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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托爾斯泰一樣寫故事》:敘述視角選擇得好,故事就成功了一半

  • 由 木魚兒叮咚 發表于 垂釣
  • 2022-10-02
簡介現在已經選好了視角和敘述人稱,故事開始寫了,但是在寫作過程中還需要注意一件事:視角和人稱轉換

敘事視角是什麼意思

2019年12月份,我參加了豆瓣徵文的讀者評委活動。那段時間一天要讀兩到三部中篇小說,頭昏腦漲的同時也見證了許多優秀作品的誕生。當然也發現很多這樣那樣的問題,其中很普遍的一個問題就是關於“視角”。

最近有幸得到一本《像托爾斯泰一樣寫故事》,書中有一部分就是關於“視角”的討論,具體詳實的論述結合大量的正例反例,讓人茅塞頓開,頗有感觸。

《像托爾斯泰一樣寫故事》:敘述視角選擇得好,故事就成功了一半

《像托爾斯泰一樣寫故事》的作者理查德·科恩,曾任職英國知名出版社的出版發行總監,後來他建立了用自己名字命名的出版公司。

經過理查德·科恩編輯的書,有超過20本常年位居英美各大暢銷書的榜單之首,更有許多書頻繁榮獲普利策等大獎。可以說,理查德·科恩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金牌編輯。

在《像托爾斯泰一樣寫故事》中,理查德·科恩就寫作中常見的困惑和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全書分為十一個部分,每個部分對應一個具體的問題。

包括:開頭、創造人物、三種剽竊形式、視角、對話、諷刺的力量、敘事、節奏、描寫性愛、審閱和修改以及結尾。

在本文中將對視角這部分和諸位分享一下自己的認知,希望能對這個問題有困惑的作者提供些許幫助。

一,視角在寫作中的重要地位

初學寫作的人可能不會太重視視角,認為只要寫好故事就行了,殊不知寫好一個故事的前提是需要選擇一個講故事的視角。

那麼視角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首先我們要區分“這是關於誰的故事”和“誰來講述這個故事”。

我們都知道故事是有主人公的,即使這個主人公是一塊山石、一棵樹,也是被賦予了人格化的石頭或者樹。也就是說,一個故事總是屬於某個人的,即“這是誰的故事”。

而視角則是——由誰來講述這個故事

美國報紙寫作的金牌教練唐·默裡曾經說過,“每個故事都可以從許多視角來講述,作者的任務就是能夠幫助讀者理解主題的視角。”

盲人摸象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詳,摸到了大象牙齒的盲人,會說大象就像一個又大、又粗的蘿蔔;摸到象耳朵的盲人會說大象是一把大蒲扇;摸到大象腿的盲人則會說大象是根大柱子。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們每個人都是盲人,片面地觀察著這個世界,我們所思所想都是立足於自己的觀點。同樣,每個人的立足點不一樣,看到的世界也就不一樣,觀點和立場也都不同。

這就決定了相同的一個故事,由不同的人講述就會產生不同的效果,呈現不同的主題。所以在構思好一個故事以後、下筆之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選擇一個合適的視角——由誰來講述這個故事。

舉個例子:公婆吵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麼你是站在公公的立場來和其他人敘述這個過程還是站在婆婆的立場?亦或者僅僅以媳婦的角度來敘述?

故事的講述者確定以後,我們還需要做一件事:敘述人稱的選擇。

《像托爾斯泰一樣寫故事》:敘述視角選擇得好,故事就成功了一半

二,寫作中的人稱選擇

通常寫作中人稱敘述有三種:第三人稱“他(她)”、第一人稱“我”和第二人稱“你”。這其中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敘述比較常見,也是用得最多的。第二人稱敘述因為很難把控,所以很少有作品運用。

首先說一下第三人稱敘述,常見的有三種表現方式:第三人稱全知敘述、第三人稱限制敘述和第三人稱客觀敘述。

第三人稱全知敘述

全知敘事也可以稱為上帝視角,這種視角下的敘述者不會以具體的形態出現在故事中,不擔任任何角色,但他全知全能,無孔不入。

故事中所有的人物和事件對它來講都沒有秘密,他什麼都知道,不管是密室裡的殺人案還是某個人腦子裡正在琢磨的壞主意。

全知視角比較適合時間地域跨度大,場面恢宏的史詩級故事。戰爭、歷史等題材多運用這種視角,舉個老少皆知的例子《三國演義》。

在《三國演義》中,各個主要人物都有不同的行動軌跡和心理活動,這就是以上帝視角進行的描述。比如:“玄德自思無路可退”;“曹操嘆想雲長不已”;“周瑜癢醉大笑”;“蔣幹心中疑惑”等等。

