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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葫蘆島市建昌縣人生風俗篇(珍藏版)

  • 由 建昌新生活 發表于 武術
  • 2021-11-28
簡介家庭婚禮多在星期天或節假日舉行,女方去男家結婚,男家邀請親友設宴祝賀

結婚加紅氈是幹嘛的

遼寧省葫蘆島市建昌縣人生風俗篇(珍藏版)

第一節生育

一、生日

生日,是一個人誕生的日子。小孩子每到生日這天,要吃雞蛋和麵條,以祝願孩子健康長壽。一個人進入老年期,子女要為他(她)過生日,送些禮品表示祝賀。

二、十二天(晌)

娶媳婦生孩子是個喜事,產婦生下小孩後,要給產婦孃家報喜(送信)。第五天,孃家給小孩送來被子和大人吃的雞蛋。1天是慶祝的日子,叫慶“十二晌”(小孩生下12天,孩子平安無事)。“東家”設酒宴款待,親友來祝賀(也叫“下奶”),給產婦送雞蛋、白麵(粉)等物,有的給錢,有的送喜聯。小孩生下30天叫“滿月”,有的給小孩過“滿月”,在“滿月”時款待親友。小孩生下100天時,叫“百歲(天)”給小孩發“百歲”。小孩一生日了(一週歲)也要祝賀一番。

第二節婚嫁

本縣屬漢、滿、蒙、回等民族聚居的地區,其中漢族人口居多。從清代末年以來,准許漢、滿、漢蒙之間通婚,因此婚嫁風俗互相通化回族雖很少與其他民族通婚,但在婚嫁風俗上,也多與漢族相同。

建國前,早婚習慣普遍存在。一般10歲以上的男女開始訂婚,有的貧困人家,不足10歲的女孩就往外聘,藉以換取彩禮,救濟家庭生活,甚至將小女送給人家當童養媳。到十五六歲就開始“上頭”(結婚),和男方圓房成婚。一些富裕人家小女婿娶大媳婦,貧困人家大男娶小媳婦。

男女訂婚要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講究“門當戶對”,青年男女自己沒有選擇物件的自由。訂婚之前,經過媒人“提媒”男女雙方父母同意,再由媒人將女方“生辰八字”送交男方請算命先生“合婚”,如果不“犯相”,就可“訂婚”,還要經“納彩”和“相看”。到結婚之前男方請算命先生選擇吉日,由媒人通知女方,叫“通訊”。再由男方給女方送去衣料首飾等物,叫“下大禮”,也叫“過彩禮”。結婚時,男方備花轎到女方家去接,叫“娶親”,也叫“娶媳婦”。女方家叫“聘姑娘”,備酒席招待,親友送來禮品或錢叫“添箱”。請親友當“送門客”連同衣服嫁妝送到男家叫“送親”,女方上轎(車)要抱上轎。新娘要穿“福衣”(上車褲子、上車襖)、蒙蓋頭(俗稱矇頭紅子)、戴銅鏡。新娘下轎後要走紅氈,新郎新娘拜天地。然後,新娘“坐福”、“上頭”、“分大小”、“拜墳祭祖”。男方備酒席招待親友,並設帳房收禮錢。晚上新郎新娘“入洞房”,小叔、小姑“鬧洞房”,吃“子孫餃子”、“長壽麵”,點“長命燈”。新娘要咬花生、栗子、棗,取早生貴子之意。婚後第三天“回門。婚後第一個正月新郎新娘要回女方家“拜新年”。

有的貧困人家,在戰亂和荒年,由一兩位親友,把新娘領來,在“灶王”牌前叩頭,就算結婚。

男女離婚(叫“打把刀”)後的女方叫“活人妻”,被社會所蔑視,再另找物件都很難。死了丈夫的婦女叫“寡婦”,提倡“守節”,清代還給立“貞節”牌坊,以示鼓勵。女人受“三從四德”等封建禮教的束縛,“寡婦”再嫁十分困難,有的婦女未婚夫死了也守一輩子“寡”。而男人死了媳婦,可以再另娶叫“續絃”,有的地主豪紳、顯宦、闊商可以納妾(有的是因為沒兒子),甚至娶三房、四房。

辛亥革命後,民風進化,逐漸出現自由變愛、自由結婚、女子講求社交的情況,逐步打破了封建婚姻舊習。結婚形式有所變化,結婚時,由男女兩家發出請帖,請有名望的人作證婚人,請朋友作介紹人,男女交換禮物,並在結婚證書上簽字。在婚禮中有奏樂、唱歌、演說、照像等內容,婚禮後舉行宴會。縣內多數搞半新式婚禮,除去舊式婚禮中的一些迷信色彩,有證婚人、贊禮人和招待人,增加證婚書、賀詞,其餘仍舊老樣子。

建國後,國家頒佈了“婚姻法”,婚姻自主,實行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青年男女經自由戀愛或經人介紹,雙方經過一定時間相互瞭解,情投意合即可訂婚,訂婚時女家要到男家吃“訂婚飯”。待到法定結婚年齡持所在地介紹信到鄉鎮級政府登記,領取結婚證書,即可成婚。結婚儀式也較簡單,有家庭婚禮、集體婚禮和旅行結婚等。家庭婚禮多在星期天或節假日舉行,女方去男家結婚,男家邀請親友設宴祝賀。亦有少數男到婦女家就婚的。

