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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親訴劉鑫案二審今天開庭 劉鑫:我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 由 浙江日報 發表于 足球
  • 2022-06-14
簡介2月16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民事二審開庭嗎

小時新聞

【最新訊息】

今天上午,江歌母親訴劉鑫案二審開庭。此前在一審開庭和宣判時未出庭的劉鑫今天到庭參加訴訟。上訴人劉鑫現已改名劉某曦。經過近四小時的審理,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庭審現場,劉鑫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據央視新聞微博)

【此前訊息】

江歌案波瀾再起。

2月16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據悉,本次庭審劉暖曦將出庭,而江歌媽媽今天因身體不適,不出庭參加庭審。

江歌母親訴劉鑫案二審今天開庭 劉鑫:我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此前,該案一審兩次庭前會議、正式開庭以及宣判期間,被告劉鑫均未露面,委託其代理律師參與庭審。

一個月前,1月10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1月24日,上訴期最後一天,劉暖曦的代理律師胡貴雲向法院郵寄出上訴書。該上訴書對一審判決提出多點質疑,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將本案發回重審或依法改判為駁回被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同時,劉暖曦公開發布了一份特別宣告,迴應了江歌案發後的一些關鍵時間節點所發生的事情。

劉暖曦還表示,“願做牛做馬孝敬三叔(江歌的另一稱呼)媽媽,願給予三叔媽媽比一審判決更多的錢,但以自己現在的能力,也只能向三叔媽媽說聲蒼白的:對不起。”

江歌母親訴劉鑫案二審今天開庭 劉鑫:我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月27日,劉暖曦繳納了2萬餘元的二審案件受理費,這是來自網友的捐款。三天後,其委託代理律師在社交平臺公佈此筆費用的來源明細。該明細顯示,1月12日至1月29日,劉暖曦收到146筆網友打款,合計5萬餘元,並特別提到還有9筆來自學生的打款,已原路退回。

當天,劉暖曦又發出一段語音,向支援她的朋友表達感謝,並澄清房子拆遷的謠言。這段時長3分鐘的音訊中,劉暖曦幾度哽咽,對於幫助自己的朋友,她說,自己因一次次的錯誤和懦弱而令大家失望,慚愧且自責。劉暖曦說,在大家的無私慷慨解囊下,自己才順利繳納上訴費用。對於餘款,她表示,自己不會浪費掉一分錢,會像這次一樣公佈出來。

對於劉暖曦的上訴,江秋蓮說,自己一點也不意外,“這是她的權利,我會依法應訴。”但那份特別宣告卻讓她覺得無法容忍,“利用上訴玷汙我江歌的行為,我堅決不允許”。

江秋蓮一度因此病倒了,有媒體稱,她在家整整躺了4天,直言自己“被傷害到了”。但江秋蓮說,她不會一直病下去,會打起精神迎接二審,“我的任務還沒完成。

江歌母親訴劉鑫案二審今天開庭 劉鑫:我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閨女,媽媽來看你了。”開庭前一天,2月15日,江秋蓮帶著一束鮮花來到江歌墓前。江秋蓮說,以往每次開庭前,自己都會到江歌墓前,“這次庭審在青島中院,距離有點遠,明天來不及過來了。今天剛好是元宵節,媽媽來陪陪你。”對於二審,江秋蓮信心十足,“你相信,法律知道你的冤屈,也知道你的善良,一切的一切有媽媽在。”

(原標題《江歌母親訴劉鑫案今日二審開庭,劉鑫出庭,江秋蓮昨到江歌墓前獻花》。編輯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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