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垂釣

男女未婚同居的弊端,早被魯迅的《傷逝》寫透

  • 由 帆子說書 發表于 垂釣
  • 2022-07-09
簡介小說中,涓生和子君同居後,不過三星期就漸漸讀遍了她的身體、她的靈魂

有點憂鬱症怎麼辦

男女未婚同居的弊端,早被魯迅的《傷逝》寫透

魯迅的小說《傷逝》中,子君和涓生學生時代相識相愛,不顧家人的反對,在外面租房同居。然而不到一年的時間就分手了,子君最後抑鬱而終。

雖然這部小說的時代背景是民國,與現在距離遙遠,但魯迅把未婚同居中會遇到的矛盾都展現了出來。這些矛盾哪怕到了今天,也依然在同居的男女中存在。

作為一個單身未婚女孩,我並不贊成未婚同居,尤其是交幾百塊錢的房租來同居。

固然,男女的情情愛愛在小說裡被描繪得美輪美奐,但在現實裡,當愛情的荷爾蒙散去,留下的往往是滿目瘡痍,一地雞毛。

一、未婚同居容易產生經濟矛盾

未婚同居後容易遇上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經濟問題。

所謂“貧賤夫妻百事哀”,就

連結

了婚的夫妻都會為柴米油鹽發愁,為手頭上的拮据而爭吵,更何況是沒有婚姻責任的同居情侶呢?

小說中,涓生和子君都不是大富大貴的人家出身。兩人違背父母之命同居後,與各自的家庭斷絕了聯絡。

涓生還因為此事被人舉報,失去了事業編制。而子君自己沒有謀生能力,那時候女性在外面的工作機會又不多,所以她只能當一個家庭婦女,靠涓生養活。

涓生失業後,嘗試過四處奔走找工作,但都沒有著落。他開始努力寫稿掙錢,但是在家裡寫稿,子君不但不能幫到他,她做家務的聲音、喊他吃飯的聲音,還總是打斷他的思緒。

為了尋求安靜,涓生每天去圖書館工作。可是回到家後卻要面對子君幽怨的眼神,惱恨的言語。

涓生掙不到錢,被貧窮折磨得死去活來的時候,曾想過扔下子君,因為他的錢只夠養活自己,繼續帶著子君,兩人都會被沉下去。他甚至想過讓子君去死,這樣自己也算解脫了。不過他很快就打消了念頭,開始自責懺悔。

男女未婚同居的弊端,早被魯迅的《傷逝》寫透

“人窮志短”“窮生惡計”

人在陷入極度貧窮,且沒有辦法創造收入的情況下,容易喪失良知和志氣。

涓生還算是好的,他雖然想過拋下子君,讓她去死,但並沒有付諸行動。也沒有對她拳打腳踢,逼著她賣身掙錢。

而在現實裡,當一個男人被逼到山窮水盡的地步,真的會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來。社會上出現的“男子殺死同居女友”的新聞,很多都是經濟問題導致。

所以,在經濟條件不寬裕的情況下,男女情侶不適合同居。同居之後,如果兩個人能攜手共進,持續穩定地創造更多收入,那還能繼續恩愛下去。但如果生活不順,兩人就容易心生抱怨,落入更加赤貧的境地。

當然,現在大城市房價高,很多在外地打拼的情侶選擇未婚同居,是為了節約生活成本。有的女孩子找一個有錢男人同居,就是為了尋找衣食依靠。

但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得到某些東西的同時,也意味著要失去什麼。靠同居來解決自己的衣食問題,往往要以犧牲色相、尊嚴為代價。

二、婚前同居會加速愛情的衰亡

愛情是靠吸引產生的,越神秘越讓對方有新鮮感。而同居會讓彼此真實的一面暴露在對方面前,包括優點,也包括缺點。

小說中,涓生和子君同居後,不過三星期就漸漸讀遍了她的身體、她的靈魂。

關於身體,從動物本能上來說,男人獲得了女人的身體後,就會停止對她的追逐。

而未婚同居,讓男人提前享受了性權利,卻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哪怕女方有了孩子,他也照樣可以逃之夭夭。