近年來,出現結婚大操大辦,女方向男家索要財禮等不良風氣。70年代女方要四大件(縫紉機、收音機、手錶、腳踏車)。80年代標準更高了:“縫切機帶碼邊的,收音機帶唱片的,手錶帶星期天的,腳踏車帶冒煙的”。更有甚者,發展到“組合櫃、電冰箱,沒有彩電不上床”。農村女方要彩禮有的第一條是要三間房,一般的要個媳婦花四千、五千元,還有上萬元的。但開明的男女青年,也有樸素結婚的。不要彩禮、不操辦、不接禮物、不誤生產,深受社會各界讚賞。

第三節喪葬

舊社會一直沿用土葬,禮俗甚多。老人死後,穿好壽衣,男停中堂,女停內室,頭頂放粘米飯、照屍燈,兒女披麻戴孝,長子主喪。有指明路、報廟、送紙、掛幡、入殮、陪靈、送行等儀式,富家僱吹鼓手,扎紙活,備酒席招待親友,並設帳房收奠禮,舉行家祭,出殯後淨宅。

埋葬後第三天“圓墳”,就是挑土添墳,給死人在地用燒紙做牆,用林秸建房,用石壘門。死後“一七”、“三七”、“五七”、“百日”,子女上墳燒紙,祭祀。死後一週年,三週年富裕戶請經超渡亡魂,備酒席招待親友。

平時祭祀,就利用“清明節”、“中元節”(農曆七月十五)、“農曆十月一”、“除夕”等節日上墳化紙。

建國後,喪葬形式逐步簡化,去掉了一些迷信色彩。70年代開始搞殯葬改革,在湯土溝外建立火葬場。縣城死人基本火化,農村除少數火葬外,實行深埋土葬。開追悼會、獻花圈,代替扎紙活和送行。有些偏遠山村,仍固守喪葬舊習。

回民人家老人亡故,淨身後,纏白布兩層,裝入清真寺常備的木匣內,由親友送到基地,抽去匣底,屍體落下墓穴掩埋。富裕戶給亡人修磚墓。亡人的親友有送喪禮的習慣,款數多少不等,這種習慣延續至今。回民不實行火葬,仍實行土葬。

第四節交際風俗

一、族中稱謂

從自身算起上四代的稱謂:父母(俗稱爹、媽)、祖父母(俗稱爺、奶)、曾祖父母(俗稱太爺、太奶)、高祖父母(俗稱祖太爺祖太奶)。下四代的稱謂:子、子媳,女、女婿(俗稱兒子、兒媳、閨女、姑爺),孫孫媳、孫女、孫女婿,曾孫、曾孫媳、曾孫女、曾孫女婿(俗稱重孫、重孫媳、重孫女、重孫女婿),玄孫、玄孫媳、玄孫女、玄孫女女婿。

附九族圖(下圖見)

遼寧省葫蘆島市建昌縣人生風俗篇(珍藏版)

二、親友稱謂

妻的同輩及上兩代稱謂:妻姊妹(俗稱大姨子、小姨子)、妻姊妹丈夫稱:“連襟”(俗稱“兩喬”)、妻兄弟(俗稱大舅子、小舅子)妻兄弟妻(俗稱大舅母子、小舅母子)、妻父母稱岳父岳母(俗稱老丈人、老丈母孃)妻祖父母稱嶽祖父母(俗稱爺丈人、奶丈母孃)。妻下兩代稱謂:妻兄弟之子女稱妻侄、妻侄女,再下稱妻孫、妻孫女。母親的同輩及上下兩代的稱謂:母親的姊妹及姊妹丈夫稱姨母、姨父,母親的兄弟及兄弟妻稱舅父、舅母,母親的父母稱外祖父母(俗稱老爺、姥姥),母親的侄和侄女稱表兄弟、表姊妹,母親的孫、孫女稱表侄、表侄女。

姑母的子女稱姑表兄弟、姑表姊妹。

朋友的稱謂:盟兄弟、盟姊妹(俗稱磕頭兄弟(姐妹))朋友的父母稱盟父母。朋友的子女稱盟侄、盟侄女。

乾親的稱謂:義父母(俗稱乾爹、乾媽)、幹兄弟、乾姊妹。

三、相見禮節

舊社會,晚輩見長輩,主動打招呼,拱手(揖)請安。如果是春節後第一次相見,要叩頭。親友到家,冬天給壠火,夏天給遞蒲扇、裝煙、篩水等。

建國後,叩頭作揖逐漸改為行禮了。同志之間相見,互相握手;親友之間相見,只要年齡相仿,也實行互相握手,互相問候。

四、其他禮節

會年茶。是一種鄉間“禮節”。每到農曆正月,設酒席晏請族中長者或親友聚餐,往往形成互請,綿延多日。這種禮節延續至今探親,俗稱“串親戚”。大都在農閒時候,攜茶點乾禮或土物異產,去看望至親至友,有的贈些金錢,表示祝福。

還有蓋房子幫工、鋪子開張送幛子“賀號”、過兒子祝賀等禮節。總之一些喜慶事表示慶祝,一些不吉利的事情表示安慰。親友之間互相往來、互相關心,形成禮節。

遼寧省葫蘆島市建昌縣人生風俗篇(珍藏版)

注:來源建昌縣誌(1992版)本文內容小編整理只供資料參考,歡迎在留言處新增資料資訊,也可以來信投稿感謝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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