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武術
男子和未滿14週歲幼女交朋友,併發生性關係,最後判處4年!
- 由 毒舌說法 發表于 武術
- 2023-02-01
簡介“這個東西不是自願就可以的,照樣是強姦罪”,在安徽省六安市,男子透過快手和未成年發展男女朋友,併發生性關係,為何被以強姦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
想玩肛門用什麼東西好
“這個東西不是自願就可以的,照樣是強姦罪”,在安徽省六安市,男子透過快手和未成年發展男女朋友,併發生性關係,為何被以強姦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了?
事情是這樣子的,
2019年9月的時候,全某某和不到14歲小張在快手交友軟體上相識並發展為QQ好友。
2020年1月13日的時候,全某某和小張兩人相約第一次見面並且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
1月14日下午1時左右,全某某透過QQ將小張約至金寨縣一廣場見面。
並在晚上
7點左右,全某某將小張帶到了一間賓館,全某某在明知小張未滿14週歲的情況下,仍與小張多次發生性關係,實施了強姦行為。
案發後,全某某到案如實供述了自已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
在法庭上,全某某自知有錯,當庭就簽署了具結書,願意接受刑罰處罰。
因為全某某是強姦的未滿
14週歲的幼女,但也有初犯、坦白、認罪認罰的從寬情節,最終法院以強姦幼女罪判處了,全某某有期徒刑4年。
法律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指出,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罪一般起點是
3年,所以4年算是稍微從重的判罰了。
小孩子因為處在青春期,有叛逆心理,同時對兩性關係好奇,這都是正常生理現象。但作為家長一定要好好引導,避免像小張一樣被不法分子毀了一輩子。
大家怎麼看這個案子呢?(案例來源:裁判文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