“笑氣”也是這樣。雖然危害多次得到聚焦,但因為對“笑氣”的認定不在毒品序列,緝毒部門往往不便單獨查緝。“笑氣”作為麻醉藥,可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監管,但它又是食品新增劑,可向個人銷售。這裡面的管理模糊地帶,顯然需要釐清。

為證“麻藥一捂即暈”醫生親身嘗試,科普不能失去分寸

▲當事人@婦產科的陳大夫的宣告。圖/微博截圖

但為了證明用該麻醉藥能快速麻倒人,陳醫生用其將自己捂暈,還將全過程對外播出,確實失去了科普應有的分寸。

首先,做類似實驗,並不一定要自己親自上。更科學的方法或許是,設計實驗,可選擇功能、代謝、結構及疾病性質與人類相似的實驗動物進行實驗,而非用自己身體去承擔此間的風險。

雖然古有神農嘗百草,後有諾貝爾獎獲得者以身試“毒”解開百年科學謎題,但在現代醫學已具備很多實驗條件的情況下,用麻醉藥自己捂暈自己的情況本可避免。在沒有麻醉醫生在場,且不具有麻醉搶救裝置的情況下,這樣做風險係數不低。

其次,將其播出,也可能客觀上起到教唆效果。該麻醉藥因存在多重管控標準,導致其在獲取的過程中有漏洞可尋,其麻倒人的作用又使其極易被濫用。到頭來,無論是對該麻醉藥的隨意使用,還是自己拿自己做實驗,在大V示範效應與影片誘導效果下,都可能起到不合宜的教唆作用。

當前,越來越多的醫生開通了自媒體賬號,在普及醫學知識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科普時,有必要把控好分寸感。像這次帶有賭氣性質的科普交鋒,就有些過了——畢竟,科普的目的是為了讓大眾瞭解更多的科學知識,而不要變成教唆和誤導他人。

文/羅志華(醫生) 編輯 馬小龍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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