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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和公交車街頭開“鬥氣車”相撞 一方被行政拘留另一方被刑事立案

  • 由 封面新聞 發表于 武術
  • 2023-01-19
簡介網約車隨意變道逼停公交車 兩司機開“鬥氣車”相撞5月16日16時15分,蔣某林駕駛川A籍網約出租車載著乘客行駛到了茶店子西街,為了方便自己的停車起步,將車輛直接停在了公交專用道內,讓到達目的地的乘客下車

兩車斗氣事故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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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聞記者 楊博

近日,成都市金牛區茶店子西街發生一起網約出租車與公交車碰撞的交通事故。網約車駕駛員為了方便停車起步,將車輛停在了公交專用道內。後方公交車隨即急停,引發車內乘客一片驚慌。隨後,雙方開起了“鬥氣車”,最終造成兩車相撞,所幸無人員受傷。

6月14日,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獲悉,目前,公安機關對網約車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已刑事立案,對公交司機尋釁滋事的行為給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網約車隨意變道逼停公交車 兩司機開“鬥氣車”相撞

5月16日16時15分,蔣某林駕駛川A籍網約出租車載著乘客行駛到了茶店子西街,為了方便自己的停車起步,將車輛直接停在了公交專用道內,讓到達目的地的乘客下車。

而此時,一輛載有22名乘客的川A籍公交車正在公交車道內行駛,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下,網約出租車突然停下,公交車隨即急停,引發車內乘客一片驚慌。

公交車駕駛人胡某茂頓時火冒三丈,為宣洩自己的不滿情緒,立即駕駛車輛繞過前車,用公交車堵在了網約出租車的前面,使其無法起步行駛。在僵持了大約8秒鐘後,胡某茂才駕駛公交車繼續前行。

蔣某林被公交車斗氣堵路後,並沒有認識和反思自己違法停車是導致問題發生的根源,在自己受到挑釁時,反而採取了“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不當方式。

隨後,蔣某林駕車在道路上開始隨意變道追趕胡某茂駕駛的公交車,不顧公交車駕乘人員和公共社會的安全,採取併線追逐方式對公交車進行卡位逼迫,最終造成兩車相撞,導致了這起本不應該發生的交通事故。在此次事故中,所幸無人員受傷。

兩司機分別被行政拘留和刑事立案

經警方偵辦查明,網約出租車駕駛人蔣某林駕駛車輛在城市道路上對載有乘客的公交車進行高速超越、隨意追逐、突然併線和卡位逼迫,最終造成兩車相撞。其行為系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公安機關對蔣某林涉嫌危險駕駛已刑事立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公交車駕駛人胡某茂,不顧車內乘客安危,為與駕駛人蔣某林鬥氣,表達內心不滿,駕駛公交車故意將網約出租車攔停在道路上約8秒鐘,導致蔣某林受到挑釁後駕車追逐逼迫其所駕公交車,最終造成兩車相撞,車輛受損。胡某茂的行為系尋釁滋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胡某茂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公共道路和區域是所有交通參與群體安全出行的地方,不是鬥氣室,更不是競技場。駕駛人在駕駛車輛行駛在道路上,如發現車輛有交通違法行為時,可對違法證據進行實時記錄,並透過“蓉e行”平臺進行違法舉報,由公安機關查證後予以依法處理;駕駛人駕駛車輛時,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更不得為發洩自身的情緒,逞一時意氣,駕車斗氣、追逐、挑釁,進而出現不理智的行為,將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於危險境地,從而造成嚴重傷害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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