男女未婚同居的弊端,早被魯迅的《傷逝》寫透

涓生是個知識分子,不是淺薄好色之徒,他沒有厭棄子君的身體。但比身體更讓他難以接受的,是子君的靈魂。

子君與涓生剛開始談戀愛的時候,是個很有文化素養的女孩子。他們一起談家庭專制,談男女平等,談易卜生、泰戈爾、雪萊……子君總是微笑著點頭,滿懷好奇地看著他。

而同居以後,子君把自己文化上的靈性,都消磨在了瑣碎的家務事中。她養雞、養狗,洗衣做飯,成了個平庸的家庭主婦。

這一方面是因為當時的社會條件不好,沒有什麼就業崗位,子君只能成

天待在家

裡。

而另一方面,子君自己也胸無大志,她就喜歡幹這些養雞養狗的事。涓生不讓她幹,她還是如此。

女人在找到自己的愛情歸宿後,容易產生惰性,對男人形成依賴感。

涓生失業後,子君並沒有跟他一起想辦法解決問題,反而表現得更加怯弱,只會一味地依附於他。

當涓生對她表現出厭惡、不耐煩的情緒時,她就開始幽幽怨怨,無理取鬧,怪他是不是不愛她,不想要她了。

涓生剛開始還會照顧她的情緒,哄一鬨她,最後實在沒耐心了,對子君說出了真話: “我已經不再愛你了。”

就此,子君的愛情世界轟然倒塌——

她的臉色陡然變成灰黃,死了似的;瞬間便又蘇生,眼裡也發了稚氣的閃閃的光澤。這眼光射向四處,正如孩子在飢渴中尋求著慈愛的母親,但只在空中尋求,恐怖地迴避著我的眼。

男女未婚同居的弊端,早被魯迅的《傷逝》寫透

愛情這東西,原本就來得快,去得快。彼此之間相互瞭解熟悉後,就不會被對方吸引了,甚至還會對彼此的缺點感到厭煩,沒有人會一輩子始終如一地愛另一個人。

很多夫妻能相濡以沫,白頭到老,靠的往往是一紙婚約的法律約束,撫養孩子的親情約束,家族聯姻的倫理約束。

而未婚同居,以上約束都沒有,愛情散去後,自然也就沒有在一起長期生活的可能。

三、未婚同居傳出去名聲不好

在民國時期,未婚同居的現象是少數,不為世俗禮法接受。所以,那時候子君和涓生同居,所面對的輿論壓力巨大,揹負著傷風敗俗的罵名。

他們同居後,如果能一直恩愛,白頭到老,別人也不會多說什麼。像魯迅和許廣平也屬於未婚同居,但他們生了孩子,並且許廣平一直照顧魯迅到他去世。外人對他們的感情理解的多,唾罵的少。

可是子君和涓生最後分手了,外界的流言蜚語是他們難以承受的。

子君和涓生吵完架後,涓生出去躲了幾天。而等他回來的時候,子君已經被家裡人接走了。

在涓生看來,子君是脆弱的,離開了他只能回去找家裡人依靠。可是一個未婚女子,冒著不知廉恥的罵名跟他同居,跟他分手後,還能去哪裡?

她回到家後,要面對父母的責罵、親戚的指點、外人的議論。可能再也不會有適齡的未婚男子來上門提親了,有求娶的,只要聽說了她有跟人同居的過往,就會退避三舍。畢竟,人都是自私的,條件好的男人,誰不想要一個冰清玉潔的女孩呢?

所以子君最後抑鬱而死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涓生不對她負責任,外人也會輕賤她、恥笑她,她的心理壓力很大。

男女未婚同居的弊端,早被魯迅的《傷逝》寫透

我們現在倡導自由戀愛,未婚同居的現象很多。尤其是許多年輕人都在外地打拼,大城市裡人口流動性強,且周圍都是陌生人。未婚同居容易達成,也容易被外人接納,誰也不會指指點點。

但是,未婚同居後如果分手了,男女雙方再找物件,也是有一定阻礙的。

跟人同居過就相當於二婚,拉低了自己在婚戀市場的價值……

比如我自己沒有跟人同居過,找物件就不想嫁一個有同居史的男生,除非對方其他方面的條件非常優秀,要不然真覺得委屈了自己。

同樣,一個男生在找物件的時候,如果聽說女方跟別人同居過,也是會介意的,很多男人都有處女情結。

不過,在這方面,男女不能雙標。如果自己跟別人同居過,就不能要求對方是處男或處女。

所以綜上所述,婚前同居,存在很多弊端。如果兩人最後

能成

,這些弊端都不是問題。但是如果不能

,這些都會給彼此以後的生活帶來麻煩。

更多文章:

汪曾祺《大淖記事》:好的愛情,無關貞潔

汪曾祺《小姨娘》:16歲少女與同學偷食禁果,揭示自由戀愛的悲劇

《金瓶梅》:西門慶約會林太太,揭露豪門貴婦不恥的一面

男女未婚同居的弊端,早被魯迅的《傷逝》寫透

傷逝

檢視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