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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持續至12月底!

  • 由 襄陽網 發表于 垂釣
  • 2022-10-12
簡介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醉駕不僅威脅公共安全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月25日襄陽市紀委監委下發通知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襄陽在全市開展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及其背後“四風”問題專項治理▼根據通知要求,凡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發生酒駕醉駕違紀違法

幾號到幾號稱為月底

最新通知!持續至12月底!

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醉駕

不僅威脅公共安全

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2月25日

襄陽市紀委監委下發通知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

襄陽在全市開展

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

酒駕醉駕及其背後“四風”問題專項治理

根據通知要求,

凡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發生酒駕醉駕違紀違法行為的,依紀依法從嚴從重處理,並公開通報曝光;凡同餐不盡規勸義務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同步追究相應黨紀政務責任。

各地各單位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必須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並依規依紀依法作出相應處理;凡遲報、漏報、瞞報以及疏於教育管理致使本地本單位人員酒駕醉駕問題頻發多發的,依紀依規追究黨組織及相應責任人責任。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協同公安交警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建立線索移送和身份比對快速反應聯合聯動機制,公安機關對查處的酒駕醉駕人員,一律第一時間核實其政治面貌和工作單位,同步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推進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及其背後“四風”問題專項治理,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新發現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行為,深挖背後違規接受宴請、公款吃喝等“四風”問題,查清飲酒原因、參與人員、飲酒場所和費用來源,倒查回溯、一查到底;對干預執紀執法司法、說情抹案、包庇袒護,以及有案不查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黨紀黨規的學習宣傳教育融入日常,加強“八小時外”的監督。同時,各地各單位要嚴格落實相關紀律要求,健全完善預防違規吃喝、酒後駕駛等制度規定,在公務接待中一律不得上酒,工作日午間一律不得飲酒,不得違規公款吃喝、不得接受管理服務物件宴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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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寫:記者祝兆林 通訊員襄紀廉

編輯:楊玲玲

稽核:孫濱 汪璐 褚楠

出品:湖北日報襄陽分社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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