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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呆!福建小兩口新婚不滿3個月 發現竟是表兄妹…

  • 由 海峽網 發表于 垂釣
  • 2022-07-09
簡介2月22日,張女士將夫君羅先生告上法庭,稱夫妻兩人的生母系同胞姐妹,請求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福建兄妹60g什麼梗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兄妹。”沒想到,這個網上流傳的段子,居然也有成真的一天……

龍巖連城縣的張女士和羅先生新婚不滿3個月,卻吃驚地發現,雙方竟是正兒八經的表兄妹關係。

這對新婚夫妻知道真相後欲哭無淚,《婚姻法》禁止近親結婚,只能請求法院判決婚姻關係無效。近日,連城縣法院作出判決,張小姐和羅先生婚姻關係無效。

驚呆!福建小兩口新婚不滿3個月 發現竟是表兄妹…

(網路圖片)

深圳工作相愛後 登記“完婚”

據介紹,26歲的張女士與28歲的羅先生兩人均在深圳工作,張女士家在龍巖上杭,羅先生家在龍巖連城。由於工作關係互相認識,後雙方戀愛並同居。去年12月12日,雙雙到當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完婚”。

今年正月,當張女士母親從上杭來到連城上門認親時,親家母竟不約而同地驚呼起來,發生了啼笑皆非的尷尬事。原來,

兩位母親竟是多年不見的同胞姐妹

。張女士和羅先生真是欲哭無淚。

2月22日,張女士將夫君羅先生告上法庭,稱夫妻兩人的生母系同胞姐妹,請求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法庭上,羅先生對張女士的所述事實毫無異議。雙方表示無財產問題需要處理。

法院判決 兩人婚姻無效

法院認為,

根據《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本案中,張女士和羅先生繫有血緣關係的表姐弟,為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故雙方的婚姻認定為無效。

法官介紹,

所謂直系血親

,是指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則指的是與自己出自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況,包括三大類,即:

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輩旁系親屬,包括叔、伯、姑與侄兒、侄女,舅、姨與外甥、外甥女;

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輩旁系親屬,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本文來源:海峽都市報閩南版

編輯:朱夢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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