第三人稱限制敘述

這個敘述者是故事裡的某一個角色,也可能是主角也可能是一個配角,他只能看他看到的,聽他聽到的,感受他所能感受的。所有的敘述都來自他片面的觀察,帶有他主觀的意識。

如果大家看過吉田修一的《橫道世之介》就會明白第三人稱限制敘述的表現方式,這本小說就是以主人公橫道世之介的視角去看世界,他人的想法只能以“似乎”、“假如”、“看起來像”、“以為”等猜測性詞語表示。

第三人稱客觀敘述

這個敘述方式有點類似全知視角,但是不同的是:如果把全知視角比作上帝,津津有味地看著人間的故事,並且帶點好奇去窺視他人的想法,那麼第三人稱客觀敘述就是一臺冷冰冰的攝像機,隱身跟隨故事中的每一個角色,從吃喝拉撒睡的隱私到大庭廣眾之下的談話。

這臺攝像機浮在雲端高高在上,不以角色的形式參與故事的發展,也沒有慾望去探知別人心裡想什麼,只是忠實地記錄他拍攝到的景象。

至於故事中角色們內心在想什麼,就請讀者根據他拍攝的那些動作、表情、語言等外在形式自己去猜吧。

有興趣的可以看看路內的《慈悲》,小說分別敘述了水生、根生等人物的命運變遷,但是全書沒有任何描述這些角色心理活動的句子,只是客觀地敘述、描寫、刻畫。但是所有的情感都蘊含在看似冰冷的文字當中,筆者認為可以作為第三人稱客觀敘述的例子。

第一人稱敘述

這個敘述方式如果細分也有兩種:主要人物作為敘述者和次要人物作為敘述者。

主要人物作為敘述者很多小說都會用,作為故事情節的親歷者來講述,會給讀者帶來極為強烈的代入感。而次要人物作為講述者同樣會給讀者一種拉開距離的奇妙感。

比如《了不起的蓋茨比》講的是蓋茨比的故事,但是敘述者卻是他的鄰居尼克·卡拉維。他並不曾過多地參與情節的發展,但是卻見證整個過程——洞悉蓋茨比的過去,並親眼見證他的毀滅。

同限制第三人稱敘述一樣,第一人稱敘述者所見所聞都是具有限制性的,只能侷限於“我”。在敘述者親歷之外的任何人或者事件只能透過其他渠道知道。

第二人稱敘述

這個敘述方式很少見,也很難把控。這種形式大概只有寫信的時候會常用吧!早期流行的書信體小說多為第二人稱,如唐納德·巴塞爾姆的《沉睡精靈》、洛麗·摩爾的《自救》等等。不過,以現在的小說環境,不建議作者使用這個敘述方式。

現在已經選好了視角和敘述人稱,故事開始寫了,但是在寫作過程中還需要注意一件事:視角和人稱轉換。

《像托爾斯泰一樣寫故事》:敘述視角選擇得好,故事就成功了一半

三,視角和人稱轉換常見的錯誤

在參加豆瓣讀者評委活動時,我見過幾種常見的轉換錯誤,在此拿出來和諸位探討一下。

第一種是敘事人稱前後不一致。

在非全知視角的情況下,頻繁轉換敘述人稱,比如從第一人稱“我”突兀轉到第三人稱“他”,讓讀者不知所云,滿頭霧水。

給大家舉個例子。

我在街上看到了小美,她看上去氣色很好。他想,她比上次見到時更漂亮了。

再有一種比較多見到的情況是,敘述人稱不變,但是人稱背後的視角人物卻變了。

這種轉換不是不可以,但是要求講究方法。

比如村上春樹的《1Q84》就是多線敘事,視角人物在青豆、天吾和牛河三人之間轉換,但是讀者並不會感到無措,因為他是以章節為單位進行的轉換,非常自然。

視角的轉換自然與否,是非常考驗作者功力的,建議初學者還是踏踏實實地運用好單一視角,慢慢過渡。

《像托爾斯泰一樣寫故事》:敘述視角選擇得好,故事就成功了一半

結語

理查德·科恩的這本《像托爾斯泰一樣寫故事》涵蓋的內容非常多,視角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在每個部分中,理查德·科恩都列舉了大量的作品,其中有正例也有反例。

這本書並不是太厚,去掉書末尾英文註釋的部分,全書只有330頁。但是請想要閱讀這本書的讀者做好心理準備,因為你可能會讀出3300頁的厚度。

這麼說不是因為文字有多晦澀,而是因為語境和文化的差異,書中舉的例子都是外國文學,如果想弄清楚就需要查閱大量的資料來印證作者的觀點。

當然,與付出成正比的是,當讀完這本書你會覺得收穫頗豐,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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