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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嫁出的女兒,好意思和弟弟爭家產”她三連問,弟媳啞口無言

  • 由 梅娘說 發表于 足球
  • 2022-04-05
簡介在母親去世前留下遺囑,還做了公證,要把老家的房子留給她,她當時對母親說還是和弟弟一人一半吧,本來她是嫁出去的女兒,這要是全給了自己,外人肯定會說

冚家產是什麼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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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嫁出的女兒,好意思和弟弟爭家產”她三連問,弟媳啞口無言

文|江左梅娘

01

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很多人都很認同,意思就是說女人一旦嫁出去了,就不再是這家的人,而成為夫家的人了,那麼自己父母遺留的家產,嫁出去的女兒是沒有繼承權的,這是傳統。

可是在法律上,我們國家一直在強調,生男生女都一樣,兒女都是繼承人,其實女兒完全有資格繼承父母的遺產。只不過是在實際操作中,父母多半都會把家產留給兒子,同時嫁出去的女兒一般也很少會主動過來分家產,這似乎已經成為了約定俗成的事實。

那麼,其實只要沒有什麼特殊情況,對於遺產繼承,基本上女兒一般也都會預設這個事實,主動放棄繼承權,也不會去爭的。

但凡事都有例外,一位女讀者給梅娘來信,控訴了她的弟弟和弟媳。

她老家是一個小縣城的,父母把她和弟弟拉扯大很不容易。她後來考上了學,在市裡定居,父親前幾年去世,而弟弟則在老家和母親一起生活。

但弟弟和弟媳很不孝順,在母親身體好的時候,讓母親給他們帶孩子,等母親身體不好了,就把母親送到自己這裡,後來母親中風癱瘓在床,都說久病床前無孝子,但她整整伺候了兩年,直到母親去世。

在母親去世前留下遺囑,還做了公證,要把老家的房子留給她,她當時對母親說還是和弟弟一人一半吧,本來她是嫁出去的女兒,這要是全給了自己,外人肯定會說。

她痛哭流涕,最終送走了母親,可在母親葬禮之後沒多久,她弟媳居然對她說,

“你是嫁出去的女兒,你好意思和弟弟爭家產嗎?”

,她聽了實在是氣不過,把多年來一直壓在心頭的不滿,趁著這個機會發洩出來了。

她說,她本沒有打算和弟弟爭,就算母親把房產分她一半,她也沒打算要,她想著最後經由她的手,再給弟弟,這樣也能落個人情,畢竟母親走後,也就她和弟弟兩個人了,自當友愛相助。

但是弟媳居然能說出那樣的話,還真的是一絲一毫都要爭。

於是,她爆發了,她對弟媳說,你別不服氣,我說完下面的話,如果你還堅持你有理,那我無話可說。

於是就有了她的三連問,直把弟媳懟得無言以對。

“你是嫁出的女兒,好意思和弟弟爭家產”她三連問,弟媳啞口無言

第一懟:你們現在住的房子,就是我和父母一起出錢買的,你們可曾感恩過?

我就他這麼一個弟弟,我疼他,父母更是把他當成心肝寶貝。當初他不好好上學,我們操碎了心,可在結婚的時候,父母還是儘自己最大的能力,給他買了房子,你和他現在住的這套房子學區是最好的,房齡是最新的,戶型是三房朝南的,你不知道為了這套房子,我和父母付出了多少!

為了讓你們結婚以後沒有壓力,每個月的房貸是我父母接過來的,沒讓你們還貸款,我父母省吃節用,為你們還房貸,還要供你們吃喝,常常是到了月底就囊中羞澀,如果沒有我的接濟,我父母早被你們虐待死了。

可你和我弟可曾有過丁點兒的內疚?你們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逢年過節,你想著給我媽買件衣服了嗎?

我媽不說,那是因為不想家庭不和,可我眼睛看得見。真的,

人在做,天在看,做人還是要講良心的。你們吃老的,喝老的,那麼大人了,還在啃老的!從來沒有回報過老的什麼,還說我爭房產,這房子給你們,你們能要嗎?你能住心安?

“你是嫁出的女兒,好意思和弟弟爭家產”她三連問,弟媳啞口無言

第二懟: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你們可曾贍養過一天?

