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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男子,開摩托車去派出所裡釣魚???結果悲劇了…
-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垂釣
- 2022-06-03
摩托車釣魚怎麼拿裝備
近日,蘇州常熟一釣友關某
竟然駕駛摩托車
開進常熟尚湖邊的度假區派出所
準備釣魚
……
這名釣友魚還沒釣成
就在派出所被蜀黍“當場抓獲”
究竟是怎麼回事???
▽
據關某供述,當日晚上,和幾個朋友一起慶祝生日,期間 喝了兩三杯白酒 ,聚會結束後,關某便和一名朋友騎著電動腳踏車回到了住處。回到住處之後的關某突然之間心血來潮, 打算去尚湖釣魚 ,於是二話不說就拿起釣魚工具, 騎著朋友的摩托車出發 了。
當關某駕車經過虞山尚湖度假區派出所時,突然看到裡面有個小水塘,於是 徑直開進派出所院內 ,將車停在通往派出所內部的小路邊,先抄近路走到水塘看了看,結果等他出來時,發現摩托車竟然不見了!
這讓關某著急了,他趕緊拿起手機打了110報警電話,沒多久,派出所的民警便電話通知他去取車,原來是派出所巡邏回來的執勤人員,發現路邊的摩托車後,將車推到了裡面。
就在關某去派出所大廳取車的時候,民警發現關某滿身酒味,隨即通知常熟度假區交警前往處置。
民警當場對關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95mg/100ml,隨後將其帶至醫院進行抽血鑑定檢驗,結果為105。2mg/100ml,達到危險駕駛(醉駕)的標準。
在後續調查詢問中,蜀黍還有一個驚人的發現:關某從未取得過機動車駕駛證,且摩托車也不是自己的。 駕駛人關某不僅涉嫌醉酒駕駛,還是無證駕駛。
也就是說
關某明知自己無證且飲酒的情況下
還駕駛車輛上路?
好大膽子啊你!
醉酒駕駛!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無證駕駛!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期間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情形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
*行為人有前款第一項情形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等待關某的
將是法律的嚴懲!
蜀黍在此還要提醒大家
酒後駕車危害極大
作為朋友,應該彼此監督
萬不可抱有僥倖心理!
聽君一句勸,守法安全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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