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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納諫:百男何憤憤,不如一緹縈!

  • 由 鄭國柱 發表于 武術
  • 2022-12-15
簡介緹縈為救父勇敢地上書皇帝,為漢文帝廢除肉刑提供了契機,最終肉刑得以廢止

秦與漢的滅亡有何差別

漢文帝對合理的意見建議予以採納,及時糾正一些不合理的做法。

文帝每次臨朝聽政,如有郎從等官上書陳言,即使正在行路時,也必須讓人停下輦,聽郎從等官把話說完。假如所說沒道有理不可採納,只是放置一邊不行而已,而不加以譴責;如所說有益於生民,有補於治道,則必亟加採擇,一件件實行。

文帝認為,國君的美德,沒有比聽納臣言更高貴的。因為自從秦朝禁止人們相聚議論或竊竊私語,天下人就以說話為忌諱,秦朝滅亡了也沒有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文帝能虛懷聽納,及時改正!

漢文帝納諫:百男何憤憤,不如一緹縈!

前167年5月,漢文帝釋出了廢除肉刑的詔書:“今人有過……朕甚憐之。夫刑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史記·文帝本紀》)廢除肉刑這一歷史重大決策的,源於一位十幾歲的民間小姑娘,她的名字叫緹縈。

緹縈的父親淳于意曾任齊太倉令,後辭職研究醫術,到處遊歷給人治病,到處拜訪名家,尋求大醫,不辭辛勞地為老百姓解除疾苦。王侯們找他看病,他自恃高超的醫術和滿腹才華,不願結交權貴,對王侯們愛理不理,不肯低三下四,故意傲慢,不是隨叫隨到,這樣不免得罪了一些權貴。

文帝十三年(前167年),他在為一個貴婦人治療時,因貴婦病入膏肓,病重去世,他遭到了誣陷。昏庸的官吏判他有罪,須受肉刑。因為他曾當過官,按刑律論罪,應當押送到長安去受刑。臨行時,淳于意的五個女兒嚎啕大哭。

在這種難受的境遇下,淳于意感嘆自己沒有兒子,現在自己有難,誰也幫不上忙。他怒罵道:“可惜我生女不生男,急難臨頭,沒有一個能幫助我!”年紀最小的女兒緹縈因此“自傷悲泣,乃隨其父至長安”。她認為女孩子也能應為父親解救苦難,毅然隨父進京。

漢文帝納諫:百男何憤憤,不如一緹縈!

臨淄長安相距千里,緹縈隨父親歷盡千辛萬苦到了長安,淳于意被押入獄中,等待處罰。獄卒不準緹縈探監,她想面見皇帝,訴說冤情,又屢次被攔。她就決定以文代言,上書漢文帝。緹縈的上書是這樣寫的:

“我父親在齊國當太淳于意時,百姓都贊他廉潔公平。現在犯了法要受刑罰,我心裡非常悲痛。人死了不能復生,被處肉刑的人肢體不能再恢復,變成了殘廢,即使罪人以後想改過自新也不可能了,這實在令人傷感。我情願獻身當官家奴婢,來抵贖父親的刑罰,以便使父親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緹縈上的書情真意切,悲辛感人。文帝被她孝敬生父並自願代父受刑的精神所感動,就下令道:

制詔御史:曾聽說有虞氏的時候,用畫著不同圖文標誌的衣服帽子表示不同等級的制服作為刑殺的象徵,而百姓不去犯罪,這是何等地太平!現在刑法有三種肉刑,但邪惡仍然沒有停止,過失到底在哪裡?難道是朕的道德淺薄,教化不明確不成!我很慚愧。因為訓誡引導不正,愚民就陷入罪惡了。

《詩》上說:‘和樂簡易的君子,是百姓的父母。’現在人有罪過,還沒有進行教育而刑法就已加上來了,有人想改正行為去做善事,卻沒有道路可到達,朕很哀憐他們。

刑罰至人截斷肢體,刀刻肌膚,終生都不能再生長復原,這種刑罰何等地痛苦而又不道德啊!難道合乎是人民的父母的含義嗎?我命令廢除肉刑,予以改替;現令罪犯各自根據輕重,不逃亡的,滿了年數就免為平民。以上作為條令。

漢文帝納諫:百男何憤憤,不如一緹縈!

但丞相張蒼、御使大夫馮敬“冒死請示”:將應當處死刑的人改為城旦刑舂刑,當處劓刑的用竹板打三百,當斬左腳的用竹板打五百……弄得文帝也沒了脾氣,只得下詔說:“可以”。實際上,執行輕刑的結果是捱了三百、五百竹板的人大多被打死了。

漢文帝廢除肉刑,順應了民心,為農業生產保全了更多的勞動力,合乎歷史發展的潮流。緹縈為救父勇敢地上書皇帝,為漢文帝廢除肉刑提供了契機,最終肉刑得以廢止。緹縈上書救父的故事蹟廣為傳頌,東漢著名史學家班固讚歎道:“百男何憤憤,不如一緹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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