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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習錄第四篇其二:易與不易

  • 由 五嶽守義 發表于 武術
  • 2022-02-24
簡介至於舜未向父稟報而娶妻,武王未葬文王而伐紂,曾子養志而曾元養口,小杖承受而大杖逃跑,割股肉而治父母的病,為親人守喪三年,等等事情,在正常與變化、過分與不及之間,必須要討論一個是非準則,以此作為處理事情的依據

或失則易中的易是什麼意思

傳習錄第四篇多從知行合一方面反覆論述,前期我們已經有章節進行講述了,這裡就不在此展開講了。本章節從其中的一小節來談談良知在面對具體事物的表現。

陽明先生為什麼能夠精通儒學卻又能帶兵打仗,戰無不勝。看透人心卻又是聖人之學,只因他有一顆通透的良知。事物展現出來的景象,陽明先生能看破,而現實中很多人執著於表象,不能從內心出發,最後糾結存在,始終走不出那個圈。

傳習錄第四篇其二:易與不易

所謂的致良知,一定是要遵從內心的良知,所謂善意的謊言,外表雖是謊言,但出發確實善意的初衷。傳習錄中舉了五個例子:

1、舜未向父稟報而娶妻;2、武王未葬文王而伐紂;3、曾子養志而曾元養口;4小杖承受而大杖逃跑;5、割股肉而治父母的病;

我透過我自己的理解給大家講述這五個小故事,希望大家能夠從中理解致良知的真諦。

舜未向父稟報而娶妻

古代認為不孝的事情有很多種,沒有盡到做後輩的責任是其中 最大的一種,舜娶兩個老婆都沒有告訴其父母,是沒有盡到做兒子應該盡到的責任。但是另外一種大的人倫是無後,而舜的父母不是好人,經常坑自己的兒子,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書籍中記載他的父親都次想殺死舜。為了能夠傳宗接代,舜娶老婆都沒有告訴父母。

所以,良知是從傳宗接代出發的,那麼舜沒問題,如果是從無視父母存在,那麼舜就是極為不孝順了。

傳習錄第四篇其二:易與不易

武王未葬文王而伐紂

周武王的父親文王死了,按照以前的規律要先安葬父親,並按照禮制進行守孝三年(也許以前沒有那麼長),可是討伐商朝正在打的如火如荼,守孝結束,估計就喪失了最佳的進攻時機了。周武王為了天下黎民蒼生,沒有先按照禮制守孝,而是直接去伐紂,最終成功。

所以,良知是從拯救黎民出發,不是為了其他,如果單從其不為父親守孝,那麼周武王就是極不孝順的了。

傳習錄第四篇其二:易與不易

曾子養志而曾元養口

曾子和他兒子曾元都是大孝子。曾子奉養他的父親曾皙,每餐都一定有酒有肉。吃完飯撤除的時候,曾子一定問曾皙,剩下的給誰。曾皙如果問有沒有剩餘的,曾子一定回答說:有。

曾皙死後,曾元奉養曾子,每餐也一定有酒有肉。吃完飯撤除的時候,就不問剩下的給誰了。曾子如果問還有剩餘的嗎,曾元便說:沒有了。為什麼說沒有了,意思是唯恐下頓沒有吃的了,剩下的飯菜預備以後給他父親曾子吃。

所以,這個和剛才理解的稍微不同,出發點都是孝順,但是曾子能尊重父親,並聽從父親,境界上勝出了。

小杖承受而大杖逃跑

春秋時期,曾參因為種瓜誤點被父親毒打一頓,捱打後不省人事,醒來後還裝作很高興的樣子。孔子聽說後,非常氣憤,甚至不認他這個弟子。孔子說當年舜對待父親的責罰從來都是輕打就忍受重打就逃跑,不失去對父親的孝心,曾參則陷父親於不義的深淵。

所以,如果被打死了,父親就要承受別人的責罵甚至刑罰,小棒承受是孝順,大棒跑了也是孝順,初心啊,良知啊!

割股肉而治父母的病

清朝人士史大成為人至孝,有一次母親染病,可是無論吃服什麼藥都無效,而史大成於焦慮之中,割股肉作為藥物為母治療疾病,這件事情在當地一時被人們傳為佳話。當時的官府更是為此專門將這件事情上報朝廷,後來透過自己努力獲得狀元。

所以,我認為陽明先生這裡是想表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一般不能輕易損傷,可是為了救父母,割肉似乎能夠被理解,良知啊,良知!

這一章節,陽明先生一直想表達在正常與變化、過分與不及之間,必須要討論一個是非準則,以此作為處理事情的依據。 然後人的心體方不被矇蔽, 遇事才不出差錯。中國另一門學問,周易,也可以稱之為玄學,玄而又玄,用之為心而已!

【原文】

來書雲:“道之大端,易於明白,所謂良知良能,愚夫愚婦可與及者。至於節目時變之詳,毫釐千里之繆,必待學而後知。今語孝於溫 清定省,孰不知之。至於舜之不告而娶,武之不葬而興師,養志、養口,小杖、大杖,割股,廬墓等事,處常處變,過與不及之間,必須討論是非,以為制事之本。然後心體無蔽,臨事無失。”