如果說權利和義務是相對應的話,有繼承權,是不是更有贍養老人的義務?雖然你作為兒媳在法律上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可你老公呢,他可曾贍養過?

你和我弟還真的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都是自私自利的人。

我父母能給你們照顧孩子的時候,你們利用他們發揮餘熱,可著勁地用他們,而一旦他們的身體不好了,生病了,住院了,你們就馬上打電話給我,讓我過來照顧。

最後你看到我媽中風不能動了,你和我弟嫌我媽是累贅,一點價值沒有了,你們就馬上把我媽趕到我這裡,你們這樣做,有沒有摸著良心想一想,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你們睡覺能睡安穩嗎?

你們就一點沒有內疚?就那麼心安?如果我媽只有我弟一個孩子,那是不是就要被你掃地出門了?

然後,我白天上班,晚上就去請護工來照顧,後來我媽癱瘓在床,一般護工都不願意做了,我就只好多添錢來留住人,你和我弟弟呢?你們是既不出人,也不出錢,最後只在他們的葬禮上露個面就成了,養個兒子有什麼用?你們也有兒子,以後就不怕他最後也像我弟一樣對你們?

虧你還說得出口,說這房產是你們家的,你可曾把我媽當成家裡人?有對自己老人不聞不問的嗎?

如果你們還真有臉不給我一半房產,我就和你們打官司,看最後到底是誰沒有臉。本來我還想把自己這半也留給你們的,現在我寧願捐獻出去!

這個時候想起了老人的房產,還好意思說我爭家產,這明明是我媽主動要求留給我的,她恨的就是你們這些沒良心的,本打算一點都不給你們的,是我主動要求只要一半的,結果你們倒好,為了這一點點利,連姐弟情分都不要了!那我成全你!

第三懟:兒子,女兒都有繼承權,我怎麼就不能要了?

誰和你說過,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女兒就沒有繼承權了?法律上明確規定,女兒一樣有繼承權!再說,有我媽的遺囑作證,現在所有的證據都在我這裡,你說這話,那我們就法庭上見!到時候,你別說整個房產,就是一半你也拿不到!到那時候,就是不談感情,只談錢,你一分一毫也要不到!

弟媳被她說得臉是一陣紅一陣白,最後嘴張了又張,愣是沒有說出半個字,真的是啞口無言了。

最後,弟弟和弟媳兩個人過來向她認錯,她還是念及姐弟情分,把一半房產給了弟弟。

“你是嫁出的女兒,好意思和弟弟爭家產”她三連問,弟媳啞口無言

梅娘說:

這個讀者在弟弟和弟媳認錯後,念及姐弟之情把房子給了弟弟,可梅娘卻覺得她弟弟和弟媳沒有真正的悔悟,弟弟和弟媳之所以過來找她認錯,不還是看在房子的份上嗎?如果母親沒有留下這個套房子,他們還會認錯嗎?

弟弟和弟媳的轉變根本不是因為覺得他們自己理虧,而是因為如果不低頭認錯的話,最終可能什麼都得不到,這是他們所最在乎的,對她弟弟和弟媳來說,臉算什麼?低頭認錯又怎麼了,落到實惠才是正道。

讓梅娘說,房子就不該給弟弟,這樣的不肖子孫真的應該受到教訓。

有些人吧,像這個弟媳婦,

看起來特別精明,最後卻“聰明反被聰明誤”

,過度精明的人,什麼都不肯付出,最終反倒有可能什麼都落不到,因為她這種精明的做事方式反應在生活中,還有誰肯和她一起共處,久而久之,落魄也就難免!

而有些人,像文章裡的姐姐,她很傻,對孃家是既出錢又出力,母親都準備把房子全都給她了,她還想著最後都給弟弟,還想著留個人情,看起來真的很傻,可是她這種很重“仁義”的做法,必然在生活中會帶來更多的善緣和朋友,最終反倒“千金散盡還復來”,日子會越過越好!

所以真的想對那個精明的弟媳說:

當有錢人和你談感情的時候,希望沒錢的人一定要拎得清。你若不斤斤計較,你會得到更多,你越計較,你得到的就越少。

文中的姐姐簡直是太夠意思了,要是不顧念姐弟情,最終那可是房子上的一根毛你也撈不到啊!

圖片來自網路,如侵權聯絡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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