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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夫妻上演“奪子大戰”--溫情解決異地離婚妥善化解撫養爭議

  • 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武術
  • 2023-01-23
簡介02調解過程及結果承辦法官在接到案件後,本著“調和”的態度組織雙方進行勸解,但因張某離婚的態度堅決,勸和一度陷入僵局

什麼樣的夫妻狀態應該離婚

近日,黃石市鐵山區人民法院汪仁人民法庭處理了一起雙方爭奪子女撫養權的離婚糾紛,溫情解決了婚姻難題,妥善化解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取得案結事了的良好效果。

離婚夫妻上演“奪子大戰”--溫情解決異地離婚妥善化解撫養爭議

01

案情回顧

張某於2018年9月份透過網路聊天與李某相識,雙方自由戀愛後於2019年5月份按農村習俗舉行婚禮,於同年10月28日補登結婚證,於2020年4月7日生育一男孩,在此期間,李某一直在吉林省德惠市張某的家庭居住。

同年4月份,雙方因瑣事發生爭吵,李某回到湖北大冶河口鎮家中居住生活,雙方開始分居生活。爾後,張某一直不讓李某探望小孩。張某曾於2021年7月20日向本院起訴要求與李某離婚,經審理後被依法駁回了訴訟請求。2022年9月23日,張某再次向本院起訴要求與李某離婚。

02

調解過程及結果

承辦法官在接到案件後,本著“調和”的態度組織雙方進行勸解,但因張某離婚的態度堅決,勸和一度陷入僵局。

之後,承辦人又從法律角度出發進行“調離”,李某雖表示同意離婚,但在兒子的撫養權上,兩人各執己見。

在庭審過程中,李某父母情緒亦是十分激動,老兩口老淚縱橫的訴苦,期間承辦人多次給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但均未奏效。男方家庭特別想要孩子,多次表示“這個兒子我們家要定了,她休想帶走”。至此,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離婚夫妻上演“奪子大戰”--溫情解決異地離婚妥善化解撫養爭議

孩子到底該判給

誰?

小孩已滿兩週歲未滿八週歲,父母雙方的條件差不多,如果簡單地“一判了之”,沒有得到孩子的另一方肯定會心理失衡,甚至有可會做出過激舉動,造成無可挽回的局面。

然而這些都是承辦法官不得不考慮的問題。因此,

承辦人遂從事實、法律、道德、情感、責任等方面對雙方充分耐心的溝通,

先行告知李某其孩子的現狀,緩解李某相思之苦,讓其情緒逐漸緩和;再順勢給張某做通思想工作,探望權是李某的法定權利,讓其多一些理解寬容,考慮倘若以後孩子見不著父親,對孩子的身心健康亦是極大的不利,應當為孩子創造一個安定、幸福的生活環境和健康成長環境。張某聽後低下頭陷入沉思。

最終,在承辦人的不懈努力下,原本固執己見、僵持不下的雙方當事人都鬆了口,雙方願意放下心中芥蒂,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案件得到完美解決。

“化干戈為玉帛+兒童最大利益”

是法院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並非追求“案結事了、一判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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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部門|汪仁法庭

文稿|陸 滿

編輯|王秋桐

核發|徐加貴

【來源:黃石市鐵山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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