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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貪官的錢,才好審貪官,元代清官張雄飛好樣的

  • 由 史記通古今 發表于 武術
  • 2021-12-21
簡介阿合馬派人暗示張雄飛說:“誠能殺此三人,當以參政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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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雄飛(1220-1288) 山東臨沂人。元代初期著名政治家。先後擔任過地方上的不少職務,在中央先後任侍御使、御史中丞、兵部尚書和中書參政知事等要職,他不畏權貴,忠心為國,公正廉明,大力整頓吏治,對元朝初期的政治建設做出很大貢獻。

張雄飛任官時期,大部分時間由奸臣阿合馬在朝中當政,致使貪汙賄賂成風,很多官吏以勒索取賄為能事,在一片烏煙瘴氣之中,張雄飛卻不貪不佔又不私,以剛直廉慎自守,始終不易節操,與那些貪官汙吏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由於阿合馬深得元世祖忽必烈的信任,一些正直的大臣雖對他的所做作為深惡痛絕,但卻無可奈何。

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勢,阿合馬對朝中大臣採取又打又拉的辦法,對那些堅決不肯依附的人,便想盡辦法打擊陷害,很多人被他陷害致死,有些人則被排擠出朝。

而大批的官吏則被他用金錢收買,朝廷上下很少有人沒有花過他家的錢,但唯有張雄飛是個例外。

阿合馬的倒行逆施,大量貪汙資財,遭到正直官員的強烈反對。張雄飛很早就對阿合馬的做法非常反感,多次忤逆阿合馬。宿衛秦長卿則冒死奏告阿合馬擅權用事,任意貪汙國家財產,因此被阿合馬構陷入獄。此外,大臣劉仲澤、亦麻都丁也因反對阿合馬好貪而被下獄。

阿合馬為了殺一儆百,決意要殺掉這三個人,張雄飛堅決反對。阿合馬派人暗示張雄飛說:“誠能殺此三人,當以參政相處。”張雄飛回答說:“殺無罪以求大官,吾不為也。”阿合馬大怒,上奏將張雄飛貶到地方上任官。

張雄飛無論在地方任官,還是在朝廷執政,處處以剛正廉明為本,從不謀取私利。

一次,他正在中書省處理政務,突然接到元世祖的詔令召他立即去便殿晉見。元世祖對張雄飛說:“若卿,可謂真廉者矣。聞卿貧甚,今特賜卿銀兩千五百兩、鈔兩千五百貫。”張雄飛拜謝後剛要出去,元世祖又下詔加賜給他黃金五十兩和金制的酒器。

張雄飛受了重賞,把這些東西帶到家中,但他不僅沒有用這些金錢用來發家富室,購買房屋土地留給子孫,而是一文不花,全部封存起來。

後來阿合馬的黨羽在張雄飛被撤去參知政事後,便到中書省去追奪當年元世祖賞給他的錢物。太子真金聽到此事後,派人對丞相安童說:“上所以賜張雄飛者,旌其廉也,汝豈不知耶?毋為小人所詐。”後來阿合馬黨羽塔即古阿散檢核錢穀時,為了報復張雄飛,竟然假冒元世祖詔令奪去了那筆賞金。當然正是因為如此,也沒有給阿合馬黨羽留下陷害他的把柄。

不久,塔即古阿散等人被定罪正法,元世祖令近臣伯顏平反冤假錯案。中書左丞耶律老哥勸張雄飛到伯顏那裡申辯領回賜金,張雄飛說:“上以老臣廉,故賜臣,然而臣未嘗敢輕用,而封積以俟者,政虞今日耳,又可自辨乎?”可見張雄飛對金錢利祿看得多麼輕。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也是清官們的保身之術。

張雄飛任官多年,按當時的慣例,他的兒子可以蔭封為官,但他卻從不讓兒子們因為自己的關係擔任官職。在擔任執政大臣時,甚至不允許兒子有做官的想法。

他的長子名叫張師野,在東宮任宿衛,荊湖行省平章政事阿里海牙入京,想請張師野擔任荊南總管,張雄飛堅決拒絕,並對張師野說:“今日欲有官汝者,汝宿衛日久,固應得官,然我方為執政,天下必以我私汝,我一日不去此位,汝輩勿望有官也。”自身清,從政則剛。張雄飛的清白家風,也是他放開手腳從政的基礎。

人說瘋老自死。奸臣阿合馬壞事做絕,終遭報應。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年)三月,阿合馬被義士王著等人所殺。此後不久,元世祖察知阿合馬的奸惡之行,追查其罪,懲處其子孫,藉沒家產。

當時被調任為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使的張雄飛還未上任,便被任命為參知政事。由於“阿合馬用事日久,賣官鬻獄,紀綱大壞。”張雄飛為了重振朝綱,先自己降下一級官階,那些僥倖升官的人也不得自己提出降階。

在追查阿合馬的罪行過程中,阿合馬之子忽辛與其父狼狽為奸,做了不少壞事,被查處。忽辛毫不服罪,他氣焰囂張,非常狂妄,用手挨個指著審問他的大臣們說:“汝曾使我家的錢物,何得問我!”這些官員一個個啞口無言、敗下陣來。

後來,元世祖讓張雄飛審問忽辛,張雄飛義正嚴詞地說:“我曾受汝家錢否?”忽辛氣焰減了一大半,洩氣地說:“惟公獨否。”張雄飛說:“如是,則我當問汝矣。”忽辛再也囂張不起來了,經過審問,忽辛只好低頭認罪,受到了應得的處罰。

“公生明,廉生威”。權威,權威,有權不一定有威,但是廉潔一定會給權威增加分量的。張雄飛的例子就足以說明了這一點,一個持正不苟、廉潔為民的官員,任何時候會陽光地從政和生活,哪怕是對手也會敬佩他的。

所以,廉政的官員底氣足、權威重,這就是“打鐵還需自生硬”的生動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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