道之大端易於明白,此語誠然。顧後之學者忽其易於明白者而弗由,而求其難於明白者以為學,此其所以“道在邇而求諸遠,事在易而求諸難”也。孟子云:“夫道若大路然,豈難知哉?人病不由耳。”良知良能,愚夫愚婦與聖人同。但惟聖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婦不能致,此聖愚之所由分也。節目時變,聖人夫豈不知,但不專以此為學。而其所謂學者,正惟致其良知,以精審此心之天理,而與後世之學不同耳。吾子未暇良知之致,而汲汲焉顧是之憂,此正求其難於明白者以為學之弊也。夫良知之於節目時變,猶規矩尺度之於方圓長短也。節目時變之不可預定,猶方圓長短之不可勝窮也。故規矩誠立,則不可欺以方圓,而天下之方圓不可勝用矣;尺度誠陳,則不可欺以長短,而天下之長短不可勝用矣;良知誠致,則不可欺以節目時變,而天下之節目時變不可勝應矣。毫釐千里之繆,不於吾心良知一念之微而察之,亦將何所用其學乎?是不以規矩而欲定天下之方圓,不以尺度而欲盡天下之長短,吾見其乖張謬戾,日勞而無成也已。吾子謂語孝於溫 清定省,孰不知之。然而能致其知者鮮矣。若謂粗知溫 清定省之儀節,而遂謂之能致其知,則凡知君之當仁者,皆可謂之能致其仁之知,知臣之當忠者,皆可謂之能致其忠之知,則天下孰非致知者邪?以是而言可以知致知之必在於行,而不行之不可以為致知也,明矣。知行合一之體,不益較然矣乎?夫舜之不告而娶,豈舜之前已有不告而娶者為之準則,故舜得以考之何典,問諸何人,而為此邪?抑亦求諸其心一念之良知,權輕重之宜,不得已而為此邪?武之不葬而興師,豈武之前已有不葬而興師者為之準則,故武得以考之何典,問諸何人,而為此邪?抑示求諸其心一念之良知,權輕重之宜,不得已而為此邪?使舜之心而非誠於為無後,武之心而非誠於為救民,則其不告而娶與不葬而興師,乃不忠不孝之大者。而後之人不務致其良知,以精察義理於些心感應酬酢之間,顧欲懸空討論此等變常之事,執之以為制事之本,以求臨事之無失,其亦遠矣。其餘數端,皆可類推,則古人致知之學,從可知矣。

【譯文】

來信寫道:“大的方面的道,人容易理解,所說的良知良能,愚夫笨婦也能懂得。至於那些細節、條目的隨時變化,差之毫釐、謬以千里的精微處,必須等學過之後才能明白。如今要在溫 清定省上說孝,誰人不知?至於舜未向父稟報而娶妻,武王未葬文王而伐紂,曾子養志而曾元養口,小杖承受而大杖逃跑,割股肉而治父母的病,為親人守喪三年,等等事情,在正常與變化、過分與不及之間,必須要討論一個是非準則,以此作為處理事情的依據。 然後人的心體方不被矇蔽, 遇事才不出差錯。 ”

道的大的方面容易理解,這種認為是正確的。只是後世的學者疏忽了那容易理解的道而不去遵循,卻把難以明白的作為學問,這正是“道在邇而求諸遠,事在易而求諸難”。孟子說過:“夫道若大路然,豈難知哉?人病不由耳。”在良知良能方面,愚夫笨婦與聖人一般。但唯聖人能致良知,愚夫笨婦則不然。這正是二者的區別。細節,條目的隨時變化,豈能瞞得了聖人?只是聖人不在這上面大作文章。聖人所謂的學問,正是僅去致其良知以精察心中之天理,這與後世所謂的學問大相徑庭。你還沒有去致良知,而在那裡慌張地擔心這些小問題,這就是把難以理解的作為學問的弊端。良知良能與細節條目隨時變化的關係,猶如規矩尺度與方圓長短的關係。細節條目隨時變化的不可測定,猶如方圓長短的不可窮盡。因此,規矩一旦確立,方圓與否就不可遮掩,而天下的方圓也就不可勝用;尺度一旦制定,長短與否就不可遮掩,而天下的長短也就不可勝用;良知能夠“致”了,細節、條目的隨時變化就不可遮掩,而天下的細節、條目的隨時變化也就能應付自如了。毫釐之差所導致的千里之謬,不在我心良知的細微處研究,又在什麼地方用功呢?這如同不用規矩卻要確定天下的方圓,不用尺度卻要窮盡天下的長短,我只會看到他破綻百出,勞而無功的結果。你講在溫 清定省上說孝,誰都知曉,但真能致其知的人太少了。若說大略地知曉溫 清定省的禮儀,便說能致良知,那麼,只要是知道君主應該仁的人,都可說他能致其仁的知,知道臣屬應盡忠的人,都可說他能致其忠的知,那麼,天下誰人不是致知的人?由此可知,致知必須顯現在行上,而不行就不是致知,這是最明白不過的人。知行合一的本體,不是更清楚了嗎?舜不稟報父親而娶妻,難道是在舜之前就有了不告而娶的先例作為標準,因而使他參考了什麼典籍,向別人作了請教,才這樣做的呢?還是舜依據自心的一念良知,審度輕重後,無奈才這樣做的呢?武王不葬文王而討商,難道是在武王之前就有了不葬而興師的先例作為標準,因而使他參考了什麼典籍,向別人作了請教,才這樣做的呢?還是武王依據自心的一念良知,審度輕重後,無奈才這樣做的呢?如果舜不是真的擔心沒有後代,武王不是真心拯救百姓,那麼,舜不稟報父親而娶妻,武王不葬文王而興師,就是最大的不孝和不忠。後世的人不肯盡力致良知,不在處理事物時細察義理,反而去空談一些反常的事,一口咬死這些才是處理事情的根據,以求遇事沒有閃失,如此就離題萬里了。其它幾點,都可依此而類推。因此,古人有關致知的學問,從中就會完全明白了。

周易的易有三個意思,變化,不變化,不容易,而所有的一切都只來自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傳習錄第四篇其二:易與不易

這個章節,就結束了,下一個章節繼續和大家討論,致良知是一門很深的學問,遵從內心,看破錶象,在於你擁有一顆澄明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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